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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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成交供应商名称评审总得分
广西洁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71.36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58号
条款号内 容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
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
12.1.1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新进员工的,提供供应商与新进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符合免税条件的证明材料。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如: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社保部门的证
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2024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可根据自身情况,相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监狱企业承接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8.供应商直接控股东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磋商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①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的材料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②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
12.1.2符合证明文件1. 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 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的材料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1.3其他有效证明材料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后附),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方案;②应急服务方案;③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④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方案;⑤绿化维护管理方案;⑥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如有,请提供)2. 服务承诺方案(格式附后),包含但不限于:①对责任事故处理措施的承诺;②对服务质量所达到标准的保障措施的承诺;③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措施的承诺;(如有,请提供)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15.2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中所列所有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除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与合同主文(即合同文本)明示的另有由采购人另行采购或承担的事宜、另有由第三方提供的事宜外,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为提供合同范围内服务所需的人力、车辆、器材、器械、设备、劳动器具、装备、服装、消耗品、耗材、管理、办公、工具、税费、或有风险等全部应有、或有的事项成本,供应商应负担其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工资、补贴、补助、待遇、奖金、交通、住宿、伙食、用工保障、劳动保护、体检、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全部应有、或有的用人用工费用以及事项(当然包括服务工具与服务用品、服务耗材)成本;其他的经由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后的、合同明确的由供应商履行的合同范围内的行为、义务之对价和成本;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供应商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供应商完成合同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费用)。以上费用供应商均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
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 (须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相关要求:/
1919.1响应文件包装、密封: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多个包封袋/箱(响应
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签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或盖供应商公章以示密封。19.2响应文件袋标记:项目名称:2024-2025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ZLGL2024-C3-080-ZYZC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单位名称:
2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
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6.3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服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详见采购需求。
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收取。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及时限: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且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包含电子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
明材料。
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0773-2887388、0773-2887399,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业务时间: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到5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签订的采购代理协议,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32.2条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
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费率 服务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一、采购标的、服务要求
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服务要求
2024-2025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1(一)项目概况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2025年社会化保障服务由以下七个具体分类服务构成:保安服务、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食堂餐饮服务、实训基地楼接待服务、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务。在以上七个具体分类服务中,各包含了相应的子目事项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采购需求的第(三)部分“项目服务的具体分类服务内容及要求”。1.机关营区概况机关营区包括行政办公区、生活区及公共场所占地约22000平方米。现有1栋7层的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4300平方米;1栋11层的民警职工宿舍楼(4#楼),建筑面积约为3300平方米;1栋5层的边检实训基地楼(31间客房),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室内体育馆1个,建筑面积约1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计10750平方米,室外道路、停车场及绿化占地面积约计19000平方米。民警职工食堂位于机关营区,总面积265平方米(其中厨房82平方米,用餐区183平方米),可容纳90人就餐。一楼为厨房及就餐区,由服务人员传菜打菜。食堂配有相应的硬件设施设备,无需供应商进行规划、装修及添置设备等。如有需要整改,由供应商书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由采购人按程序审批后落实。供应商方自购、自备的设施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旧营区概况旧营区占地18亩,共11栋楼房均处于闲置中,共计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室外道路、空地及绿化占地约计8500平方米。附注:在旧营区这个服务地点仅需保安服务、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
务。(二)服务标准内容1.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予执行。如本次采购需求与前述标准、规范不一致的,本次采购需求高于前述标准、规范的按本次采购需求执行。2.供应商应做到服务制度健全,管理落实到位,各项服务有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应不少于“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服务人员人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服务人员一律持健康证提供服务。4.供应商应建立针对本项目服务的管理档案。在服务撤场时,将所有涉及服务、采购人的档案资料和未完成事项移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不得私自藏匿或毁损。5.供应商应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与其服务人员签订有保密协议并报采购人备案,加强对其服务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职业道德培养,确保不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6.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7.服务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物品被盗、人为损坏设备设施,属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8.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期(每个付款周期服务结束后)向采购人书面提交本项目服务的情况。9.供应商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采购人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完善或扩建,须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10.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针对本项目服务,向采购人提供一套完整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章程(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赔偿条款等)。采购人不参与对服务人员的管理控制,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合同自行管理、教育、监督其服务人员依约提供本项目服务。1.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依照合同对服务的监督,主动并及时纠正服务中的漏洞和有违合同约定的行为;对采购人依合同约定的整改意见,应依约有效整改落实。12.供应商应配合公安部门维护服务地点的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服务地点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做好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其他方面事项。13.供应商应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14.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15.除了在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和合同主文中另有由采购人另行采购或承担的明确约定、另有由第三方提供的明
确约定外,成交供应商应自行配备为提供服务所需的服装、车辆、工具、器具、设施、设备(含保安传呼设备)、材料、零配件、产品、耗材、易耗品等一应物品,其中,不得采用假冒伪劣产品。16.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保密义务。17.供应商需设立每天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及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及时接受民警职工的投诉反映,并及时解决所反映的问题。18.服务人员在服务时间必须统一着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发,每人不少于4套,夏季短袖、春秋冬季长袖各不少于2套),佩戴标牌(至少包括服务人员姓名、相片)和采购人发放的通行证,服务行为语言规范、热情、礼貌、周到服务。19.成交供应商应做到五个“不”:不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秩序安全事件;不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消防安全事件;不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设备安全事件;不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信息安全事件;不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交通安全事件。20.供应商对其服务人员必须依法做到用人用工,若因用人用工纠纷对服务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其中:(1)包括服务人员的日常放假及节假日调休等均系供应商自身的企业自主经营、企业自主用人用工事务,由供应商自主负责安排,采购人不负责、不插手干预服务人员放假、调休的安排;(2)供应商不能因自身的违法违规用人用工纠纷影响服务质量;(3)供应商应投保雇主责任险、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凡是法定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供应商均应确保其在服务期内有效。21.供应商对其服务人员必须要做到包括服务前培训在内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包括思想道德、法制、安全、工作技能、管理制度、保密教育、服务意识等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2.凡发生依照合同更换服务人员情形的,服务人员必须做好服务交接,若因服务交接衔接不好,应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23.供应商必须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或因服务发生任何人身意外(生病、伤亡事故)、事故或触犯法律法规(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发生劳资纠纷等)或损坏采购人的设施和物品,由供应商负完全责任。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或因服务发生工伤及意外伤害的,由供应商负完全责任。24.采购人将依照《服务情况及服务成果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并运用评价结果(包括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其中,每个付款周期定期评价一次,定期评价的评分结果不足90分(不含本数)的,视为该周期的服务验收不合格(扣分项对应的部分服务即验收不合格的部分服务),由供应商按每少1分10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在支付合同价款时扣除,如当个周期发生其他扣款的,一并扣除),供应商要对被扣分值的相应项目在评
价结果告知后的10天内予以整改,如不及时整改,采购人有保留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利,此后的付款周期定期评价时若再发现存在与上个周期定期评价被扣分值的相应项目大类中的任何一项具体问题的,在90分的基础上由供应商按每少1分10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在支付合同价款时扣除,如当个周期发生其他扣款的,一并扣除)。25.服务人员食宿问题均属于供应商的内部用人用工事务、由供应商自行解决。若供应商需要安排其服务人员在采购人食堂就餐的,可由供应商提前报餐并按照实际就餐情况及采购人食堂伙食费标准向采购人缴纳伙食费(伙食费标准为35元/人/天,其中:早餐7元、中餐14元、晚餐14元),由供应商按月支付给采购人后勤保障处财务科;若供应商需要安排其服务人员在采购人营区住宿的,可向采购人后勤保障处申请宿舍,宿舍仅提供一般的照明设施设备,不另外安装水表和电表,宿舍水电费标准10元/间/月(其中水费20元、电费80元),由供应商按月支付给采购人后勤保障处财务科。26.供应商应指派项目主管(服务人员团队负责人),具体由项目主管全权代表供应商执行供应商领导、组织、统筹、指导、监督本项目服务实施的具体事项,负责发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使本项目服务的内容得以落实、质量得以保证、成果得以实现。供应商项目主管负责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应负责本项目服务所涉服务地点的公共区域管理工作。(2)应全面掌握本项目服务所涉的服务地点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负责发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跟踪、验证、处理;收集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信息,为改进服务向成交供应商出谋划策。(3)应定期检查本项目服务所涉的供水供电系统是否正常运转,建立正常用水用电管理、追责制度和记录,本项目服务所涉的各维修点、操作间清洁,工具、物品堆放整齐,确保服务人员安全文明提供本项目服务。(4)本项目服务所涉的响应并组织落实采购人提出的符合约定的其他服务需求。(5)项目服务情况的汇总、材料的收集,协助采购人后勤部门处理服务相关事宜。(6)负责报修登记、派工单填写、回访跟进、前台接待、楼宇巡视、信访接待,调度各服务人员处理服务事宜。(7)处理对供应商、服务、服务人员的投诉,对投诉应立即处理(特殊情况不超过6小时),在此期间内向采购人做出合理解释。(8)组织完成供应商响应的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服务需求。27.采购人可应供应商需求免费在新营区提供值班室、办公室各一间给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使用。(三)项目服务的具体分类服务内容及要求
1.1总体要求:
维护服务地点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负责办公楼(区)、
生活区门卫和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车辆、道
路及公共秩序维护,防汛、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对办
公楼(区)、生活区的安全防范和门岗执勤实行24小时轮班制,
做好安全隐患及重大事件发生的预防工作,做好巡视、安全监
控和违禁危险品监控及避雷、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抢险及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服务。如发生突发事件,供应商应
在第一时间到现场维护秩序并向采购人报告,及时控制事态,
配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区域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事件。
严格出入人员管理,对人员、物品进出服务地点进行管理,管
理、甄别进出车辆、往来人员;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管
理等,保证服务地点办公区及生活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生活秩
序;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停放,对服务地点内的车辆停放秩序
进行管理,防止车辆及车上财物被盗;熟悉服务地点常驻人员、
车辆等情况,不得发生服务脱岗现象,利用巡更机打卡(如配
置有);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人员疏散,
如因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的责任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
供应商承担;做好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做好服务地点内的
防盗、防火、防爆以及处理其他与安全稳定有关的事件。供应
商需承担对讲机、安保服装、照明灯、应急包等材料费。
(1)有安防管理的学习教育、制度建设、检查监督等系列
管理制度,抓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
(2)服务地点的营区大门各设哨位1个,及时发现和处置
意外情况。
(3)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人员
上访闹访、拉横幅、示威等涉嫌违法行为。
(4)严格执行合同有关保密责任的约定,供应商及其服务
人员不得通过信息、微信、微博、电话等方式泄露采购人相关
工作、业务信息,杜绝发生各种失泄密事件。
(5)严格对出入服务地点人员和车辆的管理,落实好检查、
验证、登记制度,密切掌握服务地点车辆、人员动态,及时妥
善处置各种意外、突发情况。
(6)落实每天日常巡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每周组织
不少于1次的安保执勤规范化训练。
(7)对办公区域道路弯道、交叉路口、楼梯台阶、易发事
故等处设置安全标识,并及时组织引导与设施维护。
(8)做好服务地点内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服务地点出
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维护好门口的车辆停放秩序,
任何车辆不得长时间停放在门前,并对服务地点内停放的车辆
加以疏导管理,确保通行畅通,主动引导车辆停放和维护交通
秩序,加强检查巡查,及时纠正各种乱停乱放问题。
(9)做好重大活动、重大会议等安全保卫与保障工作,全
力保障重大活动与重大会议顺利进行。
(10)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录制、拍照、拍摄、调取监
控视频信息。
(11)加强对重要楼层巡楼每1小时一次;结合信息化手段
提高访客功能使用率,对外来人员高效便捷把控。
(12)站岗、巡逻保安服务人员必须为男性。
(13)保安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服务,仪
表端庄,精神饱满,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14)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和管理,禁止来访者未经允许
擅自进入采购人营区,查验出入采购人营区人员的证件,协助
采购人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严禁小商贩、广告推销员、
捡破烂等无关人员进入采购人营区;对出入采购人营区的人员、
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确保采购人营区安全,维护
好公共秩序对来访人员进行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
(15)维护办公区及生活区环境秩序,保证道路通畅,车
辆通行、停放有序,人车分流,做好上下班期间秩序引导。
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由保洁服务与绿化养护服务构成。
2.1保洁服务:
做好办公室内、办公楼(区)及生活楼内大厅、过道、道
路、停车场、楼梯、天台、电梯间、卫生间、体育馆、公共活
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及
边检实训基地楼客房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
常清洁,办公垃圾等废弃物分类、清理,化粪池清掏等;应按
酒店规定卫生标准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区域内的服务;保洁
服务面积约12000平方米,供应商需承担清洁药剂、清洁工具
费用。消毒的药剂费、采用机械抽取化粪池等费用以及边检实
训基地楼客房日常消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做好服务地点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含办公楼、
综合楼、公寓楼、警体馆、办公室、会议室、楼道、楼梯、走
廊、卫生间等的地面、窗户及天面,营区内公共场地、室外地
面),定期对服务地点公共区域进行“四害”消杀和卫生消毒,
对花卉树木草地进行养护修剪清理。每天不定时组织对楼道、
走廊、楼梯、卫生间、会议室进行卫生清扫、保洁、消杀工作,
对门窗、扶手、灯柱、垃圾桶、会议桌椅进行擦拭保洁、消杀,
按民警职工要求对办公室进行卫生清扫、消杀,确保干净整洁。
(民警职工办公室保洁需由民警职工提出,并在民警职工在场
的情况下进行保洁,并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
(2)确保门头整洁、无污迹、无乱搭乱建、公共设施无随
意占用;公共厕所保持清洁、无污渍、无异味、无积水、无杂
物,每天清洗不少于2次,如有污秽立即清理;室内卫生使用
的清洁剂、除锈剂、光亮剂、消毒液等化工液体要符合环保要
求,及时更换卫生间的卫生纸和洗手液。
(3)节约、爱护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损坏、丢弃;节约用
