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规划保障效能评估软件系统采购结果公示
区域规划保障效能评估软件系统采购结果公示
我部对区域规划保障效能评估软件系统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域规划保障效能评估软件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YJGFGC-F1025 三、公示期限: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9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00(元); 第二名:北京西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00(元); 第三名:麦乐峰(厦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00(元); 第四名: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00(元);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在质疑期内可以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00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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