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山粮食基地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清理中心、卸粮罩棚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第1次公示166803第1次重新公告-交易结果公示
南京灵山粮食基地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清理中心、卸粮罩棚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第1次公示166803第1次重新公告-交易结果公示
南京市货物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京灵山粮食基地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清理中心、卸粮罩棚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编号: | NJHW-******-3 |
2.标段名称: | 清理中心、卸粮罩棚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 |
3.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 一 名 | 第 二 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安徽飞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天珝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268.****** | 275.****** | |
交货期(日历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 |
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 / |
证书名称 | 不作要求 | 不作要求 | |
证书编号 | 不作要求 | 不作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三、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和判定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判定依据 |
安徽三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资审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无工商变更文件)。 |
扬中灵平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财务报表(缺财务报表附注) |
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五、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等得分情况
投标人 | 商务 | 技术 | 投标报价 | 其他 | 最终总得分 |
安徽飞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00 | 10.00 | 59.88 | 16.20 | 94.08 |
安徽天珝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10.00 | 59.75 | 13.40 | 86.15 |
六、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
投标人 | 评审因素 | 评委评分 | ||||||
---|---|---|---|---|---|---|---|---|
评委 1 | 评委 2 | 评委 3 | 评委 4 | 评委 5 | 评委 6 | 评委 7 | ||
安徽飞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安徽天珝科技有限公司 |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七、中标候选人资格预审、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等相关信息
第 一 名 | 安徽飞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相关信息 | ||
资审业绩 | 项目名称 | 睢宁县姚集粮库迁建项目日产300吨循环式烘干设备采购及安装 |
买方名称 | 睢宁县天顺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 |
合同金额 | *******.00元 | |
评分业绩 | 项目名称 | 2018年安徽阜阳颍东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二次) |
买方名称 | 安徽阜阳颍东国家粮食储备库 | |
合同金额 | *******.00元 | |
项目名称 | 水稻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之烘干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 |
买方名称 | 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刘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合同金额 | *******.00元 | |
奖项 | ||
第 二 名 | 安徽天珝科技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相关信息 | ||
资审业绩 | 项目名称 | 灵璧县杨疃镇国有粮库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
买方名称 | 宿州市灵投粮食集团杨疃有限公司 | |
合同金额 | *******.00元 | |
奖项 |
八、拟定中标人:安徽飞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公示起止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 2024年09月13日
十、其他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25-********-8045
2.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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