水,做到人离水关;在清扫道路时注意行人车辆,要有安全作
业标识,确保安全。
2.2绿化养护服务:
对服务地点内各类植株进行整形修剪、土壤、水肥管理和
病虫害综合治理等日常养护,绿化带、盆株的日常清洁和绿化
生产垃圾的清运,办公楼(区)门前规定区域绿地的养护管理
等(绿化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供应商需承担除草机、修剪
机、杀虫药剂等及其费用。
(1)及时铲除绿地、空地、屋顶、车棚、天台等处的杂草、
杂物、清苔,确保绿地、空地、屋顶、车棚、天台等处无杂草、
杂物、清苔,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2)不定期浇水。根据季节、气候、地域条件、绿地花木
品种、生长期决定浇水量;采用自动喷淋的,要注意节约用水,
及时关停;对自动喷淋不到位绿地,要采用人工淋水。确保绿
地、草坪和花果树木长势良好,无枯叶树枝、死树现象。
(3)定期松土施肥。根据花木生长期,花木品种和培植需
要,定期对绿化地土壤进行松土和施肥,确保花木涨势良好。
(4)定期修剪整形。对高大树木每年修剪一次,修剪绿化
带、草地及景观树根据树木形态、观赏效果、树木品种和生长
情况等因素定期进行修剪整形;要及时清理树枝、树叶、枯枝、
杂草等;对于生长过程中严重歪斜的树木要及时采取扶正、加
固措施。
(5)不定期清除病虫害。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实施综合治
理,做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不得发生办公域内花木因病虫
害而导致的枯萎问题。
(6)加强对绿地、草坪和花果树木等检查和巡查力度,制
止人为侵占、破坏行为。
(7)喷洒农药要在节假日实施,对喷洒农药的植物,要挂
牌警示,以防农药中毒。
单价20元以下(含20元)部分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单价超过20元部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服务期内,至少做到:①修剪:乔木2-4次及以上,花灌木2-4次及以上。②及时清理死树,枯枝枯叶,发现死株及时上报并在一星期内清除。③施肥:乔木每年一次,花灌木每年2-3次及以上。④浇水:新植树木花卉淋足定根水,之后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和旱情及时浇足水分、及时排水防涝。⑤行道树及时扶正,新补植行道树及时扶架。⑥花坛(台)、绿化带等松土、除草5次及以上。⑦树穴、花池、绿化带每天清扫一次,全日保洁,及时清除树枝上悬挂杂物。⑧及时清除杂树杂草及冬季来临之前给树涂白。3.机动车辆驾驶服务:应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接待、大型活动(会议)、重点重要勤务等用车需求的机动车辆驾驶服务。根据采购人需要,由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驾驶采购人公务用车(采购人现有公务用车共13辆,其中包括1辆大巴车、2辆中巴车),负责洗车场卫生及车辆日常保养及车辆内外清洗保洁。工作日八小时外,节假日期间保持手机通畅随时待命,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服务。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发生责任事故的由供应商负责。(1)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做到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严禁穿拖鞋驾驶车辆或出入服务地点。(2)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做到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周到;无出车任务时,做到不离岗、不串岗,坚持在服务地点待命;有事外出必须向其项目主管请假并告知采购人,并保证随叫随到。(3)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服务对象讨论的有关工作事宜,做到不插话、不打听和不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义。(4)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在服务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更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驾驶、违规调头、紧跟、争道等)。(5)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应随时保持服务涉及车辆的内外清洁。4.食堂餐饮服务:包括食堂管理、食材验收加工、餐饮制作、餐厅服务及其他涉及食堂餐饮的服务。4.1总体要求:(1)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佩戴口罩和
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负责食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整洁。(2)在法定工作日(含节假日调休后实际工作日)为采购人全体就餐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的食堂餐饮服务,同时用餐人数约120人/天/餐(参考,以实际为准)。如果有宵夜需求,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服务。(3)在非法定工作日(含节假日调休后实际休息日)为采购人备勤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的食堂餐饮服务,同时用餐人数约10人/天/餐(参考,以实际为准)。(4)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桂林市关于单位食堂和饮食行业有关规定,按照餐饮企业ISO2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7S)的标准提供食堂餐饮服务。(5)供应商应严格遵照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桂林市相关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等要求,在食堂餐饮服务中规范操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禁违规用气、用电,杜绝火灾和中毒事件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或受到有权机关处罚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6)供应商应确保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会熟练操作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面食、面点、卤凉菜等能实现自主生产,不依靠第三方供应商。(7)供应商应建立节能、节约工作长效机制,要教育服务人员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不能浪费水、电、燃气等能源,要对食材、物品、物资的使用尽可能合理科学安排、节约使用,杜绝浪费。(8)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就餐人员意见,及时对出品、服务作出调整和改善,为采购人、就餐人员出品干净卫生、数量充足、口味俱佳,上档次、够规格的餐品。(9)为采购人的不定期会议、培训等参会(参训)人员提供食堂餐饮服务。(10)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应当每半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1)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应当将手洗净,着工作服,戴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1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别分餐具加工,防止食物中毒。餐具洗净、消毒后要摆放整齐。按时开饭,根据就餐人员的变化,严格按伙食标准及卫生要求备餐,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花样、品种多样化,饭菜干净卫生、无杂物、无污物、无怪味等。(13)做好食品及物料的接收、清理、分类及入库,做好餐具的清洗及消毒工作;负责餐厨垃圾的清理;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次大清扫,达到餐厅、厨房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14)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应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违规操作使用,下班前做到断水断电
断天然气,落实节能减排,做到厉行节约。(15)按食材购进时间先后顺序使用食材,定期盘点库存,发现食材不足的要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发现变质或过期食品要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处理。负责餐厨垃圾的清理。(16)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中的大厨负责菜品出品及食堂服务管理工作,保证每日正常供餐。(17)协助采购人做好日常食材的采购工作;协助采购人做好菜品定价、成本核算等工作,做好成本控制。4.2在总体要求的同时,对服务中的重点事项再细化如下:(1)餐饮制作:供应商要保证制作出品的食品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桂林市有关食品的卫生、安全标准,做到早中晚三餐每一餐足量(每份饭菜足量、满足用餐总人数需求)、优质(质量保证)、味美(色香味俱全)、品种多样化(每天列出供应品种,每周五列出下周菜谱,定期更换和调整菜品花样,保证每日不重复),食材新鲜,保温保质。供应商负责提供菜谱,以川菜、湘菜、粤菜为主,按照“每周提供一次、一天一轮换”的要求进行食谱安排。①早餐:每天至少提供6-8个品种供选,早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豆浆、牛奶、水煮蛋、叉烧包、芝麻包、奶黄包、红豆包、花卷、馒头、米粉、牛腩粉、鸡肉粉、干捞粉、猪脚粉、皮蛋瘦肉粥、黄小米粥、八宝粥、小菜。②中、晚餐:提供菜品不少于6个,小菜、汤、粥、米饭和杂粮供选。中、晚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荤菜:白灼海虾、油焖海虾、红烧鱿鱼、铁板牛肉、土椒牛肉、烧鸭、醋血鸭、五杯鸭、烧鸡、手撕鸡、豉油鸡、辣子鸡、白切鸡、酸甜排骨、香芋排骨、酸汤肥牛、回锅肉、扣肉、干锅田鸡、红烧猪手、清蒸鱼、啤酒鱼、剁椒鱼、水煮鱼片、蜜汁叉烧、东坡肉。半荤素菜:番茄炒蛋、麻婆豆腐、榄菜焖豆腐、碎肉玉米、莴笋肉片、花菜碎肉、甜笋肉片、豆干炒肉、丝瓜肉片、鱼香茄子、干扁四季豆、肉末香菇。素菜(按时令节气供应蔬菜):白菜、芥菜、生菜、芥兰、菜心、空心菜、豆芽、南瓜、冬瓜、葫芦瓜、藕片。③日常培训、临时会议等接待餐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安排,保证质量,不受次数限制。(2)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中的厨师(大厨、中厨):为采购人食堂提供食品制作、开餐服务,承担食品饭菜烹饪制作,营养搭配合理、口味兼顾多样、定期更新菜品,满足就餐人员用餐需求。负责采购人接受第三方配送食材的验收、监督和管理工作;安全使用、保养操作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经常检查操作间设施设备和食品存放情况,防止存放的食物霉变。(3)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中的面点师:服从厨师的工作安排,负责就餐面点制作,配合早中晚餐
注:在本项目实施中,凡是需要具备《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方可进行的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
动(工作、事宜),供应商不具备相应匹配资质的不能擅自进
行(否则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供应商
应及时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另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2)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办公楼(区)及生活区房屋内外给排水系统的水质监测,
及蓄水池、供水管路、排水管、消火栓、隔油池等设备设施的
日常养护维修,维修零配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①按照要求对水箱、上下水道、阀门、管道、落水管、水
泵、二次加压供水等系统和设备进行年检、日常维护、运行管
理、零星维修等。
②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用户安排合理的用
水和节水计划。
③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④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蓄水池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
⑤按照高压水泵、水池、水箱的管理规定,水池、水箱清
洁卫生,周围无污染隐患,无二次污染。
⑥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
⑦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设备房等无积水、浸
泡发生。
⑧加强巡查检查,发现各种水管和水龙头漏水、滴水情况,
及时维修处理;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禁发生大面积泡水、
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⑨发现突发故障,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
修,重大故障及时报告。
⑩有计划地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项设施
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供电设备监控维护:
对办公楼(区)及生活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含
变压器)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及
避雷检查工作(如需检测,另请专业机构进行,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变压器共有1台, 630KVA,发电机一台,维修零配件
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制定停电应急处理预案,并严格执行,
应急发电率达到100%。
①按照要求对办公楼(区)及生活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
器设备(含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指示灯具、配电送
电(含应急发电机组)等系统和设备进行年检、日常维护、运
行管理、零星维修到位,没有发生无故停电或用电安全隐患问
题。
②有停电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发电率达到100%。
③加强对各弱电系统的检查维护,确保每天24小时正常工
作。
④做好应急发电机组及重要供电线路维护日常维修保养。
⑤发现供电系统故障或隐患,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
抢修,照明装置随坏随修;不定期组织发电系统应急抢修演练,
确保供电系统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⑥有计划地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项设施
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4)电梯运行维护:
负责办公楼(区)及生活区共4部电梯,分别为迅达、富
士通、沃克斯品牌(1部6层、1部5层、2部11层)的运行
维护卫生及查询,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维修和保养由采购人另
行委托(电梯的维护保养由采购人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保养维护,
即对机房设备、井道系统、轿厢设备等的日常养护维修管理及
电梯年检工作)。
①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洁、运行管理工作,通风、
散热、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轿厢、机房保持整洁。
②保持安全设施齐全,通风、散热、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
轿厢、机房保持整洁,电梯轿厢每天擦拭1次,电梯地面每天
1拖。
③有计划地对电梯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
运转,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专业机构维护保养。
④遇有电梯故障,能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查看,确保
电梯轿厢内没有人员,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5)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做好办公楼(区)(中央)空调的运行和各类风口、自控
系统等设备的日常养护检查(室内空调设备配置:风机盘管、
风柜、新风机),维修零配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①做好对通风空调系统、新风、除尘、采气装置、各类风
口、自动控制等空气调节系统和设备进行年检、日常维护、零
星维修等。对办公楼(区)通风空调系统、新风、除尘、采气
装置、各类风口、自动控制等空气调节系统的日常维护、零星
维修等到位,没有发生无故空调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
②加强巡查巡检,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请维修,确保空
调系统能够每天24小时正常运转。
(6)消防系统维护:
负责办公楼(区)及生活区灭火器与自动报警系统、自动
喷淋系统、安全疏散系统及红外线报警器等日常管理养护,明
确防火责任人,熟悉消防基本知识,掌握防火、救火基本技能,
加强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完善和保养消防设备,落实消防措施,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消防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维修零配件材料费(含消防设施年检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①对消防栓、消防柜、灭火器、消防控制台、消防管道、
烟感器、喷淋头、安全出口等消防系统和设备的检查巡查到位,
确保良好技术状态,没有发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②对消防控制室系统和设备的检查巡查和年检、日常维护
和零星维修工作到位,没有发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掌握
消防安全管理及监控系统动态,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③发现消防系统和监控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报请维
修。
④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
防火责任人,确保责任人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
时处理各种问题。
⑤制定有突发火灾应急预案,在明显处设立消防疏散示意
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组织
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
⑥严格落实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接电源、插座,办公区
内及生活区区域内无火灾安全隐患,消防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
⑦巡查检查到位,有火灾隐患或苗头,要第一时间处理,
及时组织消除;遇突发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采
取有力措施开展救援,并及时向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相关部
门报告。
⑦每季度开展消防培训一次;做到遇火情、紧急险情能有
效控制和处理;每30日开展消防设备安全检查一次;配合后勤
保障处到各处室入室排查安全隐患,发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页,
宣传季节性应注意的消防安全知识。
⑧每年至少配合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进行一次消防安全
演练。
(1)配合主办部门做好会场及重大活动场所的清洁、会场
布置、会议(培训)期间的茶水供应、会议(培训)设备调试
和运行、应急疏散、会议(培训)用品保管及会场的绿化、美
化、宣传布置、场地布置等工作。
(2)配合主办部门做好会场及重大活动场所环境卫生、主
席台布置、横额张挂、摆放会标、座位卡;维护、绿化美化植
物摆放、引领嘉宾等各项勤务保障工作。
(3)做好会前会后的保洁工作,会后要及时清理。
(4)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茶歇室卫生,按时准备水果、点
心、饮料等准备工作,制作各类咖啡,茶歇后及时对茶歇场地
进行保洁。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物品,负责在法定节假日或在重大活动期间,按照要求按时张挂和收回国旗、彩旗、灯笼、横幅、标语等。按照提供图样摆放花坛或其他装饰,并按要求按时回收、清理垃圾。7.3搬运家具和其他物品。负责服务地点办公区、生活区家具、杂物、废旧物品和其他物品清理搬挪等,按照要求进行摆放。(1)做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办公区及生活区内家具、杂物、废旧物品和其他物品清理搬挪等工作,按照要求进行摆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2)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工作,防止人员受伤、家具损坏等。回收废旧家具、杂物和其他物品,负责保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清理废弃办公家具。(3)清理楼道、走廊、配电间、天台等公共区域物品。(四)项目服务人员:由两方面内容构成:一是服务人员总体素质要求,二是具体分类服务人员人数及素质要求。1.对服务人员总体的最低要求(1)服务人员不能是中国港、澳、台地区人士,不能是外籍或无国籍人士,并应系供应商的合法用工人员。(2)服务人员须具备与提供相应服务对应的合法有效资质。服务人员若系男性的不得超过60岁(不含60岁),服务人员若系女性的不得超过5岁(不含5岁),供应商应于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拟投入的服务人员符合本项目服务需求的相应证明材料。(3)服务人员均需持有合法有效健康证。(4)服务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相关规范,遵守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规定。(5)杜绝由未成年人参与提供本项目服务。(6)服务人员须服务能力强,为人谦和,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爱好和不良品行,无犯罪记录。2.对具体分类服务人员的最低人数及要求服务人员总人数合计至少20人(为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果,服务人数由成交供应商自定,但应达到“至少”的要求,请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响应),本部分文中的“至少”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以下涉及年龄、年限、期限计算的均为截止到本项目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所在月份,在服务中超龄的、不再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人员,供应商应予及时更换:(1)项目主管(服务人员团队负责人):由供应商在其投入的保安服务人员中自行指定(供应商项目主管应组织、参与提供公共事务保障服务),项目主管人员
不需单列响应人数。(2)保安服务人员:①人数:至少7人(其中,机关营区至少5人、旧营区至少2人)。②要求:应系符合我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初中文化人员人数≤20%),若需负责消防监控的服务人员还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或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员相关证书,其中大门岗保安服务人员身高不低于160cm(含),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年龄要求50岁以下。(3)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人员:①人数:至少5人(其中,应有至少1人提供实训基地楼的保洁服务、至少有1人提供实训基地楼管理(接待)服务、至少有2人提供办公楼的保洁服务,至少有1人提供营区绿化养护服务。②要求:5周岁以下,其中,负责同时提供实训基地楼管理(接待)服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有2年以上服务经验,中专及以上学历,女,身高不低于160cm(含),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年龄要求三十五岁以下。(4)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①人数:至少2人。②要求:男性,持A1驾驶证三年及以上,政治素质好,驾驶技术过硬,保密意识强。(5)食堂餐饮服务人员。①人数:至少5人(其中,大厨至少1人,中厨至少1人,面点师至少1人、食堂服务员至少2人)②要求:a、大厨。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中式烹饪师职业资格证,具有开发创新产品的能力,熟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具备食堂管控能力,成本核算和控制管理知识,熟悉市场行情及食材采购工作,熟悉分辨食材品质、品种,具有丰富的食材采购经验。b、中厨。要求初中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各类面、粉及其他早点的烹饪方法,具有开发创新产品的能力。c、面点师。要求初中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独立烹饪多款中西式面点,熟练掌握焙烤专业技能,熟悉各类面、粉及其他早点的烹饪方法,具有开发创新产品的能力。d、食堂服务员,初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若系女性的身高1.5米以上,若系男性的身高1.65米以上。(6)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人员:①人数:至少1人。②要求:男性,5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需持有电工证等相关合法有效资质)。(7)公共事务保障服务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在其投入的服务人员中调配(供应商项目主管应组织、参与提供公共事务保障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务
