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药都农商银行淝河支行屋面防水修缮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亳州药都农商银行淝河支行屋面防水修缮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亳州药都农商银行(淝河支行)屋面防水修缮项目 | ||
省份/直辖市 | 安徽 | 地区 | 亳州市 |
采购单位 | 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139*****456 |
所含内容 | 卫生局招标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博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价格 | 17.708万 |
亳州药都农商银行(淝河支行)屋面防水修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亳州药都农商银行(淝河支行)屋面防水修缮项目
招标方式:询比招标
招标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
中标候选人名称、报价及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博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61元
项目经理:高影,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7355
工期:3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前方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8元
项目经理:王红,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7980
工期:3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八方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元
项目经理:汪中林,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0190
工期:30日历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
项目经理资格业绩: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中国信达合肥后援基地项目防水维修工程,合同价款:******.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03月01日,项目经理:高影。
企业业绩:
1、亳州学院2023年教学楼宇内装饰维修项目,合同价款:******.78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2、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中国信达合肥后援基地项目防水维修工程,合同价款:******.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03月01日。
3、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卫生局家属院),合同价款:*******.15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业绩:
项目经理资格业绩:亳州市档案馆办公区潮湿、渗水维护项目,合同价款:******.79元,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04月01日,项目经理:王红。
企业业绩:
1、亳州市档案馆办公区潮湿、渗水维护项目,合同价款:******.79元,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2、市行政中心网架屋面防锈维护工程,合同价款:******.27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3、怀远县山水文园项目,合同价款:********.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业绩:
项目经理资格业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五里墩综合楼危房改造工程,合同价款:*******.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02月08日,项目经理:汪中林。
企业业绩:
1、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五里墩综合楼危房改造工程,合同价款:*******.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02月08日。
2、医院卫训队训练用房综合整治工程,合同价款:******.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05月18日。
3、等离子体所8-3、8-5实验楼修缮项目,合同价款:*******.97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10日—2024年09月13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递交纸质盖章异议材料。书面异议材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地址:亳州市汇金广场B座三楼311室
联系人:张军、纪涛
联系电话:0558-*******/2、139*****456、189*****021
邮箱:*********@qq.com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并递交投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总行纪检办公室
联系人:邢主任
联系电话:0558-5113101
备注: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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