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湾镇振阳年度垃圾清运项目

盘湾镇振阳年度垃圾清运项目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盘湾镇 村(社区) 振阳村
组别--登记日期2024-08-28
项目类型环境整治
预算总额*****.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其他
项目周期2年,从2024年9月10日-2026年9月9日。
项目描述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的,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元,在工资发放时扣除。若清运未及时而导致村委会需突击清理的,清理的费用由清运人员支付,在清运工资发放时扣减;如镇有突击活动,清运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的安排。超过三次(含三次)督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合同并按实际管护量的80%考核兑付。3、清运经费:*****元(含人员保险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车辆保险费凭票由村报支,村委会提供清运车辆一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4、合同期限:2年,从2024年9月10日-2026年9月9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补充说明--
权属信息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4-09-02 09:55至2024-09-06 17:00
报名地点盘湾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2024-09-06 17:00
交易时间2024-09-09 15:30
交易地点盘湾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的,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元,在工资发放时扣除。若清运未及时而导致村委会需突击清理的,清理的费用由清运人员支付,在清运工资发放时扣减;如镇有突击活动,清运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的安排。超过三次(含三次)督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合同并按实际管护量的80%考核兑付。3、清运经费:*****元(含人员保险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车辆保险费凭票由村报支,村委会提供清运车辆一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4、合同期限:2年,从2024年9月10日-2026年9月9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3000.00
最高限价*****.00元/年
成交缴款方式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自由竞价期2024-09-09 15:30~2024-09-09 15:55
出价延时30秒
加价幅度
底价*****.00元/年
成交人沈加明
成交日期2024-09-09
成交总金额*****.00元
补充说明 --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射阳县盘湾镇振阳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沈加国联系电话158*****260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
废标单位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废标理由
暂无数据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振阳村2024-2026年度垃圾清运.pdf
授权委托书
投标方承诺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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