的服务人员不需单列响应人数。注:(1)在“(3)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人员”中同时提供实训基地楼管理(接待)服务的人员:同时还应协助采购人后勤部门做好后勤工作的汇总、材料的收集,协助后勤保障处开展各项工作,根据项目主管的授权负责报修登记、派工单填写、回访跟进、前台接待、楼宇巡视、物业信访接待,调度各服务人员处理服务事宜等。(2)供应商在响应时所报人数按上述书写形式为例,报“至少”人数且必须达到前述“至少”的人数要求;采购人买事不买人,本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以圆满完成服务、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果为根本,在达到响应所报的“至少”人数要求基础上,在有需要时自觉合理增加投入服务人员数量,但合同价款不因此而涨幅;服务开展后,在成交供应商投入服务人员数量满足“至少”人数的基础上,根据采购人服务实际需要,成交供应商可自主调配具体人数。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1年(365日历天),服务期起算时间按采购人通知的具体服务进场之日起算(但供应商实际进场之日晚于通知进场之日的,从实际进场之日起算)。
(二)服务地点广西桂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标准按照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验收。
(四)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1.本项目无预付款。2.成交供应商先提供服务,采购人后付款。3.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合同价款[ 分期 ]支付至合同载明的成交供应商收款账户,具体是:合同价款以[ 每30日 ]作为一个付款周期(总计分[ 12期 ])进行结算支付,每一期合同价款的应付数额按以下方法确定[按合同价款签约价除以“12”进行计算确定(若不能除尽的:前11期的每一期合同价款数额是前述计算所得结果的四舍五入取整值,最后一期合同价款的应付数额按合同价款签约价减去前11期合同价款应付数额的合计值进行计算确定) ];在成交供应商完成一个付款周期服务后(对于最后一期的合同价款而言,是在成交供应商完成该付款周期及服务期剩余天数的服务后)[ 3 ]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就该期合同价款进行请款(向采购人送达请款文件及发票,最后一期合同价款的请款文件应含有合同价款结算意见),若不存在采购人可延迟付款情形的,采购人在[ 收到成交供应商请款文件及发票 ]后[ 15 ]日内支付该期合同价款(按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的服务综合验收的评分结果运用方式,若对最后一期合同价款应予全额扣减的,采购人不需支付最后一期合同价款)。注意:合同价款的支付无息;成交供应商未提交请款文件(若有约定)或发票(若无特别说明的发票,均指合法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均不触发与此相关的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程序;虽然成交供应商已就合同价款进行请款,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延迟付款(付款时限顺延):成交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未予纠正(或未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的;合同价款支付节点验收不合格且成交供应商对此未能完成有效整改的;双方存在未决之争议的;采购人就服务质量问题向成交供应商送达了书面异议,该异议尚未处理终结的;仅就
最后一期合同价款而言,在未发生采购人不需支付最后一期合同价款的情形下,合同价款未结算的或成交供应商不同意采购人对合同价款结算的审核结果的;除以上外,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采购人可延迟付款的情形。注意最后一期合同价款的特别条款:依照《服务情况及服务成果评价标准》,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综合验收,若综合验收评分结果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的,其评分结果运用方式是对最后一期合同价款应予全额扣减(即,采购人不需支付最后一期合同价款)。
(五)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中所列所有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除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与合同主文(即合同文本)明示的另有由采购人另行采购或承担的事宜、另有由第三方提供的事宜外,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为提供合同范围内服务所需的人力、车辆、器材、器械、设备、劳动器具、装备、服装、消耗品、耗材、管理、办公、工具、税费、或有风险等全部应有、或有的事项成本,供应商应负担其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工资、补贴、补助、待遇、奖金、交通、住宿、伙食、用工保障、劳动保护、体检、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全部应有、或有的用人用工费用以及事项(当然包括服务工具与服务用品、服务耗材)成本;其他的经由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后的、合同明确的由供应商履行的合同范围内的行为、义务之对价和成本;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供应商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供应商完成合同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费用)。以上费用供应商均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2.合同文本是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报价中选后即系合同价款签约价,供应商应在详细阅读和正确理解包括合同文本在内的构成采购文件的全部资料,方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3.请供应商合理评估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服务人员人数,供应商响应的人数为“至少”人数(满足采购需求中的“至少”人数要求,在此基础上,可超过采购需求中的“至少”人数),一旦供应商的响应作出,即意味着供应商认为以其响应的人数能够无负偏离地完成本项目服务,中选后,若成交供应商无法以其响应人数无负偏离地提供本项目服务即合同范围内服务的,视为成交供应商的根本性违约,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因本项目并非劳务派遣用工项目,采购人“买事不买人”,中选后,成交供应商应首先确保服务人员人数符合其响应的“至少”人数。为满足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服务所需而客观上需增加服务人员的,成交供应商应自觉合理增加(采购人也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投入超过其在响应本项目政府采购中所报人数的充足服务人员),在此情况下,合同价款在合同范围内并不因成交供应商投入服务人员数量增多而涨幅(用以描述服务人员人数的“至少”一词均包含本数)。因此,请供应商务必认真考虑实施本项目的自身成本问题,尤其是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承受的主要大额成本即供应商的用人用工成本,供应商务必在予以审慎并充分研究论证后方予响应本项目。中选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其报价未能涵盖为在合同范围内提供本项目服务、为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应获得的所有对价及所应支出的所有成本费用等任何理由,而要求采购人在其报价以外支付合同范围内实施本项目的其他费用,对这些其他费用,采购人无给付义务。
(六)签订合同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实现项目目标的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于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方案;②应急服务方案;③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④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方案;⑤绿化维护管理方案;⑥卫生保洁管理方案 。上述项目实施方案评分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二)服务承诺方案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于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对责任事故处理措施的承诺;②对服务质量所达到标准的保障措施的承诺;③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措施的承诺。上述服务承诺方案评分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三)履约能力1.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2.拟投入的项目主管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3.供应商自2020年以来承接同类项目。上述履约能力评分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项目内容赋分得分备注
综合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 完善,查阅方便,有台账记录。1
服务人员佩戴标志,仪表整洁,着装统一,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1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有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问题,有记录。1
服务人员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单位区域的各项管理规定。1
保安服务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执勤记录,认真履行服务义务。1
服务人员举止文明,姿态端庄,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形象。1
24小时安保服务,合理安排白班、晚班和夜班的值班人员。10
24小时巡逻,有巡查记录。1
车辆是否停放有序,大型活动及重要会议、上下班高峰期是否有专人指挥车辆行驶。1
正确使用各消防、物防、技防设备和器材,懂得一般救护知识。1
定期维护消防、安防、电器等设备,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1
无治安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10
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保洁)巡查保洁。1
楼道、大厅、地下停车场、会议室等场所干净清洁,无遗弃物、无满溢污迹。1
公共卫生间保持干净、清洁、无异味、无积水无灰尘,洗手盆、便池、镜子保持清洁,墙面、水管、窗台等无灰尘。1
卫生间内纸篓干净并及时清理。1
电梯厢内干净整洁。1
楼内垃圾桶内外是否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桶内垃圾。1
玻璃、楼道办公室门框、楼梯扶手、栏杆、楼道内设施设备外表及时擦拭,干净无灰尘。1
道路、停车场、楼顶、明沟等室外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无果皮、烟头等明显垃圾,无陈旧堆积物,无卫生死角。1
大门、楼道及窗台等光亮、清洁,无污迹、灰尘,无明显手印。1
项目内容赋分得分备注
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路灯、楼道灯、草坪灯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干净。1
垃圾桶内胆保持干净整洁,及时冲洗,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满溢,无污迹,无异味。1
及时清理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下水道等。1
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绿 化养护)对绿化养护管理实行巡查制度,建档记录。1
适时浇灌、施肥、松土、修剪等,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1
及时清理枯枝、寄生藤、杂草、杂物和垃圾,无死树、残桩头及陈旧堆积物,适时补种,达到绿化养护目标要求。1
绿化设施完好、整洁。1
机动车辆驾驶服务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1
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周到;无出车任务时,不离岗、不串岗,在服务地点待命;有事外出向项目主管请假并告知业主,随叫随到。1
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的有关业主工作事宜予以保密,不插话、不打听和不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义。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不危险驾车(包括不超速驾驶、不违规调头、不紧跟、不争道等)5
随时保持服务涉及车辆的内外清洁1
食堂餐饮服务工作服干净整洁,洗手后操作,个人卫生符合相关要求。1
分发饭菜佩戴工作帽,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1
厨房设施设备干净无杂物,无油垢,无污,无锈,无霉迹,水流畅通,台面干净整洁,外表光亮,干爽,没糊点,没黑炭,无血迹。1
厨房储物柜内无杂物,杂货分类摆放整齐,无尘土,无私人物品调料之间无混杂,干净无污染物。1
餐饮制作用料新鲜卫生,食材生熟分开,荤素原料分开,水产品和禽肉类原料分类放层次分明,密封皮条无油腻,血水无异味,不随意堆放。1
厨房设施设备定时开关,紫外线灯管能有效使用。1
厨房设施设备使用有效,光亮,干湿分区,不漏气,灯光明亮,无油迹,消毒处理,不留残余物,无发霉变质物,外表干净,各功能使用正常。1
配餐区的设施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桌面光亮,每餐后更换保温水,无油迹,无杂质。1
食材加工中:蔬菜一冲,二浸,三洗;猪肉类,禽肉类经过洗、刮,鱼肉类加工经水洗。1
餐具回收车、清洗池、工作台及备用餐具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无异味,下水管道通畅。1
项目内容赋分得分备注
用餐区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桌料新鲜,装瓶符合规定要求,餐具,用品准备充足,碗筷不足应及时补充。1
餐区清扫查看桌、椅和地面有无就餐人遗留物品,按标准程序清扫桌面,地面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工作桌,所剩食品应按要求存放,补充必备物品,地面、洗手台光亮清洁无积尘,蜘蛛网,无油污和杂物,无烟头1
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服务义务。1
开餐准备餐厅环境符合日常卫生标准,桌椅,柜子,电视应清洁,开餐用具,用品摆放符合标准,灯光照明正常,空调温度符合要求,餐厅通风无异味。1
服务人员正确使用礼貌用语,递送物品使用托盘,及时响应客人需求,及时清理桌面垃圾,碗碟,正确处理职工投诉及突发事件。1
实训基地楼接待服务服务人员仪表仪容整洁,服务符合旅馆住宿业行业规定,热情接待各方来宾,为客人提供良好的服务。1
为客人准确快速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合理安排好各类房间;与各部门密切联系,有效沟通客人资料、信息;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饭店服务设施,及时高效完成打印各类报表及统计工作。1
检查当天入住人员房号,并核实住房人员信息和了解客房情况,正确解决、处理突发事件。1
认真完成项目主管交给的各项工作,有问题及时向项目主管汇报。1
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有设备安全运行、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1
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治、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1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1
保证正常供电,若要临时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提前告知。1
有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1
按约定时间开展维修、排除故障。1
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1
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1
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1
制定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1
消防、用电严格管理,无安全隐患。1
供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1
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1
项目内容赋分得分备注
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1
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1
道路、楼道、大厅等公共照明完好。1
公共事务保障服务保持会场及重大活动场所环境整洁干净,主席台布置、横额张挂、会标、座位卡整齐有序摆放;维护、绿化美化植物,摆放、保证茶水供应及时、引领嘉宾有序参会。1
会议设备调试和运行正常运作无异常、应急疏散安全有序、妥善保管会议用品,整齐摆放会议用品。1
保持会前会后会场的干净、整洁,会后及时清理。1
保持茶歇室干净、卫生,按时准备水果、点心、饮料,制作各类咖啡,茶歇后及时对茶歇场地进行保洁。1
其他上述所列情形之外,乙方无其他明显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6
总分满分为100分,本次总分得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1)价格分(10分)①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②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
(2)项 目 实 施方案分(60分)评委对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1)服务方案分(10分)一档(4分):项目服务方案基本适用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架构基本可行。二档(7分):项目服务方案完全适用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架构较完整,可行性较强。三档(10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项目服务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架构完整详细,可行性强,提供了成本分析表(包含但不限于岗位人数、工资标准、加班费、税金、保险、装备费、利润等)。(2)应急服务方案分(10分)一档(4分):应急预案内容不够全面,应急处置流程、措施不够完善、具体。二档(7分):应急预案内容较合理、完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作出比较全面、充分具体的考虑,应急处置流程、措施比较科学、具体。三档(10分):应急预案内容科学合理、全面完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作出综合全面、充分具体的考虑,应急处置流程、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具体。(3)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分(10分)一档(4分):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内容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二档(7分):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内容较合理、较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档(10分):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内容详实、合理、完整,内容有很强的针对性。(4)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方案分(10分)一档(4分 ):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含有着装、执勤、交接班、登记、巡逻、考勤制度、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含有物业管理整体运作、信息反馈处理机制、日常工作流程)具有一定针对性。二档(7分):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含有着装、执勤、交接班、登记、巡逻、考勤制度、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月考核、奖惩等制度)、操作规程(含有物业管理整体运作、信息反馈处理机制、日常工作流程)内容比较详细、合理、具有针对性。三档(10分):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含有着装、执勤、交接班、登记、巡逻、考勤制度、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月考核、奖惩等制度)、操作规程(含有物业管理整体运作、信息反馈处理机制、日常工作流程)内容详细、合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安排严密,保障措施有力,并提供档案建立与物业管理制度的。(5)绿化维护管理方案分(10分)一档(4分):绿化维护管理方案缺乏针对性,日常绿化维护计划及常见
问题解决措施可行性差。二档(7分):绿化维护管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有较完整的绿化维护计划,常见问题解决措施可行性较强。三档(10分):绿化维护管理方案内容详细,针对性强,有详细的日常绿化维护计划,常见问题解决措施可行强、合理。(6)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分(10分)一档(4分):卫生保洁管理案缺乏针对性,有简单的卫生保洁管理计划及常见、突发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措施,可行性一般。二档(7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有较完整的卫生保洁管理计划,常见及突发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措施可行性较强。三档(10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内容非常详细,针对性强,有详细的卫生保洁管理计划,常见及突发问题的应急措施可行性强、合理,充分为采购人考虑的。
(3)服 务 承 诺方案分(12分)评委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对责任事故处理措施的承诺;②对服务质量所达到标准的保障措施的承诺;③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措施的承诺)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一档(4分):服务承诺方案各项承诺内容不够全面的,描述不够清晰的;二档(8分):服务承诺方案各项承诺内容合理的,描述清晰的,合理有效且有一定的可行性;三档(12分):服务承诺方案各项承诺内容全面的,描述详细清晰,具体可行、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服务措施详细可行,充分为采购人考虑的。
(4)履约能力分(18分)(1)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2)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主管具有以下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应予以加分(11分):①拟投入的项目主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得5分;②拟投入的项目主管具有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jndj.osta.org.cn/certificate)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得6分。注: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项目主管交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供应商自2020年以来承接了同类项目的[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服务名称、种类、金额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评审;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4分。
(5)总得分=(1)+(2)+(3)+(4)
序号直接控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1
2
3
……
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1
2
3
……
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磋商报价(元)备注
2024-2025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1
磋商报价:人民币(大写) (¥ )
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中所列所有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除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与合同主文(即合同文本)明示的另有由采购人另行采购或承担的事宜、另有由第三方提供的事宜外,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为提供合同范围内服务所需的人力、车辆、器材、器械、设备、劳动器具、装备、服装、消耗品、耗材、管理、办公、工具、税费、或有风险等全部应有、或有的事项成本,供应商应负担其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工资、补贴、补助、待遇、奖金、交通、住宿、伙食、用工保障、劳动保护、体检、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全部应有、或有的用人用工费用以及事项(当然包括服务工具与服务用品、服务耗材)成本;其他的经由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后的、合同明确的由供应商履行的合同范围内的行为、义务之对价和成本;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供应商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供应商完成合同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费用)。以上费用供应商均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条款对照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供应商的详细响应情况
