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官盛湖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安区官盛湖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广安区官盛湖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省份/直辖市 | 四川 | 地区 | 广安市 |
采购单位 | 广安鼎力置业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 | *****.9万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广安区官盛湖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业主 | 广安鼎力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81*****656 |
招标人 | 广安鼎力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1*****656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0*****137 |
开标地点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4-09-09 09:30:00 |
公示期 | 2024-09-10 至 2024-09-16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邱锋 | 注册建造师 | 渝150*****023***** | 建筑工程 | 一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戚志红 | 注册建筑师 | 200*****662 | 不分专业 | 一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陈长智 | 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京113*****013*****、京建安B(**********)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B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许大龙 | 注册建筑师 | 201*****958 | / | 一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腾飞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鄂142*****02301203 | 建筑工程 | 一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武海华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24201840 | / | 一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乐山苏稽新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乐山市苏稽新区大学城(二期)项目 | \ | \ | \ | 426179467.00 | \ |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马钢“绿色发展·智慧制造”景观品质提升建设项目 | \ | \ | \ | 167363000.00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 \ |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 \ |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创实训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 \ | \ | \ | 119999234.57 | \ | |
涿州市中冶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五矿名信中心 | \ | \ | \ | 361678800.00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 \ |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 \ | \ |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恩施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二期)门急诊医技楼及紧急救援救治基地工程总承包(EPC) | \ | \ | \ | 791928100.00 | \ | |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项目中小学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体化(EPC) | \ | \ | \ | 210314176.00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 \ | \ |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 \ | \ | \ | \ | \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826-2249000 | |
行业主管部门: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826-2395400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标签: 振兴示范基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