关于《赣县区乡村旅游基地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五云镇夏潭村祥云湖游步道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赣区行审证字〔2024〕25 号
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赣县区乡村旅游基地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五云镇夏潭村祥云湖游步道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技术审查,对五云镇夏潭村祥云湖游步道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五云镇夏潭村祥云湖游步道项目工程的布置方案。该工程位于赣县区五云镇夏潭村长村水库右岸,起于灌溉隧洞进水口上游、止于上游文化广场,占用水库右岸岸线长度约 1800m; 工程所在水库河段尚未进行岸线利用规划。
????二、基本同意五云镇夏潭村祥云湖游步道项目工程的涉河建设方案。工程主要新建宽 2m、长 1800m 木栈道,新建游步道平台 3 个。木栈道上部结构采用 0.2×0.3mH 钢主梁,C 型钢结构,面铺木塑板,板厚 0.3m,板底高程138.5m;下部结构为0.3×0.3m 水泥柱,平均高约 3.5m,砼桩基础尺寸为 0.6×0.6m,共设砼桩约 300 组(600 个)。三个游步道平台尺寸分别为(2m×5m)、(2m×5m)、(2m×6m),板厚 0.3m,板底高程为138.5m。木栈道和游步道平台设混凝土材质栅栏。木栈道及游步道平台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防冲不防淹,与长村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一致。
????三、基本同意五云镇夏潭村祥云湖游步道项目消减洪水影响工程措施,工程措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善工程勘查设计,保证工程安全、库岸稳定和防汛道路畅通,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四、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无条件、无偿服从河道管理、防洪抢险和河道治理的需要。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并妥善处理好拟建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
????五、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立堆场及建设办公、生活、仓储用房和场地实体围墙等建筑物、填土抬高滩地,保障库区河道行洪通畅。
????六、赣县区乡村旅游基地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五云镇夏潭村祥云湖游步道项目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施工安排报赣县区水利局备案;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报赣县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其施工放样和竣工验收应有赣县区水利局参加。
????七、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妥善维护好堤防、库岸巡库道路等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等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