▲一、采购标的、服务要求
2024-2025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1项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二)服务地点
(三)验收标准
(四)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五)磋商报价
(六)签订合同时间
序号提供的具体分类服务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公民身份号码既往服务经历持证情况(证书名称、编号、有效期)备注
1
2
3
公司:对照贵我双方签订的《2024-2025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合同》(简称“合同”),我们发现贵公司有以下不符合同条款(内容、要求、约定)的行为(情况),现通知贵公司请于 年 月日前有效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反馈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年 月 日
不符合合同条款(内容、要求、约定)的行为(情况)对应的合同条款(内容、要求、约定)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
2025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ZLGL2024-C3-080-
ZYZC)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GL2024-C3-080-ZYZC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洁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睦邻小苑8栋4单元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捌仟伍佰伍拾伍元陆角玖分(¥1228555.6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4-2025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2024-
2025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由以下七个具体分类服务构成:保安服务、保洁及绿化
养护服务、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食堂餐饮服务、实训基地楼接待服务、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
、公共事务保障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年(365日历天),服务期起算时间按采购人通知的具体服务进场之日起算(但供应
商实际进场之日晚于通知进场之日的,从实际进场之日起算)。
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滕勇军、梁紫艳、阳宏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32.2条规定的“服务招标”标
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贰拾捌元整(¥1682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西洁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
71.3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58号
项目联系人:阳宏伟
项目联系方式:0773-3603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
项目联系人:徐雪艳
项目联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ZLGL2024-C3-080-ZYZC
2024 年 8 月 27 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9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第六章 合同文本................................................................................................................. 77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
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1 号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ZLGL2024-C3-080-ZYZ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2415.62 元
采购需求:(1)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 1 项,
(2)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由以下七个具体分类
服务构成:保安服务、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食堂餐饮服务、实训基地楼接待服务、营
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1 年(365 日历天),服务期起算时间按采购人通知的具体服务进场之日起
算(但供应商实际进场之日晚于通知进场之日的,从实际进场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发售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 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 时 00 分到 5 时 00 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1 号
房)。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00,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00【邮购文件的,
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
磋商文件),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 0773-2887311),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
式(须详细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采购
代理机构以下电子邮箱 guilinyl@vip.sina.com,以免造成工作延误,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的
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购磋商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2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1 号房),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起至 9 时 30 分止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
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1 号房),参
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资格条件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 58 号
项目联系人:阳宏伟
项目联系方式: 0773-3603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1 号房
项目联系人:徐雪艳
项目联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3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1
5.2
6.2
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
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 2024 年 1 月
以来任意 1 个月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新进员工的,提供供
应商与新进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
12.1.1
3.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
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符合免税条件的证明材料。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
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如: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社保部门的证
5
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
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6.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或者 2024 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7.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
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可根据自身情况,相应提供
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监狱企业承
接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必须提供,
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8.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9.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10.磋商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12.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①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的材料在第五章“响
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②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
6
符合证明文件
1. 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 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1.2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的材料在第五章“响
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后附),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方案;②应急服务方案;③服
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④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方案;⑤绿化维护管理方案;
⑥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如有,请提供)
12.1.3
2. 服务承诺方案(格式附后),包含但不限于:①对责任事故处理措施的承诺;②
对服务质量所达到标准的保障措施的承诺;③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为员工购买社会保
险措施的承诺;(如有,请提供)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上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中所列所有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
除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与合同主文(即合同文本)明示的另有由采购人另
行采购或承担的事宜、另有由第三方提供的事宜外,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为提供
合同范围内服务所需的人力、车辆、器材、器械、设备、劳动器具、装备、服装、消
耗品、耗材、管理、办公、工具、税费、或有风险等全部应有、或有的事项成本,供
应商应负担其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工资、补贴、补助、待遇、奖金、交通、住宿、
伙食、用工保障、劳动保护、体检、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全部应有、或
有的用人用工费用以及事项(当然包括服务工具与服务用品、服务耗材)成本;其他
的经由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后的、合同明确的由供应商履行的合同范围内的行为、义
务之对价和成本;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供应商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等供应商完成合同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费用)。以上费用供应商均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5.2
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16.2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7.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 (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
相关要求:/
19
19.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多个包封袋/箱(响应
7
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签字(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或盖供应商公章以示密封。
19.2 响应文件袋标记:
项目名称: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ZLGL2024-C3-080-ZYZC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单位名称:
20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4.1 磋商小组的人数:3 人。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
25
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1 号房),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
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6.3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服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及时限: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25 日内且必须在签订
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
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28.1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函)额度
不足的或者保函(包含电子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
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
证金。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29.1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
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
8
明材料。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0773-2887388、0773-2887399,
31.2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
业务时间: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到5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不办理业务。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签订的采购代理协议,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32.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 32.2
条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 6000 元,按 6000 元计)。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
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
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
33.1
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
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
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
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其他形式印章均
不能代替公章。
2.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文
33.2
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
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
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
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9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
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
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响应文件。
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
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
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
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
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转包与分包
10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
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
6.3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
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
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
事责任。
7.4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
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
11
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
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文本。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
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符合证明文件、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2 符合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3 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12
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
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磋商报价
15.1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磋商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磋商报价要求: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项目为多分项的,供应商必须就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
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
17.1 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17.2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
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3 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17.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8.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完整提交。
18.2 响应文件装订: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 纸装订,
若确需采用其他规格纸张的,应以便于阅读及评审的原则)。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
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
外均须提供原件。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
13
托代理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18.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被授权人签字;响
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9.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9.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
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签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或盖供应
商公章以示密封。
19.2 响应文件袋标记:
项目名称: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ZLGL2024-C3-080-ZYZC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单位名称: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并书面通知采购代
理机构。
22.响应文件的退回
除竞争性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
四、评审及磋商
24.磋商小组成立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
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
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
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
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
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
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
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
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1 号房),参
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4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6.1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2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6.3 商务/服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4 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
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
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
