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履约验收公告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ZBJ-202*****065722-1480

二、合同名称:ZBJ-202*****065722-1480

三、项目编号:e*****b7726e4e3f*****ef33f3d901e

四、项目名称:供热管道改造工程造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鹤岗市兴安区峻德路2号

联系方式:199*****425

供应商(乙方):鹤岗市恒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工厂路5号

联系方式:130*****1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供热管道改造工程造价 1(项) 2000.00 2000.00

合同金额: 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供热管道改造工程造价 1(项) 2000.00 2000.00

合同金额: 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九、验收组成员:张宏伟,田金秋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0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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