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76.40万元,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26%。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总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牵头人)、 重庆合治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清溪河流域綦江区河段综合治理总长56.2km。新建埋石混凝土镇脚+格宾草皮护坡+堤顶步道+草皮护坡+堤顶步道、埋石混凝土挡墙、堆石护脚+清理倒扶竹子等型式护岸,新建穿堤排水涵管、改造新建拦河堰、新建人行桥,清淤疏浚等。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监理服务质量达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 | 2024年3月22日 | *******元,固定费率1%。 | 龙湘锋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
备注: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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