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
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
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
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
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
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
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
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27.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 4.3 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7.4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
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28.履约保证金
28.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
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
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9.签订合同
15
29.1 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
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
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4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
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
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9.5 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磋商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
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6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询问、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
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16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
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
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
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条规
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32.其他内容
32.1 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100 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1.1%
0.8%
0.5%
0.25%
1.5%
0.8%
0.45%
0.25%
0.1%
1.0%
0.7%
0.55%
0.35%
0.2%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1 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3 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
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
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
17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
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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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Ⅰ.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
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4.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以及响应服务所涉及内容不如实说明,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Ⅱ.采购需求一览表
▲一、采购标的、服务要求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2024-2025 年桂林
出入境边防检查
站社会化保障服

(一)项目概况
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4-2025 年社会化保障服务由以
下七个具体分类服务构成:保安服务、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
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食堂餐饮服务、实训基地楼接待服务、营
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务。在以上七个
具体分类服务中,各包含了相应的子目事项服务,具体内容和
要求详见本采购需求的第(三)部分“项目服务的具体分类服
务内容及要求”。
1.机关营区概况
机关营区包括行政办公区、生活区及公共场所占地约
22000 平方米。现有 1 栋 7 层的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 4300
平方米;1 栋 11 层的民警职工宿舍楼(4#楼),建筑面积约为
3300 平方米;1 栋 5 层的边检实训基地楼(31 间客房),建筑
1

面积为 1800 平方米;室内体育馆 1 个,建筑面积约 1350 平方
米。总建筑面积约计 10750 平方米,室外道路、停车场及绿化
占地面积约计 19000 平方米。
民警职工食堂位于机关营区,总面积 265 平方米(其中厨
房 82 平方米,用餐区 183 平方米),可容纳 90 人就餐。一楼
为厨房及就餐区,由服务人员传菜打菜。食堂配有相应的硬件
设施设备,无需供应商进行规划、装修及添置设备等。如有需
要整改,由供应商书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由采购人按程序审批
后落实。供应商方自购、自备的设施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旧营区概况
旧营区占地 18 亩,共 11 栋楼房均处于闲置中,共计建筑
面积约 9600 平方米。室外道路、空地及绿化占地约计 8500 平
方米。附注:在旧营区这个服务地点仅需保安服务、保洁及绿
化养护服务、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
19
务。
(二)服务标准内容
1.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物业管理
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予执行。如本
次采购需求与前述标准、规范不一致的,本次采购需求高于前
述标准、规范的按本次采购需求执行。
2.供应商应做到服务制度健全,管理落实到位,各项服务
有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
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应不少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的服务人员人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服务人员一
律持健康证提供服务。
4.供应商应建立针对本项目服务的管理档案。在服务撤场
时,将所有涉及服务、采购人的档案资料和未完成事项移交给
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不得私自藏匿或毁损。
5.供应商应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与其服务人员签订
有保密协议并报采购人备案,加强对其服务人员的安全保密意
识、职业道德培养,确保不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
6.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自觉接受采购
人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
7.服务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物品被盗、人为损坏设备设施,
属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8.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每个付款周期服务结束后)
向采购人书面提交本项目服务的情况。
9.供应商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采购人公用设施的使用功
能,如需完善或扩建,须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
实施。
10.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针对本项目服务,
向采购人提供一套完整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章程(包括服务标准、
服务承诺、赔偿条款等)。采购人不参与对服务人员的管理控
制,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合同自行管理、教育、监督其服务
人员依约提供本项目服务。
11.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依照合同对服务的监督,主动
并及时纠正服务中的漏洞和有违合同约定的行为;对采购人依
合同约定的整改意见,应依约有效整改落实。
12.供应商应配合公安部门维护服务地点的治安秩序、制止
违法行为。在服务地点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
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做好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其他方面事项。
13.供应商应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
监督指导。
14.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否
则,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15.除了在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和合同主文中另有
由采购人另行采购或承担的明确约定、另有由第三方提供的明
20
确约定外,成交供应商应自行配备为提供服务所需的服装、车
辆、工具、器具、设施、设备(含保安传呼设备)、材料、零
配件、产品、耗材、易耗品等一应物品,其中,不得采用假冒
伪劣产品。
16.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17.供应商需设立每天 24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及管理人员 24
小时值班制,及时接受民警职工的投诉反映,并及时解决所反
映的问题。
18.服务人员在服务时间必须统一着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
配发,每人不少于 4 套,夏季短袖、春秋冬季长袖各不少于 2
套),佩戴标牌(至少包括服务人员姓名、相片)和采购人发
放的通行证,服务行为语言规范、热情、礼貌、周到服务。
19.成交供应商应做到五个“不”:不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
务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秩序安全事件;不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
务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消防安全事件;不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
务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设备安全事件;不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
务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信息安全事件;不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
务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交通安全事件。
20.供应商对其服务人员必须依法做到用人用工,若因用人
用工纠纷对服务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其
中:(1)包括服务人员的日常放假及节假日调休等均系供应商
自身的企业自主经营、企业自主用人用工事务,由供应商自主
负责安排,采购人不负责、不插手干预服务人员放假、调休的
安排;(2)供应商不能因自身的违法违规用人用工纠纷影响服
务质量;(3)供应商应投保雇主责任险、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
伤亡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凡是法定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
供应商均应确保其在服务期内有效。
21.供应商对其服务人员必须要做到包括服务前培训在内
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包括思想道德、法制、安全、工作技能、管
理制度、保密教育、服务意识等教育),培训合格率达 100%。
22.凡发生依照合同更换服务人员情形的,服务人员必须做
好服务交接,若因服务交接衔接不好,应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3.供应商必须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服务人员在服务期
间或因服务发生任何人身意外(生病、伤亡事故)、事故或触
犯法律法规(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发生劳资纠纷等)或损坏采
购人的设施和物品,由供应商负完全责任。服务人员在服务期
间或因服务发生工伤及意外伤害的,由供应商负完全责任。
24.采购人将依照《服务情况及服务成果评价标准》(详见
附件 1)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并运用评价
结果(包括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其中,每个付款周期定
期评价一次,定期评价的评分结果不足 90 分(不含本数)的,
视为该周期的服务验收不合格(扣分项对应的部分服务即验收
不合格的部分服务),由供应商按每少 1 分 1000 元的标准向采
购人支付违约金(在支付合同价款时扣除,如当个周期发生其
他扣款的,一并扣除),供应商要对被扣分值的相应项目在评
21
价结果告知后的 10 天内予以整改,如不及时整改,采购人有保
留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利,此后的付款周期定期评价时若
再发现存在与上个周期定期评价被扣分值的相应项目大类中的
任何一项具体问题的,在 90 分的基础上由供应商按每少 1 分
1000 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在支付合同价款时扣除,
如当个周期发生其他扣款的,一并扣除)。
25.服务人员食宿问题均属于供应商的内部用人用工事务、
由供应商自行解决。若供应商需要安排其服务人员在采购人食
堂就餐的,可由供应商提前报餐并按照实际就餐情况及采购人
食堂伙食费标准向采购人缴纳伙食费(伙食费标准为 35 元/人/
天,其中:早餐 7 元、中餐 14 元、晚餐 14 元),由供应商按
月支付给采购人后勤保障处财务科;若供应商需要安排其服务
人员在采购人营区住宿的,可向采购人后勤保障处申请宿舍,
宿舍仅提供一般的照明设施设备,不另外安装水表和电表,宿
舍水电费标准 100 元/间/月(其中水费 20 元、电费 80 元),
由供应商按月支付给采购人后勤保障处财务科。
26.供应商应指派项目主管(服务人员团队负责人),具体
由项目主管全权代表供应商执行供应商领导、组织、统筹、指
导、监督本项目服务实施的具体事项,负责发现服务中存在的
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使本项目服务的内
容得以落实、质量得以保证、成果得以实现。供应商项目主管
负责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应负责本项目服务所涉服务地点的公共区域管理工
作。
(2)应全面掌握本项目服务所涉的服务地点设施、设备的
使用过程;负责发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跟踪、
验证、处理;收集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信息,为改进服务向成
交供应商出谋划策。
(3)应定期检查本项目服务所涉的供水供电系统是否正常
运转,建立正常用水用电管理、追责制度和记录,本项目服务
所涉的各维修点、操作间清洁,工具、物品堆放整齐,确保服
务人员安全文明提供本项目服务。
(4)本项目服务所涉的响应并组织落实采购人提出的符合
约定的其他服务需求。
(5)项目服务情况的汇总、材料的收集,协助采购人后勤
部门处理服务相关事宜。
(6)负责报修登记、派工单填写、回访跟进、前台接待、
楼宇巡视、信访接待,调度各服务人员处理服务事宜。
(7)处理对供应商、服务、服务人员的投诉,对投诉应立
即处理(特殊情况不超过 6 小时),在此期间内向采购人做出合
理解释。
(8)组织完成供应商响应的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服务需求。
27.采购人可应供应商需求免费在新营区提供值班室、办公
室各一间给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使用。
(三)项目服务的具体分类服务内容及要求
22
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由
以下七个分类的具体分类服务构成:保安服务、保洁及绿化养
护服务、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食堂餐饮服务、实训基地楼接待
服务、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务。在
以上七个具体分类服务中,各包含了相应的子目事项服务,具
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保安服务:
1.1 总体要求:
维护服务地点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负责办公楼(区)、
生活区门卫和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车辆、道
路及公共秩序维护,防汛、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对办
公楼(区)、生活区的安全防范和门岗执勤实行 24 小时轮班制,
做好安全隐患及重大事件发生的预防工作,做好巡视、安全监
控和违禁危险品监控及避雷、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抢险及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服务。如发生突发事件,供应商应
在第一时间到现场维护秩序并向采购人报告,及时控制事态,
配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区域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事件。
严格出入人员管理,对人员、物品进出服务地点进行管理,管
理、甄别进出车辆、往来人员;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管
理等,保证服务地点办公区及生活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生活秩
序;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停放,对服务地点内的车辆停放秩序
进行管理,防止车辆及车上财物被盗;熟悉服务地点常驻人员、
车辆等情况,不得发生服务脱岗现象,利用巡更机打卡(如配
置有);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人员疏散,
如因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的责任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
供应商承担;做好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做好服务地点内的
防盗、防火、防爆以及处理其他与安全稳定有关的事件。供应
商需承担对讲机、安保服装、照明灯、应急包等材料费。
(1)有安防管理的学习教育、制度建设、检查监督等系列
管理制度,抓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
(2)服务地点的营区大门各设哨位 1 个,及时发现和处置
意外情况。
(3)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人员
上访闹访、拉横幅、示威等涉嫌违法行为。
(4)严格执行合同有关保密责任的约定,供应商及其服务
人员不得通过信息、微信、微博、电话等方式泄露采购人相关
工作、业务信息,杜绝发生各种失泄密事件。
(5)严格对出入服务地点人员和车辆的管理,落实好检查、
验证、登记制度,密切掌握服务地点车辆、人员动态,及时妥
善处置各种意外、突发情况。
(6)落实每天日常巡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每周组织
不少于 1 次的安保执勤规范化训练。
(7)对办公区域道路弯道、交叉路口、楼梯台阶、易发事
故等处设置安全标识,并及时组织引导与设施维护。
(8)做好服务地点内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服务地点出
23
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维护好门口的车辆停放秩序,
任何车辆不得长时间停放在门前,并对服务地点内停放的车辆
加以疏导管理,确保通行畅通,主动引导车辆停放和维护交通
秩序,加强检查巡查,及时纠正各种乱停乱放问题。
(9)做好重大活动、重大会议等安全保卫与保障工作,全
力保障重大活动与重大会议顺利进行。
(10)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录制、拍照、拍摄、调取监
控视频信息。
(11)加强对重要楼层巡楼每1小时一次;结合信息化手段
提高访客功能使用率,对外来人员高效便捷把控。
(12)站岗、巡逻保安服务人员必须为男性。
(13)保安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服务,仪
表端庄,精神饱满,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14)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和管理,禁止来访者未经允许
擅自进入采购人营区,查验出入采购人营区人员的证件,协助
采购人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严禁小商贩、广告推销员、
捡破烂等无关人员进入采购人营区;对出入采购人营区的人员、
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确保采购人营区安全,维护
好公共秩序对来访人员进行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
(15)维护办公区及生活区环境秩序,保证道路通畅,车
辆通行、停放有序,人车分流,做好上下班期间秩序引导。
(16)做好服务的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允
许擅离服务,每班次交接班时要把公物及遗留问题交接清楚。
(17)服务人员应熟悉保安服务内容和程序,服务过程中
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事故、案件的
发生。在夜晚期间内严密注意服务地点区域内外的人员、车辆
动态,对服务地点区域内发生的事情要认真细致处理。
(18)服务人员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在能力所及范围内的,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有效处理,同时根据情况向项目
主管及时汇报,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警并向采购人反馈。
(19)发生事故或案件,经公安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责任
后,因保安服务人员失职、保安服务存在瑕疵的应有责任及其
关联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2 在总体要求的同时,对服务中的重点事项再细化如下:
1.2.1 传达收发:负责办公楼(区)、生活区来人来访的
通报、证件检验、登记、证件退还、报刊征订和邮件收发,对
进出大件物品或危险物品的查验等。
(1)做好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
证件退还、报刊、邮件收发,对进出大件物品或危险物品的查
验并对收发信件、物品进行保管。
(2)要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并通知相关人员核实后方
能放行,每天按时准确将所有单位订阅的报刊、杂志、信件包
裹等递送至相关处室,不得遗漏。
1.2.2 门岗保安:
(1)正门岗 1 个、每岗 1 人、24 小时三班制(由供应商
24
自行排班),熟悉采购人常驻人员、车辆等情况。
(2)对出入服务地点的非采购人民警职工的来访人员办理
《临时出入证》,严格实行访客出入登记制度。检查进入院内
的外来人员,要问清楚进入的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检验
无误和征询被访人同意后准予进入;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
人员及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对进出的建筑、装修等劳务人员均
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3)严格进出车辆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有序畅通。检
查进入院内的各种车辆,对在站内有停车位的车辆和公务车辆
凭通行证出入:对进入站内的外来车辆,要问清楚进入的理由,
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检验无误后,在有空余车位的情况下准予
进入。
(4)物资送入服务地点的,要认真登记检查,禁止易燃、
易爆、有毒、有害及其它危险物品进入服务地点;从服务地点
内向外运出物资、设备等财物的,要凭采购人统一印制的放行
条放行。
(5)对服务地点门口周围交通管理及安全秩序进行维护,
不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以及闲杂人员的在门口停放、滞留,确
保大门区域出入畅通。
(6)做好服务地点大门周围环境卫生的保洁,保持大门区
域清洁。
1.2.3 营区巡逻:
