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国家湿地公园骑行车、景交车、共享电动车、无人售货机合作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骑行车、景交车、共享电动车、无人售货机合作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骑行车、景交车、共享电动车、无人售货机合作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

浙江云越科技有限公司: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骑行车、景交车、共享电动车、无人售货机合作项目(第二次)于2024年9月10日通过竞争性磋商已完成评标工作,现确定你单位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项目负责人:赖进。

成交信息:

序号

类别

采购人营业额分成比例中标价(%)

1

骑行车、景交车、共享电动车

营业额≤50万元

30%

营业额>50万元

40%

2

无人售卖机

15%

你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历天内与丽水山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采购人(盖章):丽水山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024年9月11日

标签: 无人售货机 湿地公园 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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