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NZC2024-C3-******-GXZJ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广西舜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5号佛岭花园小区配套用房3栋一层109,二层209、210、21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外包辅助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项目合同金额用尽,合同即自动终止。(合同服务期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涵燊(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劳志修(自行抽取),罗湘楠(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80.89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兴和路23号

联系方式:赵涵燊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荟茯

电 话:0771-*******




附件信息:

标签: 执行事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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