(1)实现对服务地点的 24 小时值班巡逻(具体服务人员
及其服务时间由供应商自行依法安排调配),不允许保安服务
人员中途离岗、脱岗、漏岗,失控漏管,保安服务人员应保持
高度的警惕性,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制止各类违法、
违规乱纪行为,防止在服务地点内发生失窃、被盗、被劫及打
架斗殴、火灾、有违公序良俗的事件,应当报警的要及时报警
并向采购人反馈。
(2)通过监控系统负责监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视查,
检查各楼宇、围墙、安全防范设备、停放车辆变化情况、外来
人员和进出车辆,做好记录。
(3)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纠正违章行为,保障道路畅
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对于服务地点发生的财物丢失、损坏等财产损失,供
应商应当负责赔偿,具体赔偿数额由供应商与受害人商定,属
于公共财物受损或者丢失的,具体赔偿事宜由财物所有人和供
应商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另行解决。财物所有人故意造成
以上损失的,供应商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
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由保洁服务与绿化养护服务构成。
2.1 保洁服务:
做好办公室内、办公楼(区)及生活楼内大厅、过道、道
路、停车场、楼梯、天台、电梯间、卫生间、体育馆、公共活
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及
25
边检实训基地楼客房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
常清洁,办公垃圾等废弃物分类、清理,化粪池清掏等;应按
酒店规定卫生标准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区域内的服务;保洁
服务面积约 12000 平方米,供应商需承担清洁药剂、清洁工具
费用。消毒的药剂费、采用机械抽取化粪池等费用以及边检实
训基地楼客房日常消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做好服务地点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含办公楼、
综合楼、公寓楼、警体馆、办公室、会议室、楼道、楼梯、走
廊、卫生间等的地面、窗户及天面,营区内公共场地、室外地
面),定期对服务地点公共区域进行“四害”消杀和卫生消毒,
对花卉树木草地进行养护修剪清理。每天不定时组织对楼道、
走廊、楼梯、卫生间、会议室进行卫生清扫、保洁、消杀工作,
对门窗、扶手、灯柱、垃圾桶、会议桌椅进行擦拭保洁、消杀,
按民警职工要求对办公室进行卫生清扫、消杀,确保干净整洁。
(民警职工办公室保洁需由民警职工提出,并在民警职工在场
的情况下进行保洁,并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
(2)确保门头整洁、无污迹、无乱搭乱建、公共设施无随
意占用;公共厕所保持清洁、无污渍、无异味、无积水、无杂
物,每天清洗不少于 2 次,如有污秽立即清理;室内卫生使用
的清洁剂、除锈剂、光亮剂、消毒液等化工液体要符合环保要
求,及时更换卫生间的卫生纸和洗手液。
(3)节约、爱护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损坏、丢弃;节约用
水,做到人离水关;在清扫道路时注意行人车辆,要有安全作
业标识,确保安全。
(4)做好垃圾清运工作。保洁员在作业中产生的所有垃圾
必须倒入指定位置,垃圾100%日产日清,及时转运,不能停留
过夜,不得私自焚烧或随意倒放;装修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定
期清运并进行消毒杀菌,不影响交通,不影响环境。垃圾箱外
表干净,无异味,无满溢现象;垃圾箱及垃圾收集点周围无散
落垃圾、无污迹,垃圾桶每天清洗一次。
(5)每 30 日定期开展 1 次环境消毒工作、1 次除“四害”
工作。消毒用药要符合环保要求,不能过度用药。
(6)每 30 日定期组织管道疏导工作,及时清理排水沟渠
及排污管道,保持地下管道畅通。
(7)不定期检查化粪池情况,适时清理化粪池,保持良好
环境卫生。
(8)公共场地保持清洁,道路、营区、停车场、绿地、各
楼层的公共配电间设专人保洁,每天清扫2次,无杂物、废物、
无烟头、纸屑、果皮等。
(9)楼宇地面干净,无污渍、积水、杂物,扶手干净无积
尘,其他部位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每天一拖;一层大厅、
楼道每日清扫、拖洗 1 次,扶手每周擦抹 2 次;玻璃每 30 日清
刮一次;天花板蜘蛛网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按民警职工要求对
办公室进行了卫生清扫,并注意保密工作。
(10)主干道路在每天早晨7:30前清扫完毕,主干道每天
26
清扫2次,其他路面、停车场、绿化地每天清扫2次,并根据天
气或季节适时清扫。另根据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要求,适时
冲刷、清洗道路、室外台阶等。
(11)机械抽化粪池,平时勤于检查,随满随抽,保持密
封,不得有臭气、污水溢出。保持排水沟畅通,及时清理淤积
物。
(12)室外标识、灯柱等每周擦拭2次。
(13)不得有乱张贴、乱涂画、乱悬挂现象,不得引入非
公益性室外广告牌、招贴画、霓虹灯,不得随意摆摊设点。
(14)采购人领导办公楼的服务人员要相对固定,对采购
人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每天早晨及下午上班前完成清洁工作,
会议室使用完毕即刻做保洁,预备下次使用。
2.2 绿化养护服务:
对服务地点内各类植株进行整形修剪、土壤、水肥管理和
病虫害综合治理等日常养护,绿化带、盆株的日常清洁和绿化
生产垃圾的清运,办公楼(区)门前规定区域绿地的养护管理
等(绿化面积约为 8000 平方米)。供应商需承担除草机、修剪
机、杀虫药剂等及其费用。
(1)及时铲除绿地、空地、屋顶、车棚、天台等处的杂草、
杂物、清苔,确保绿地、空地、屋顶、车棚、天台等处无杂草、
杂物、清苔,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2)不定期浇水。根据季节、气候、地域条件、绿地花木
品种、生长期决定浇水量;采用自动喷淋的,要注意节约用水,
及时关停;对自动喷淋不到位绿地,要采用人工淋水。确保绿
地、草坪和花果树木长势良好,无枯叶树枝、死树现象。
(3)定期松土施肥。根据花木生长期,花木品种和培植需
要,定期对绿化地土壤进行松土和施肥,确保花木涨势良好。
(4)定期修剪整形。对高大树木每年修剪一次,修剪绿化
带、草地及景观树根据树木形态、观赏效果、树木品种和生长
情况等因素定期进行修剪整形;要及时清理树枝、树叶、枯枝、
杂草等;对于生长过程中严重歪斜的树木要及时采取扶正、加
固措施。
(5)不定期清除病虫害。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实施综合治
理,做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不得发生办公域内花木因病虫
害而导致的枯萎问题。
(6)加强对绿地、草坪和花果树木等检查和巡查力度,制
止人为侵占、破坏行为。
(7)喷洒农药要在节假日实施,对喷洒农药的植物,要挂
牌警示,以防农药中毒。
(8)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树木花卉养护或变更品种[新种树
木花卉,单价为 2000 元以下(含 2000 元)的,所需经费由供
应商负责],良好维护现有乔(灌)木及各种植物长势,如出现
树木花卉死亡情况,单价为 2000 元以下(含 2000 元)的,由
供应商负责更换种植原品种、原大小的树木花卉;单价为 2000
元以上的,由供应商负责更换种植原品种、原大小的树木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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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2000 元以下(含 2000 元)部分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单价
超过 2000 元部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9)服务期内,至少做到:
①修剪:乔木 2-4 次及以上,花灌木 2-4 次及以上。
②及时清理死树,枯枝枯叶,发现死株及时上报并在一星
期内清除。
③施肥:乔木每年一次,花灌木每年 2-3 次及以上。
④浇水:新植树木花卉淋足定根水,之后根据植物生长需
要和旱情及时浇足水分、及时排水防涝。
⑤行道树及时扶正,新补植行道树及时扶架。
⑥花坛(台)、绿化带等松土、除草 5 次及以上。
⑦树穴、花池、绿化带每天清扫一次,全日保洁,及时清
除树枝上悬挂杂物。
⑧及时清除杂树杂草及冬季来临之前给树涂白。
3.机动车辆驾驶服务:
应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接待、大型活动(会议)、重点重
要勤务等用车需求的机动车辆驾驶服务。根据采购人需要,由
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驾驶采购人公务用车(采购人现有公务
用车共 13 辆,其中包括 1 辆大巴车、2 辆中巴车),负责洗车
场卫生及车辆日常保养及车辆内外清洗保洁。工作日八小时外,
节假日期间保持手机通畅随时待命,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服务。
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发生责任
事故的由供应商负责。
(1)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不
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做到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严禁穿拖鞋驾驶车
辆或出入服务地点。
(2)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做到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
周到;无出车任务时,做到不离岗、不串岗,坚持在服务地点
待命;有事外出必须向其项目主管请假并告知采购人,并保证
随叫随到。
(3)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服
务对象讨论的有关工作事宜,做到不插话、不打听和不传播小
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
义。
(4)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在服务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
规,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更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驾
驶、违规调头、紧跟、争道等)。
(5)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应随时保持服务涉及车辆的内
外清洁。
4.食堂餐饮服务:
包括食堂管理、食材验收加工、餐饮制作、餐厅服务及其
他涉及食堂餐饮的服务。
4.1 总体要求:
(1)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佩戴口罩和
28
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负责食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
保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整洁。
(2)在法定工作日(含节假日调休后实际工作日)为采购
人全体就餐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的食堂餐饮服务,同时
用餐人数约 120 人/天/餐(参考,以实际为准)。如果有宵夜
需求,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3)在非法定工作日(含节假日调休后实际休息日)为采
购人备勤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的食堂餐饮服务,同时用
餐人数约 10 人/天/餐(参考,以实际为准)。
(4)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桂林市关于单
位食堂和饮食行业有关规定,按照餐饮企业 ISO22000 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和五常法(7S)的标准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5)供应商应严格遵照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桂林市相
关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等要求,在食堂餐饮服务中规范操作,
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禁违规用气、用电,杜绝火灾和中
毒事件发生。因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火灾、
爆炸等安全事故的,或受到有权机关处罚的,由供应商承担一
切责任。
(6)供应商应确保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会熟练操作食堂配套
设施设备,面食、面点、卤凉菜等能实现自主生产,不依靠第
三方供应商。
(7)供应商应建立节能、节约工作长效机制,要教育服务
人员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不能浪费水、电、燃气等能源,要对
食材、物品、物资的使用尽可能合理科学安排、节约使用,杜
绝浪费。
(8)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就餐人员意见,及时对出品、
服务作出调整和改善,为采购人、就餐人员出品干净卫生、数
量充足、口味俱佳,上档次、够规格的餐品。
(9)为采购人的不定期会议、培训等参会(参训)人员提
供食堂餐饮服务。
(10)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应当每半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11)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应
当将手洗净,着工作服,戴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
品,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1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别
分餐具加工,防止食物中毒。餐具洗净、消毒后要摆放整齐。
按时开饭,根据就餐人员的变化,严格按伙食标准及卫生要求
备餐,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花样、品种多样
化,饭菜干 净卫 生 、 无 杂物、 无 污 物 、 无怪味 等 。
(13)做好食品及物料的接收、清理、分类及入库,做好
餐具的清洗及消毒工作;负责餐厨垃圾的清理;保持室内外环
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次大清扫,达
到餐厅、厨房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14)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应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
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违规操作使用,下班前做到断水断电
29
断天然气,落实节能减排,做到厉行节约。
(15)按食材购进时间先后顺序使用食材,定期盘点库存,
发现食材不足的要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发现变质或过期食品要
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处理。负责餐厨垃圾的清理。
(16)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中的大厨负责菜品出品及食堂服
务管理工作,保证每日正常供餐。
(17)协助采购人做好日常食材的采购工作;协助采购人
做好菜品定价、成本核算等工作,做好成本控制。
4.2 在总体要求的同时,对服务中的重点事项再细化如下:
(1)餐饮制作:
供应商要保证制作出品的食品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
及桂林市有关食品的卫生、安全标准,做到早中晚三餐每一餐
足量(每份饭菜足量、满足用餐总人数需求)、优质(质量保
证)、味美(色香味俱全)、品种多样化(每天列出供应品种,
每周五列出下周菜谱,定期更换和调整菜品花样,保证每日不
重复),食材新鲜,保温保质。供应商负责提供菜谱,以川菜、
湘菜、粤菜为主,按照“每周提供一次、一天一轮换”的要求
进行食谱安排。
①早餐:每天至少提供 6-8 个品种供选,早餐包含但不限
于以下品种:豆浆、牛奶、水煮蛋、叉烧包、芝麻包、奶黄包、
红豆包、花卷、馒头、米粉、牛腩粉、鸡肉粉、干捞粉、猪脚
粉、皮蛋瘦肉粥、黄小米粥、八宝粥、小菜。
②中、晚餐:提供菜品不少于 6 个,小菜、汤、粥、米饭
和杂粮供选。中、晚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荤菜:白灼海虾、油焖海虾、红烧鱿鱼、铁板牛肉、土椒
牛肉、烧鸭、醋血鸭、五杯鸭、烧鸡、手撕鸡、豉油鸡、辣子
鸡、白切鸡、酸甜排骨、香芋排骨、酸汤肥牛、回锅肉、扣肉、
干锅田鸡、红烧猪手、清蒸鱼、啤酒鱼、剁椒鱼、水煮鱼片、
蜜汁叉烧、东坡肉。
半荤素菜:番茄炒蛋、麻婆豆腐、榄菜焖豆腐、碎肉玉米、
莴笋肉片、花菜碎肉、甜笋肉片、豆干炒肉、丝瓜肉片、鱼香
茄子、干扁四季豆、肉末香菇。
素菜(按时令节气供应蔬菜):白菜、芥菜、生菜、芥兰、
菜心、空心菜、豆芽、南瓜、冬瓜、葫芦瓜、藕片。
③日常培训、临时会议等接待餐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安排,
保证质量,不受次数限制。
(2)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中的厨师(大厨、中厨):
为采购人食堂提供食品制作、开餐服务,承担食品饭菜烹
饪制作,营养搭配合理、口味兼顾多样、定期更新菜品,满足
就餐人员用餐需求。负责采购人接受第三方配送食材的验收、
监督和管理工作;安全使用、保养操作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经常检查操作间设施设备和食品存放情
况,防止存放的食物霉变。
(3)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中的面点师:
服从厨师的工作安排,负责就餐面点制作,配合早中晚餐
30
供餐;负责点心房及点心设备的保管及卫生清洁工作。
(4)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中的食堂服务员:
协助厨师领取主、副食原料,协助厨师做好主、副食加工;
在厨师的指导下,洗米、和面、择菜、洗菜、切菜、食材预处
理、煲汤、蒸饭及烹调等工作;下班前做好食堂和操作间环境
卫生清洁,保证擦净门窗桌椅、清扫拖净地面;即时关闭食堂
及操作间电灯、电视、空调、水龙头等设备,并关好窗户、锁好
门;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工作,确保食堂和操作间环境卫生,对
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防止就
餐人员细菌感染、食物中毒。
5.实训基地楼接待服务:
(1)按旅馆住宿业工作标准及程序进行变更、取消、检查、
核实当日及次日抵达实训楼的客人信息;为客人办理入住登记
手续、办理换房、加床续住等手续;负责保管、制作和发放客
房钥匙卡;保持前台清洁整齐;按规定做好物资采购、出入库、
申领发放等登记工作。
(2)按旅馆住宿业行业规定确保服务人员仪表仪容整洁,
热情接待各方来宾,为客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3)为客人准确快速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合理安排好各
类房间;与各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客人资料、信息的沟通;熟
练掌握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饭店服务设施,做好各类报表打
印及统计工作。
(4)检查当天入住人员房号,并核实住房人员信息和了解
客房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解决工作。
(5)认真完成项目主管交给的各项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向
项目主管汇报。
(6)为客人准确快速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合理安排好各
类房间;与各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客人资料、信息的沟通;熟
练掌握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饭店服务设施,做好各类报表打
印及统计工作。
6.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
注:在本项目实施中,凡是需要具备《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方可进行的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
动(工作、事宜),供应商不具备相应匹配资质的不能擅自进
行(否则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供应商
应及时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另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6.1 总体要求。
服务地点内的营房设施(包括电脑网络设备)以及水电维
修维护服务,做好营区、房屋、停车场、水电设施、消防等设
施设备的小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道、落水
管、照明、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等日常
维护巡检工作,及其他日常营房小型维修工作:低电压状态下
的工作;日常营房营具检查维修,营区、办公楼、门窗、办公
设备、电脑网络设备、线路、办公家具、楼道、道路及各种设
备设施维修及时到位;更换门、窗、锁、办公设备、电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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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开关、插座、水管、水龙头、照明灯具、各种阀门等配
件小修服务以及疏通地漏马桶、铁门维修、器械维修、线路检
修等水电维护修理工作。
(1)落实责任人,实行巡视制度,建档记录,确保设备、
维修及时、设施完好、分项检查,一步到位,确保维修工程合
格,满足客户需要。
(2)做好日常小维修工作,发现重大故障及安全隐患要及
时报告。服务涉及的急修十五分钟到位,小修半小时内到位,
四小时内完成;一般维修当天完成;较大或有一定难度的维修
48 小时内完成。
(3)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严防
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做好故障预防工作、保证水、电等设备运行正常、无
事故隐患,若因日常检查疏忽、维修不及时、违规操作、违反
安全施工规定等原因引发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赔偿相
应损失。
(5)为日常大型活动、会议、公务接待等提供设备调试保
障服务。
(6)对于需要特种设备维修资质等特殊资质才能处理的服
务事宜,不具备资质的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各
方损失。
2.2 在总体要求的同时,对服务中的重点事项再细化如下:
(1)房屋养护维护:
对办公楼(区)及生活区房屋建筑物部件、附属构筑物的
地面、墙面、台面以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停车场等
的日常养护维修,保持门窗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及时修理,维
修零配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2)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办公楼(区)及生活区房屋内外给排水系统的水质监测,
及蓄水池、供水管路、排水管、消火栓、隔油池等设备设施的
日常养护维修,维修零配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①按照要求对水箱、上下水道、阀门、管道、落水管、水
泵、二次加压供水等系统和设备进行年检、日常维护、运行管
理、零星维修等。
②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用户安排合理的用
水和节水计划。
③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④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蓄水池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
⑤按照高压水泵、水池、水箱的管理规定,水池、水箱清
洁卫生,周围无污染隐患,无二次污染。
⑥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
⑦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设备房等无积水、浸
泡发生。
⑧加强巡查检查,发现各种水管和水龙头漏水、滴水情况,
32
及时维修处理;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禁发生大面积泡水、
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⑨发现突发故障,维修人员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
修,重大故障及时报告。
⑩有计划地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项设施
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供电设备监控维护:
对办公楼(区)及生活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含
变压器)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及
避雷检查工作(如需检测,另请专业机构进行,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变压器共有 1 台, 630KVA,发电机一台,维修零配件
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制定停电应急处理预案,并严格执行,
应急发电率达到 100%。
①按照要求对办公楼(区)及生活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
器设备(含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指示灯具、配电送
电(含应急发电机组)等系统和设备进行年检、日常维护、运
行管理、零星维修到位,没有发生无故停电或用电安全隐患问
题。
作。
②有停电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发电率达到 100%。
③加强对各弱电系统的检查维护,确保每天 24 小时正常工
④做好应急发电机组及重要供电线路维护日常维修保养。
⑤发现供电系统故障或隐患,应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
抢修,照明装置随坏随修;不定期组织发电系统应急抢修演练,
确保供电系统每天 24 小时正常运行。
⑥有计划地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项设施
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4)电梯运行维护:
负责办公楼(区)及生活区共 4 部电梯,分别为迅达、富
