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边境管理支队设备流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塔城边境管理支队设备流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E664*****42601
二、合同名称:塔城边境管理支队设备流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TCZD2024-19-1
四、项目名称:塔城边境管理支队设备流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塔城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塔城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方式:0901-*******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35号移动公司
联系方式:138*****7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塔城边境管理支队设备流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塔城边境管理支队796部警用执法记录仪(品牌为TCL,型号为C3A1)及38部移动警务终端(华为,型号为nova8),办理为期一年的物联网流量卡服务(共834部),数据流量30G/月/部,各卡开通流量池共享功能,符合行业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必须采用物联网专用APN专网定向流量通道(满足专网需求),能够实现对准入方式进行安全管控,确保数据传输安全,同时能够提供通信连接管理和终端管理等智能通道服务。需提供工信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标单位将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第三方单位。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办理及调试,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服务标准:供应商需提交现场网络环境勘测证明(盖章版)。支持4G网络,单卡带宽上下行不低于100m(兆),APN承载专线带宽不低于1000m(兆),确保在塔城地区边境辖区全部能正常使用(含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托里县边境山区),不得出现网络信号弱、传输慢、图像声音卡顿等情况。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塔城边境管理支队。,合同履行期分为交付期限和服务期限,交付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服务期限为自流量卡安装使用之日起365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新疆华信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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