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思练镇平山屯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忻城县思练镇平山屯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忻城县思练镇平山屯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451*****810*****

招标人

忻城县思练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忻城县思练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中奋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1)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含:雨污分流;垃圾中转站;道路整治;微菜园、微庭院整治;导视小品。其中:1)雨污分流:盖板暗沟 329米。2)垃圾中转站:2 座,共 30 平方米。3)道路整治长约 1878米,宽 4.5 米,整治面积 8453 平方米。4)微菜园、微庭院整治:微菜园篱笆 220.10 米,微庭院围栏 110.90 米,微菜园门 2个,河边菜园整治 1 处 65.80平方米。5)导视小品:小品 6个,公告牌 2 个,垃圾桶 10 个,导视牌 2个。(2)基础设施配套主要包含:停车场整理及规划标注 489.72 平方米;产业路 路面硬化 4413.5 平方米,长约 1261 米,宽 3.5 米;田埂步道 132 米;生态步道生态边坡整治 828 米,生态步道 1150 平方米;休 憩平台 192 平方米;便桥 2 座共 13m;500 盏庭院路灯。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预中标人

广西缘晟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缘晟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总价

*******.9000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覃德泉(注册编号:桂245*****6650),身份证号:**************279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陈俏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身份证号:**************002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缘江商住中心道路、管网等总平建设。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82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7300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韦家祥(注册编号:桂245*****0342),身份证号:**************279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谭龙(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身份证号:**************399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武宣县环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库底清理工程,2、合山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人民中路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5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磊鑫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300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李嘉佳(注册编号:桂245*****8469),身份证号:**************00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陈振波(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身份证号:**************031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武宣县百崖大峡谷景区二期建设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88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

0772-*******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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