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国家湿地公园骑行车、景交车、共享电动车、无人售货机合作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骑行车、景交车、共享电动车、无人售货机合作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骑行车、景交车、共享电动车、无人售货机合作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
浙江云越科技有限公司: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骑行车、景交车、共享电动车、无人售货机合作项目(第二次)于2024年9月10日通过竞争性磋商已完成评标工作,现确定你单位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项目负责人:赖进。
成交信息:
序号 | 类别 | 采购人营业额分成比例中标价(%) | |
1 | 骑行车、景交车、共享电动车 | 营业额≤50万元 | 30% |
营业额>50万元 | 40% | ||
2 | 无人售卖机 | 15% |
你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历天内与丽水山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采购人(盖章):丽水山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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