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电力正源集团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次服务授权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分标(包)编号 | 分标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服务期 | 资格能力 | 评审情况 |
CY1524SZJC02-9012023-Y506-包1 | 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管理服务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 | 21 | 符 合 招 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CY1524SZJC02-9002002-Y507-包1 | 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电梯运维服务 | 武汉既济楚能机电有限公司 | 1 | 39.4 | 符 合 招 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国网湖北电力正源集团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次服务授权批次竞争性谈判采
购(采购编号:CY1524SZJC02)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Y1524SZJC02)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1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管理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21.00万
元,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12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见应答文件
见应答文件;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综合排序
第一名;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符合采购文件
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见采购文件
三、其他
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道正源大厦
联 系 人:刘欢
电 话:027-88562321
电子邮件:6728531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才林街光明大厦A座
联 系 人: 钟工
电 话: 027-83686751
电子邮件: 22547846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湖北电力正源集团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次服务授权批次竞争性
谈判采购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CY1524SZJC02)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湖北电力正源集团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次服务授权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CY1524
SZJC02)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
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箱)提出。
分标(包)编号
分标名称
推荐的成
交候选人
排
序
投标报价
(万元)
CY1524SZJC02-9012023-
Y506-包1
湖 北 正 源 电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24年 资
产管理服务
鹏 盛 会 计 师 事
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CY1524SZJC02-9002002-
Y507-包1
湖 北 正 源 电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24年 电
梯运维服务
武 汉 既 济 楚 能
机电有限公司
1
1
21
39.4
质量(
售后服
务承诺
)
服务期
资格
能力
评审
情况
符 合 招 标
文件要求
符 合 招 标
文件要求
符 合 招 标
文件要求
综 合 排 序
第一名
符 合 招 标
文件要求
符 合 招 标
文件要求
符 合 招 标
文件要求
综 合 排 序
第一名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
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箱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
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
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钟工027-83686751
联系邮箱:hbzxfwzb1@hbzxdl.cn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