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工业园门站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蓝田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工业园门站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蓝田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工业园门站项目 | |||
标段编号 | E**********pi6bhsvlf001 | |||
招标人名称 | 蓝田县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崔浩、侯文强 | 联系电话 | 029-********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1 | |
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万元) | 获奖情况 |
第1名 |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张涛 鲁237*****023****** | 1526.****** | |
第2名 | 西安市高陵区鹿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李双力 陕161*****008***** | 1529.****** | |
第3名 | 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 罗玉玲 赣136*****016***** | 1530.******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9-********。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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