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联合推广外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联合推广外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分行招标项目公示信息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日期、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以及评标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内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联合推广外包项目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项目负责人、投标业绩以及评标情况:

(一)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北京苏扬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投标报价(统一折扣系数)76.50%,企业网银售后服务投标报价(统一折扣系数)95%;质量:合格,服务期:1095天,评标情况:正常;

投标业绩:

1、资格审查业绩(资格评审-合作期限单年)

(1)个人网络金融联合推广业务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建行山东省分行);

(2)网络金融联合推广外包合作框架协议(建行广东省分行);

2、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200(含)-500(不含)万元):

(1)个人网络金融联合推广业务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建行山东省分行);

(2)网络金融联合推广外包合作框架协议(建行辽宁省分行);

(3)服务类采购合同- 线上服务推广员外包项目(中行辽宁省分行);

3、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500(含)-1000(不含)万元):

(1)2021年度电子银行联合推广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建行安徽省分行);

(2)网络金融联合推广外包合同框架协议(建行广东省分行);

(3)个人手机银行联合推广服务采购合同(建行浙江省分行);

(4)网络金融业务联合推广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建行河南省分行);

4、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1000(含)万元及以上):

(1)电子银行联合推广业务外包合同(建行江苏省分行);

(2)产品营销推广专员外包项目一般推广员采购合同(中行江苏省分行);

5、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合作年限)

(1)电子银行业务外包合作合同(建行安徽省分行);

(2)电子银行联合推广外包合作合同(建行安徽省分行);

(3)2021年度电子银行联合推广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建行安徽省分行);

(4)2022 年度电子银行联合推广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建行安徽省分行);

(5)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建行安徽省分行);

(6)网络金融业务联合推广外包服务续约项目采购合同(建行安徽省分行)。

(二)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投标报价(统一折扣系数)78%,企业网银售后服务投标报价(统一折扣系数)78%;质量:合格,服务期:1095天,评标情况:正常;

投标业绩:

1、资格审查业绩(资格评审-合作期限两年)

(1)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外包(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外包)

2、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500(含)-1000(不含)万元):

(1)零售业务综合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建行广西分行);

(2)县域业务营销综合外包服务项目(建行广西分行);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厅堂引导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标包3);

(4)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1000(含)万元及以上):

(1)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外包(建行安徽省分行);

(2)网络金融业务联合推广外包服务续约项目(建行安徽省分行);

4、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合作年限)

(1)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外包(建行安徽省分行)。

(三)中标候选人第3 名:长沙惠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投标报价(统一折扣系数)79.88%,企业网银售后服务投标报价(统一折扣系数)79.88%;质量:合格,服务期:1095天,评标情况:正常;

投标业绩:

1、资格审查业绩(资格评审-合作期限单年)

(1)个人网络金融营销服务外包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2)网点驻点服务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资格审查业绩(资格评审-合作期限两年)

(1)全省个人网络金融业务联合推广服务合作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200(含)-500(不含)万元):

(1)个人网络金融营销服务外包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2)网点驻点服务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3)网络金融业务联合推广服务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500(含)-1000(不含)万元):

(1)全省个人网络金融业务联合推广服务合作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网络金融业务联合推广服务采购框架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合作协议;

(4)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外包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4、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1000(含)万元及以上):

(1)网络金融联合推广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2)网络金融联合推广外包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5、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合作年限)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电子银行业务外包合作合同;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电子银行业务外包合作合同;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个人电子银行和个人金融部分产品外包合作合同;

(4)手机银行产品营销及技术服务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5)手机银行产品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期限延长补充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个人电子银行外包服务合作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7)建行上海分行一长沙惠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支持合作协议;

(8)建行上海分行一长沙惠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支持合作补充协议;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个人电子银行外包服务合作合同;

(10)电子银行营销服务外包合作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11)建行新疆区分行一长沙惠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子银行服务支持合作协议;

(12)湖南省建行零售条线产品辅助营销外包业务合作协议(第 01包);

(13)湖南建行零售条线产品辅助营销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包01)采购合同;

(14)全省”电子银行联合推广”业务外包合作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15)湖南建行零售条线产品辅助营销外包服务项目(包01)框架协议;

(16)2023年湖南省建行零售条线产品辅助营销服务外包(包1)采购合同;

(17)2024年湖南省建行零售条线产品辅助营销服务外包(包1)采购合同;

(18)全省个人网络金融业务联合推广服务合作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四)中标候选人第 4 名:合肥市漫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投标报价(统一折扣系数)80%,企业网银售后服务投标报价(统一折扣系数)80%;质量:合格,服务期:1095天,评标情况:正常;

投标业绩:

1、资格审查业绩(资格评审-合作期限两年)

(1)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外包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1000(含)万元及以上):

(1)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外包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3、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合作年限)

(1)网络金融联合推广服务外包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苏扬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长沙惠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合肥市漫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响应招标文件;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公示期:2024年09月10日-2024年0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络金融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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