士通、沃克斯品牌(1 部 6 层、1 部 5 层、2 部 11 层)的运行
维护卫生及查询,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维修和保养由采购人另
行委托(电梯的维护保养由采购人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保养维护,
即对机房设备、井道系统、轿厢设备等的日常养护维修管理及
电梯年检工作)。
①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洁、运行管理工作,通风、
散热、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轿厢、机房保持整洁。
②保持安全设施齐全,通风、散热、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
轿厢、机房保持整洁,电梯轿厢每天擦拭 1 次,电梯地面每天
1 拖。
③有计划地对电梯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
运转,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专业机构维护保养。
④遇有电梯故障,能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查看,确保
电梯轿厢内没有人员,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5)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做好办公楼(区)(中央)空调的运行和各类风口、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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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等设备的日常养护检查(室内空调设备配置:风机盘管、
风柜、新风机),维修零配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①做好对通风空调系统、新风、除尘、采气装置、各类风
口、自动控制等空气调节系统和设备进行年检、日常维护、零
星维修等。对办公楼(区)通风空调系统、新风、除尘、采气
装置、各类风口、自动控制等空气调节系统的日常维护、零星
维修等到位,没有发生无故空调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
②加强巡查巡检,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请维修,确保空
调系统能够每天 24 小时正常运转。
(6)消防系统维护:
负责办公楼(区)及生活区灭火器与自动报警系统、自动
喷淋系统、安全疏散系统及红外线报警器等日常管理养护,明
确防火责任人,熟悉消防基本知识,掌握防火、救火基本技能,
加强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完善和保养消防设备,落实消防措施,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消防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
维修零配件材料费(含消防设施年检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①对消防栓、消防柜、灭火器、消防控制台、消防管道、
烟感器、喷淋头、安全出口等消防系统和设备的检查巡查到位,
确保良好技术状态,没有发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②对消防控制室系统和设备的检查巡查和年检、日常维护
和零星维修工作到位,没有发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掌握
消防安全管理及监控系统动态,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③发现消防系统和监控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报请维
修。
④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
防火责任人,确保责任人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
时处理各种问题。
⑤制定有突发火灾应急预案,在明显处设立消防疏散示意
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组织
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
⑥严格落实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接电源、插座,办公区
内及生活区区域内无火灾安全隐患,消防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
⑦巡查检查到位,有火灾隐患或苗头,要第一时间处理,
及时组织消除;遇突发火灾事故,立即拨打 119 报警,同时采
取有力措施开展救援,并及时向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相关部
门报告。
⑦每季度开展消防培训一次;做到遇火情、紧急险情能有
效控制和处理;每 30 日开展消防设备安全检查一次;配合后勤
保障处到各处室入室排查安全隐患,发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页,
宣传季节性应注意的消防安全知识。
⑧每年至少配合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进行一次消防安全
演练。
(7)办公家具维修:办公楼(区)生活区内家具(办公桌
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等通用办公家具)进行维修、巡检、
34
养护和运行管理,落实责任人,实行巡视制度,确保家具维修
及时、设施完好确保维修工程合格,满足采购人需要,维修零
配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7.公共 事 务 保 障 服 务:
公共事务保障服务由会议服务(培训服务)、法定节日和
重大活动的布置、搬运家具和其他物品以及供应商在服务期间
响应的采购人需求的服务所构成。
公共事务保障服务,由供应商根据服务的需求,自行在其
投入的服务人员中调配提供服务,但其项目主管应组织、参与
提供公共事务保障服务。
对 主要事 项 细 化 要 求:
7.1 会 议 、培 训 服 务:
负 责办公( 楼 )区内 会议 和 外 出 会谈会 晤 等 活 动 提供
服务 ,做 好会场 清 洁 、会 场布置 、会议( 培 训)期间 的茶
水供 应 、设备 调试 和 运 行 、应急 疏散 、会 议(培训 )用品
保管 等; 活 动 现 场的环 境 卫 生、 主席 台 布 置 、横额 张 挂 、
摆放 会标 、座 位卡;维护 、绿化 美化 植 物 摆 放 、引领 嘉宾
等 ,兼 顾茶歇 室 的 管 理 ,制作 各类 咖 啡 。严格 按照 采 购 人
要求 、合 同 要 求 履 行保密 义 务。
(1)配合主办部门做好会场及重大活动场所的清洁、会场
布置、会议(培训)期间的茶水供应、会议(培训)设备调试
和运行、应急疏散、会议(培训)用品保管及会场的绿化、美
化、宣传布置、场地布置等工作。
(2)配合主办部门做好会场及重大活动场所环境卫生、主
席台布置、横额张挂、摆放会标、座位卡;维护、绿化美化植
物摆放、引领嘉宾等各项勤务保障工作。
(3)做好会前会后的保洁工作,会后要及时清理。
(4)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茶歇室卫生,按时准备水果、点
心、饮料等准备工作,制作各类咖啡,茶歇后及时对茶歇场地
进行保洁。
(5)采购人以外单位(包括采购人上级单位,统称外单位)
在采购人实训基地举办(包括采购人上级单位指令采购人在其
实训基地举办)的公共事务(活动)的保障服务(统称外来活
动保障服务)价款,不在本项目报价(本项目成交后即合同价
款签约价)之内,若外来活动保障服务系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
由成交供应商自行与包括外单位在内的第三方发生外来活动保
障服务价款的结算支付事宜,即: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外来
活动保障服务成本(包括向第三方支付成本费用)、自行向外
单位等第三方收取外来活动保障服务对价(取费标准参照《桂
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会务、培训等工作费用标准及注意事项》
执行)(详见附件 2)并应依法纳税(开具合法发票),采购
人不参与外来活动保障服务价款的任何往来,在外来活动保障
服务关系中,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和第三方均无收取和支付任
何价款(任何对价、成本及费用)的义务。
7.2 法定节日和重大活动布置:
35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物品,负责在法定节假日或在重大活动
期间,按照要求按时张挂和收回国旗、彩旗、灯笼、横幅、标
语等。按照提供图样摆放花坛或其他装饰,并按要求按时回收、
清理垃圾。
7.3 搬运家具和其他物品。
负责服务地点办公区、生活区家具、杂物、废旧物品和其
他物品清理搬挪等,按照要求进行摆放。
(1)做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办公区及生活区内家具、
杂物、废旧物品和其他物品清理搬挪等工作,按照要求进行摆
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工作,防止人员受伤、家具
损坏等。回收废旧家具、杂物和其他物品,负责保管有使用价
值的物品,清理废弃办公家具。
(3)清理楼道、走廊、配电间、天台等公共区域物品。
(四)项目服务人员:
由两方面内容构成:一是服务人员总体素质要求,二是具
体分类服务人员人数及素质要求。
1.对服务人员总体的最低要求
(1)服务人员不能是中国港、澳、台地区人士,不能是外
籍或无国籍人士,并应系供应商的合法用工人员。
(2)服务人员须具备与提供相应服务对应的合法有效资
质。服务人员若系男性的不得超过 60 岁(不含 60 岁),服务
人员若系女性的不得超过 55 岁(不含 55 岁),供应商应于成
交后向采购人提供拟投入的服务人员符合本项目服务需求的相
应证明材料。
(3)服务人员均需持有合法有效健康证。
(4)服务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
遵守国家有关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相关规范,遵守公共场所安全
管理规定及采购人规定。
(5)杜绝由未成年人参与提供本项目服务。
(6)服务人员须服务能力强,为人谦和,具有较高的政治
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专
业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爱好和
不良品行,无犯罪记录。
2.对具体分类服务人员的最低人数及要求
服务人员总人数合计至少 20 人(为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成
果,服务人数由成交供应商自定,但应达到“至少”的要求,
请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响应),本部分文中的“至少”包含本
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
以下涉及年龄、年限、期限计算的均为截止到本项目发布
政府采购公告时所在月份,在服务中超龄的、不再符合相关要
求的服务人员,供应商应予及时更换:
(1)项目主管(服务人员团队负责人):
由供应商在其投入的保安服务人员中自行指定(供应商项
目主管应组织、参与提供公共事务保障服务),项目主管人员
36
不需单列响应人数。
(2)保安服务人员:
①人数:至少 7 人(其中,机关营区至少 5 人、旧营区至
少 2 人)。
②要求:应系符合我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
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初中文化人员人数≤20%),若需
负责消防监控的服务人员还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或建筑物(构
筑物)消防员相关证书,其中大门岗保安服务人员身高不低于
160cm(含),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年龄要求 50 岁以下。
(3)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人员:
①人数:至少 5 人(其中,应有至少 1 人提供实训基地楼
的保洁服务、至少有 1 人提供实训基地楼管理(接待)服务、
至少有 2 人提供办公楼的保洁服务,至少有 1 人提供营区绿化
养护服务。
②要求:55 周岁以下,其中,负责同时提供实训基地楼管
理(接待)服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有 2 年以上服务经验,
中专及以上学历,女,身高不低于 160cm(含),五官端正、
形象气质佳,年龄要求三十五岁以下。
(4)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
①人数:至少 2 人。
②要求:男性,持 A1 驾驶证三年及以上,政治素质好,驾
驶技术过硬,保密意识强。
(5)食堂餐饮服务人员。
①人数:至少 5 人(其中,大厨至少 1 人,中厨至少 1 人,
面点师至少 1 人、食堂服务员至少 2 人)
②要求:
a、大厨。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中式烹饪师职
业资格证,具有开发创新新产品的能力,熟悉食品安全管理工
作,具备食堂管控能力,成本核算和控制管理知识,熟悉市场
行情及食材采购工作,熟悉分辨食材品质、品种,具有丰富的
食材采购经验。
b、中厨。要求初中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各
类面、粉及其他早点的烹饪方法,具有开发创新新产品的能力。
c、面点师。要求初中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独
立烹饪多款中西式面点,熟练掌握焙烤专业技能,熟悉各类面、
粉及其他早点的烹饪方法,具有开发创新新产品的能力。
d、食堂服务员,初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若系女性的身
高 1.55 米以上,若系男性的身高 1.65 米以上。
(6)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人员:
①人数:至少 1 人。
②要求:男性,50 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需持有电工证
等相关合法有效资质)。
(7)公共事务保障服务人员:
由供应商自行在其投入的服务人员中调配(供应商项目主
管应组织、参与提供公共事务保障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务
37
的服务人员不需单列响应人数。
注:(1)在“(3)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人员”中同时提
供实训基地楼管理(接待)服务的人员:同时还应协助采购人
后勤部门做好后勤工作的汇总、材料的收集,协助后勤保障处
开展各项工作,根据项目主管的授权负责报修登记、派工单填
写、回访跟进、前台接待、楼宇巡视、物业信访接待,调度各
服务人员处理服务事宜等。
(2)供应商在响应时所报人数按上述书写形式为例,报“至
少”人数且必须达到前述“至少”的人数要求;采购人买事不
买人,本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以圆满完成服务、保障服
务质量和服务成果为根本,在达到响应所报的“至少”人数要
求基础上,在有需要时自觉合理增加投入服务人员数量,但合
同价款不因此而涨幅;服务开展后,在成交供应商投入服务人
员数量满足“至少”人数的基础上,根据采购人服务实际需要,
成交供应商可自主调配具体人数。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
1 年(365 日历天),服务期起算时间按采购人通知的具体服务进场之日起算
(但供应商实际进场之日晚于通知进场之日的,从实际进场之日起算)。
(二)服务地点 广西桂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验收。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成交供应商先提供服务,采购人后付款。
3.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合同价款[ 分期 ]支付至合同载明的成交供应商
收款账户,具体是:合同价款以[ 每 30 日 ]作为一个付款周期(总计分[ 12
期 ])进行结算支付,每一期合同价款的应付数额按以下方法确定[按合同价
款签约价除以“12”进行计算确定(若不能除尽的:前 11 期的每一期合同价
款数额是前述计算所得结果的四舍五入取整值,最后一期合同价款的应付数额
按合同价款签约价减去前 11 期合同价款应付数额的合计值进行计算确定) ];
在成交供应商完成一个付款周期服务后(对于最后一期的合同价款而言,是在
成交供应商完成该付款周期及服务期剩余天数的服务后)[ 3 ]日内,成交供
(四)付款方式、
应商应就该期合同价款进行请款(向采购人送达请款文件及发票,最后一期合
时间及条件
同价款的请款文件应含有合同价款结算意见),若不存在采购人可延迟付款情
形的,采购人在[ 收到成交供应商请款文件及发票 ]后[ 15 ]日内支付该期合
同价款(按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的服务综合验收的评分结果运用方式,若对最
后一期合同价款应予全额扣减的,采购人不需支付最后一期合同价款)。
注意:合同价款的支付无息;成交供应商未提交请款文件(若有约定)或
发票(若无特别说明的发票,均指合法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均不触发
与此相关的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程序;虽然成交供应商已就合同价款进行请款,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延迟付款(付款时限顺延):成交供应商存在
违约行为未予纠正(或未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的;合同价款支付节点验收不
合格且成交供应商对此未能完成有效整改的;双方存在未决之争议的;采购人
就服务质量问题向成交供应商送达了书面异议,该异议尚未处理终结的;仅就
38
最后一期合同价款而言,在未发生采购人不需支付最后一期合同价款的情形
下,合同价款未结算的或成交供应商不同意采购人对合同价款结算的审核结果
的;除以上外,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采购人可延迟付款的情形。
注意最后一期合同价款的特别条款:依照《服务情况及服务成果评价标
准》,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综合验收,若综合验收评分结果在 90
分(不含 90 分)以下的,其评分结果运用方式是对最后一期合同价款应予全
额扣减(即,采购人不需支付最后一期合同价款)。
1.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中所列所有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含
税),除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与合同主文(即合同文本)明示的另
有由采购人另行采购或承担的事宜、另有由第三方提供的事宜外,包括但不限
于: 供应商为提供合同范围内服务所需的人力、车辆、器材、器械、设备、
劳动器具、装备、服装、消耗品、耗材、管理、办公、工具、税费、或有风险
等全部应有、或有的事项成本,供应商应负担其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工资、
补贴、补助、待遇、奖金、交通、住宿、伙食、用工保障、劳动保护、体检、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全部应有、或有的用人用工费用以及事项(当
然包括服务工具与服务用品、服务耗材)成本;其他的经由本项目政府采购确
定后的、合同明确的由供应商履行的合同范围内的行为、义务之对价和成本;
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供应商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供应商完
成合同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费用)。以上费用供应商均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采
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合同文本是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报价中选后即系
合同价款签约价,供应商应在详细阅读和正确理解包括合同文本在内的构成采
购文件的全部资料,方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3.请供应商合理评估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服务人员人数,供应商响应的人
数为“至少”人数(满足采购需求中的“至少”人数要求,在此基础上,可超
(五)磋商报价
过采购需求中的“至少”人数),一旦供应商的响应作出,即意味着供应商认
为以其响应的人数能够无负偏离地完成本项目服务,中选后,若成交供应商无
法以其响应人数无负偏离地提供本项目服务即合同范围内服务的,视为成交供
应商的根本性违约,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因本项目并非劳务派遣用工项目,
采购人“买事不买人”,中选后,成交供应商应首先确保服务人员人数符合其
响应的“至少”人数。为满足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服务所需而客观上需增加服务
人员的,成交供应商应自觉合理增加(采购人也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投入超过
其在响应本项目政府采购中所报人数的充足服务人员),在此情况下,合同价
款在合同范围内并不因成交供应商投入服务人员数量增多而涨幅(用以描述服
务人员人数的“至少”一词均包含本数)。
因此,请供应商务必认真考虑实施本项目的自身成本问题,尤其是应充分考虑
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承受的主要大额成本即供应商的用人用工成本,供应商
务必在予以审慎并充分研究论证后方予响应本项目。中选后,成交供应商不得
以其报价未能涵盖为在合同范围内提供本项目服务、为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应获
得的所有对价及所应支出的所有成本费用等任何理由,而要求采购人在其报价
以外支付合同范围内实施本项目的其他费用,对这些其他费用,采购人无给付
义务。
39
(六)签订合同时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25 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实现项目目标的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于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
不限于:①服务方案;②应急服务方案;③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④
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方案;⑤绿化维护管理方案;⑥卫生保洁管理方案 。
(二)服务承诺方

(三)履约能力
上述项目实施方案评分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于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方案,包含但
不限于:①对责任事故处理措施的承诺;②对服务质量所达到标准的保障措施
的承诺;③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措施的承诺。
上述服务承诺方案评分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供应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
2.拟投入的项目主管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供应商自 2020 年以来承接同类项目。
上述履约能力评分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40
附件
服务情况及服务成果评价标准
业主(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评价对象(服务提供方,乙方):
内容
赋分 得分
备注
项目
综合
保安服

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 完善,查阅方便,有台账记录。
服务人员佩戴标志,仪表整洁,着装统一,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有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问题,
有记录。
服务人员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单位区域的各项管理规定。
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执勤记录,认真履行服务义务。
服务人员举止文明,姿态端庄,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形象。
24 小时安保服务,合理安排白班、晚班和夜班的值班人员。
24 小时巡逻,有巡查记录。
车辆是否停放有序,大型活动及重要会议、上下班高峰期是否有专人指挥车辆
行驶。
正确使用各消防、物防、技防设备和器材,懂得一般救护知识。
定期维护消防、安防、电器等设备,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无治安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
巡查保洁。
楼道、大厅、地下停车场、会议室等场所干净清洁,无遗弃物、无满溢污迹。
公共卫生间保持干净、清洁、无异味、无积水无灰尘,洗手盆、便池、镜子保
持清洁,墙面、水管、窗台等无灰尘。
卫生间内纸篓干净并及时清理。
电梯厢内干净整洁。
保洁及
绿化养
护服务
(保洁)
楼内垃圾桶内外是否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桶内垃圾。
玻璃、楼道办公室门框、楼梯扶手、栏杆、楼道内设施设备外表及时擦拭,干
净无灰尘。
道路、停车场、楼顶、明沟等室外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无果皮、烟头等明显垃
圾,无陈旧堆积物,无卫生死角。
大门、楼道及窗台等光亮、清洁,无污迹、灰尘,无明显手印。
41
1
1
1
1
1
1
10
1
1
1
1
10
1
1
1
1
1
1
1
1
1
项目
内容
赋分 得分
备注
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路灯、楼道灯、草坪灯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干净。 1
垃圾桶内胆保持干净整洁,及时冲洗,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满溢,无污迹,
无异味。
及时清理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下水道等。
对绿化养护管理实行巡查制度,建档记录。
保洁及
绿化养
护服务
(绿 化
养护)
适时浇灌、施肥、松土、修剪等,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
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及时清理枯枝、寄生藤、杂草、杂物和垃圾,无死树、残桩头及陈旧堆积物,
适时补种,达到绿化养护目标要求。
绿化设施完好、整洁。
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
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周到;无出车任务时,不离岗、不串岗,在服务地点
待命;有事外出向项目主管请假并告知业主,随叫随到。
机动车
辆驾驶
服务
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的有关业主工作事宜予以保密,不插话、不打听和
不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义。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不危险驾车(包括不超速驾驶、
