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S325线大修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S325线大修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S325线大修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普通国省道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4〕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2024年S325线大修,G240线、S325线韶山段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潭交函〔2024〕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养护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如下内容:
本次拟进行大修的S325线分为两段,共7.503公里,分别为K31+240~K34+743段3.503公里,K38+000~K42+000段4 公里。均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60km/h, 项目位于湘潭县内,路基宽度10米(0.75米土路肩+0.75米硬路肩+2×3.5米行车道+0.7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既有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既有路面结构为:25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18cm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养护工 程类别 | 招标工 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修复养护 | 修复养护(大修) | / | S325线大修路段:K31+240~K34+743 K38+000~K42+000; | 7.503 | 2024年S325线大修 ,除大修路面高程变化,维持路线既有技术标准不变,同时完善相应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路基排水等设施,大修后的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
本招标项目计划总工期为30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729.412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附录1 资质、 详见附录3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 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 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 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年度(最新年度)发布的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③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C 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4年9月11日起,自行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018.jhr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4.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9日10:00(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鼓励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即投标人无须携带CA锁来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可以在自己的办公环境线上观看开标直播,同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使用CA锁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在“交易系统(交通)”栏目下找到“开标签到解密”功能菜单,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若投标人愿意前往现场解密,则须自备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必须确保办公网络环境正常,由投标人网络问题造成的远程解密不成功,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4万元整。
5.4.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证保险或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故投标保证金保函形式中不得采用纸质保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1)采用银行转账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下: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缴纳工程/拍卖项目保证金”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获取相应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缴纳工程/拍卖项目保证金” 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trade/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保证保险验证码或担保保函验证码或银行保函验证”后“申请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全文)
附件 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60号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陈明(项目负责人)、刘蓓贝、晏超、袁玮唯
电 话:0731-******** 189*****388
邮 箱:********@qq.com
监督部门:湘潭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48号
电 话:0731-********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①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资质要求应当与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并且资质规定的工程承接范围与招标项目一致。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近3年(2021、2022、2023)连续年度亏损。 注:1、以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准,包括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其他财务资料。 2、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①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年度亏损。招标人不得针对投标人资产负债率等特定财务指标提出与招标项目履约能力不相适应的要求。
类别 | 工程内容 | 业绩要求 |
预防养护 | 路基、路面工程 | |
桥梁工程 | ||
隧道工程 | ||
机电工程 | ||
修复养护 (大修、中修) | 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里程≥7.5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养护工程(须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超薄磨耗层施工、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内容)的施工业绩(不接受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业绩)。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网页截图。 2、业绩完成时间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准。 3、不接受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业绩。 | |
修复养护 (小修) | ||
专项养护 | ||
①招标人在填写时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养护内容并以此细化类别。
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工程规模、技术难度等设定类似业绩作为业绩要求,但不得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业绩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和1.4.4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有拖欠民工工资情形的;(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格式自拟) (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的承诺,格式自拟) (4)被湘潭市及其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本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①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五年内曾担任过公路养护工程(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19〕17号)的要求。 |
项目总工 | 1 | (1)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五年内曾担任过公路养护工程(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
①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②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个人经历(业绩)应要求具备有至少1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相关经历。
③中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撤离该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 / | / |
/ | / | / |
①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的结构性养护工程。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①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的结构性养护工程。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银行电子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的结构性养护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00 分(25~40分) 主要人员:30.00 分(25~40分) 技术能力:1 分(0~10分) 履约信誉:15 分(15~25分) 业绩:14 分(10~2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N(注: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应不少于 3 名,最高不宜超过8名。投标人数量取值为a。当3≤a≤5时,该数量N为投标人数量;当5<a≤12时,该数量N为a/2+2,四舍五入取整;当a>12时,该数量N取8)名通过详细评审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0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1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1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3.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工期保证措施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 2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1.6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及保证措施 | 2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1.6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 | 2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1.6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0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0分,本项最多加 0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每增加一条项目总工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0分,本项最多加0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 | 投标人近 10 年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施工有关的下列资历,按如下计分:获得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加0.5 分,最多加 1 分。 注:1.本项累计加分为1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仅按较高分计1次加分。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类别为:路基、路面工程。上述工程类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类别相对应,具体分为: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 |
履约信誉 ① | 15分 | 1.养护信用评价(2-3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0.5a 0.3a 0.2a A 0.7*0.5a 0.7*0.3a 0.7*0.2a B 0 C 0 注: (1)信用评价分取值为a。 (2)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养护信用等级结果[ 湖南省及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的评分均仅以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养护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湖南省发布(最近第三年度无信用评价时不再往前引用上一年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养护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的规定,得13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规定的投标人,均得扣除履约信誉第1、第3项满分外的余下分值。] 3.其他履约信誉,/得 /分[ 其他履约信誉得分,不得超过2分。] | |||
业绩 | 14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4分; 2.增加第1项 /的业绩加/分,增加第2项/ 的业绩加 / 分,……最多加/分。 |
附件 3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本招标项目包括如下内容:
S325线大修:
1、道路现状:
本次拟进行大修的S325线分为两段,共7.503公里,分别为K31+240~K34+743段3.503公里,K38+000~K42+000段4 公里。均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60km/h,项目位于湘潭县内,路基宽度10米(0.75米土路肩+0.75米硬路肩+2×3.5米行车道+0.7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既有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既有路面结构为:25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18cm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大修内容:
大修路面先采用全深式就地再生方式对旧水泥混凝土路 面面层进行再生,形成骨架密实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然后铺筑总厚度为9cm的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结构为:4cm厚 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粘层+5cm厚 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cm厚同步碎石封层+乳化沥青透层+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就地再生成总厚度30cm的骨架密实型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3、S325 线大修项目主要工程数量:
①沥青路面*****.6平方米;②拆除利用及拆除新建单柱式标牌63套;③波形护栏改凝土护栏48米,新增三(A)级波形护栏4070米;④热熔型沥青路面标线3551.8平方米,震动标线141.3平方米;⑤道口标柱144 根,里程碑7块,百米桩75根;⑥平面交叉46处。⑦桥面新型薄层黑化材料MRS 230.9平方米,更换桥梁搭板2块。
二、工程条件(详见招标图纸)
1.地形与地貌简况
2.地质与地震简况
3.水文与气象简况
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
三、技术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招标图纸
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公路养护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等。
3.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3.1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总工期为30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
3.2质量目标: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3.3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3.4环保目标: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标签: 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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