不违规调头、不紧跟、不争道等)
随时保持服务涉及车辆的内外清洁
工作服干净整洁,洗手后操作,个人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分发饭菜佩戴工作帽,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
厨房设施设备干净无杂物,无油垢,无污,无锈,无霉迹,水流畅通,台面干
净整洁,外表光亮,干爽,没糊点,没黑炭,无血迹。
厨房储物柜内无杂物,杂货分类摆放整齐,无尘土,无私人物品调料之间无混
杂,干净无污染物。
餐饮制作用料新鲜卫生,食材生熟分开,荤素原料分开,水产品和禽肉类原料
分类放层次分明,密封皮条无油腻,血水无异味,不随意堆放。
食堂餐
饮服务
厨房设施设备定时开关,紫外线灯管能有效使用。
厨房设施设备使用有效,光亮,干湿分区,不漏气,灯光明亮,无油迹,消毒
处理,不留残余物,无发霉变质物,外表干净,各功能使用正常。
配餐区的设施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桌面光亮,每餐后更
换保温水,无油迹,无杂质。
食材加工中:蔬菜一冲,二浸,三洗;猪肉类,禽肉类经过洗、刮,鱼肉类加
工经水洗。
餐具回收车、清洗池、工作台及备用餐具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无
异味,下水管道通畅。
42
1
1
1
1
1
1
1
1
1
5
1
1
1
1
1
1
1
1
1
1
1
项目
内容
赋分 得分
备注
用餐区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桌料新鲜,装瓶符合规定要求,餐具,用品准备充
足,碗筷不足应及时补充。
餐区清扫查看桌、椅和地面有无就餐人遗留物品,按标准程序清扫桌面,地面
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工作桌,所剩食品应按要求存放,补充必备物品,
地面、洗手台光亮清洁无积尘,蜘蛛网,无油污和杂物,无烟头
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服务义务。
开餐准备餐厅环境符合日常卫生标准,桌椅,柜子,电视应清洁,开餐用具,
用品摆放符合标准,灯光照明正常,空调温度符合要求,餐厅通风无异味。
服务人员正确使用礼貌用语,递送物品使用托盘,及时响应客人需求,及时清
理桌面垃圾,碗碟,正确处理职工投诉及突发事件。
服务人员仪表仪容整洁,服务符合旅馆住宿业行业规定,热情接待各方来宾,
为客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实训基
地楼接
待服务
为客人准确快速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合理安排好各类房间;与各部门密切联
系,有效沟通客人资料、信息;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饭店服务设施,
及时高效完成打印各类报表及统计工作。
检查当天入住人员房号,并核实住房人员信息和了解客房情况,正确解决、处
理突发事件。
认真完成项目主管交给的各项工作,有问题及时向项目主管汇报。
有设备安全运行、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
案等管理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
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治、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
求。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保证正常供电,若要临时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提前告知。 1
有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按约定时间开展维修、排除故障。
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营房设
施和水
电维修
维护服

制定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
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消防、用电严格管理,无安全隐患。
供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
1
1
1
1
1
1
1
1
1
43
项目
内容
赋分 得分
备注
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
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
水现象;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道路、楼道、大厅等公共照明完好。
保持会场及重大活动场所环境整洁干净,主席台布置、横额张挂、会标、座位
卡整齐有序摆放;维护、绿化美化植物,摆放、保证茶水供应及时、引领嘉宾
有序参会。
会议设备调试和运行正常运作无异常、应急疏散安全有序、妥善保管会议用品,
整齐摆放会议用品。
保持会前会后会场的干净、整洁,会后及时清理。
保持茶歇室干净、卫生,按时准备水果、点心、饮料,制作各类咖啡,茶歇后
及时对茶歇场地进行保洁。
公共事
务保障
服务
其他
上述所列情形之外,乙方无其他明显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
1
1
1
1
1
1
1
6
总分满分为 100 分,本次总分得分
本次是对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服务情况
和服务成果的评价评分情况,但评分情况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是否完全依约履行合同的最终意见与最后认定。
评价人员: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主管:
年 月 日
44
附件 2
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会务、培训等
工作费用标准及注意事项
桂林边检实训基地楼共有 31 个房间(其中单间 2 个),可容纳学员 60 人住
宿(标双、单间)。
我站、外单位如 2024 年在我站有会务、培训等工作,请在相关活动工作方案
中重点考虑以下几点:
1.原则上每期培训人数不超过 60 人。
2.伙食费、师资费:参照《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内部控制规范手册(2021
版)》第三部分第二章第四节《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培训费管理暂行规定》
执行。
3.增加社会化服务人员(厨房增配厨师、副厨、服务保洁人员,宿舍增配客
房保洁人员等)经费:按如下标准增加费用:①参训人员在 15 人至 30 人之内:
需配 1 名副厨、1 名面点师、1 名服务保洁工、2 名客房保洁工;②参训人员在 31-60
人:需配 1 名大厨、2 名副厨、1 名面点师、2 名服务保洁工、4 名客房保洁工。
相关费用为:大厨 236.00 元/天,副厨 207.00 元/天,面点师 194.00 元/天,服
务保洁工 114.00 元/天,客房保洁工 110.00 元/天,各按会务、培训等实际天数
计算。⑤根据会务、培训等工作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相关社会化保障服务人员,
并加收同等标准费用)
4.租车费用:参考《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3-2024 年公务租车定点采
购合同(大中型车)》相关规定进行开支。
5.如需其他费用,如教材费、学习生活用品费、医药费等可在相关活动工作
方案中自行拟定。
45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1.1 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链接入口。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查询,查询记录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
(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
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
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1.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46
2.1 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符合证明文件中 “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
件提供的符合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符合证明文件中 “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
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文件无效的。
(3)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4)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6)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9)服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0)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1)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
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2)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
(1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14)供应商未就所竞产品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产品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供应商未就所竞产品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
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15)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
47
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16)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
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
正后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
了最高限价)。
(17)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18)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
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
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
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
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
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3.7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最后报价
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 4.3 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否
则必须重新采购。
4.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
48
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如有)。
4.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6 最后报价统一开启后,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
4.7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 条的规定修正。
4.8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
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4.9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10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4.11 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
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
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
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4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
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5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
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
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9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
二、评审标准
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 评审因素
(1)
价格分(10
分)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①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10 分。
②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 分
评委对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
(1)服务方案分(10 分)
一档(4 分):项目服务方案基本适用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架构基本可
行。
二档(7 分):项目服务方案完全适用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架构较完整,
可行性较强。
三档(10 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项目服务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
方案架构完整详细,可行性强,提供了成本分析表(包含但不限于岗位人
数、工资标准、加班费、税金、保险、装备费、利润等)。
(2)应急服务方案分(10 分)
一档(4 分):应急预案内容不够全面,应急处置流程、措施不够完善、
具体。
二档(7 分):应急预案内容较合理、完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作出比
较全面、充分具体的考虑,应急处置流程、措施比较科学、具体。
三档(10 分):应急预案内容科学合理、全面完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作出综合全面、充分具体的考虑,应急处置流程、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具体。
(3)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分(10 分)
项 目 实 施
一档(4 分):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内容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
(2)
方案分(60
二档(7 分):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内容较合理、较完整,有一
分)
定的针对性。
三档(10 分):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内容详实、合理、完整,内
容有很强的针对性。
(4)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方案分(10 分)
一档(4 分 ):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含有着装、执勤、交接班、登记、巡
逻、考勤制度、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含有物业管理整
体运作、信息反馈处理机制、日常工作流程)具有一定针对性。
二档(7 分):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含有着装、执勤、交接班、登记、巡
逻、考勤制度、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月考核、奖惩等制度)、操作规程
(含有物业管理整体运作、信息反馈处理机制、日常工作流程)内容比较
详细、合理、具有针对性。
三档(10 分):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含有着装、执勤、交接班、登记、
巡逻、考勤制度、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月考核、奖惩等制度)、操作规
程(含有物业管理整体运作、信息反馈处理机制、日常工作流程)内容详
细、合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安排严密,保障措施有力,并提供档案
建立与物业管理制度的。
(5)绿化维护管理方案分(10 分)
一档(4 分):绿化维护管理方案缺乏针对性,日常绿化维护计划及常见
50
问题解决措施可行性差。
二档(7 分):绿化维护管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有较完
整的绿化维护计划,常见问题解决措施可行性较强。
三档(10 分):绿化维护管理方案内容详细,针对性强,有详细的日常绿
化维护计划,常见问题解决措施可行强、合理。
(6)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分(10 分)
一档(4 分):卫生保洁管理案缺乏针对性,有简单的卫生保洁管理计划
及常见、突发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措施,可行性一般。
二档(7 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有较完
整的卫生保洁管理计划,常见及突发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措施可行性较强。
三档(10 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内容非常详细,针对性强,有详细的卫
生保洁管理计划,常见及突发问题的应急措施可行性强、合理,充分为采
购人考虑的。
评委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对责任事故
处理措施的承诺;②对服务质量所达到标准的保障措施的承诺;③按时足
额发放工资及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措施的承诺)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
服 务 承 诺
打分:
(3)
方案分(12
一档(4 分):服务承诺方案各项承诺内容不够全面的,描述不够清晰的;
分)
二档(8 分):服务承诺方案各项承诺内容合理的,描述清晰的,合理有
效且有一定的可行性;
三档(12 分):服务承诺方案各项承诺内容全面的,描述详细清晰,具体
可行、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服务措施详细可行,充分为采购人考虑的。
(1)供应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供应商于响应文件
中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2)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主管具有以下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
应予以加分(11 分):
①拟投入的项目主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学历证
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得 5 分;
②拟投入的项目主管具有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响应文件中提
供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
查询(http://jndj.osta.org.cn/certificate)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
认可],得 6 分。
注: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供应商为项目
主管交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供应商自 2020 年以来承接了同类项目的[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
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服务名称、种类、金额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不
予评审;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每有
一项得 1 分,最多 4 分。
(4)
履约能力
分(18 分)
(5)总得分=(1)+(2)+(3)+(4)
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
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
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依次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分、服务承诺方案分、履约能力分顺序推
荐,上述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5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53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
附)。
54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址:
名:
龄:
身份证号码:


别:
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
55
4.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
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
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
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
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56
5.总公司法人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参与磋商时必须提供)
授权书(格式)
致: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授权
(供应商名称,即分公司名称)
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
活动,其权限如下:
一、
目编号:
(分公司名称)我公司下设分公司,我公司现授权其参加
项目名称(项
)的磋商活动。
二、提交保证金,接收退回的保证金(如有)。
三、提交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撒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接收
退回的响应文件。
四、依法参加磋商等活动,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等。
五、提出事先由委托人确认的异议、投诉,并接收异议、投诉答复。
六、接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相关的公告、文书等。
七、交纳代理服务费,办理成交手续,参加采购合同磋商和签约。
八、进行合同履约、参加验收、提供服务等。
被授权单位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80 天。如被授权方成交,则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结束。项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授权。
授权人(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7
6. 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
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
社会监督。
59
7.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
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
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
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
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60
8.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
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61
9.磋商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磋商声明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
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
(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62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7.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若我方成交,保证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磋商文
件的规定标准向贵单位一次性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发票我方选择开具:□增值税
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①公司名称:
②纳税人识别号: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①公司名称:
②纳税人识别号:
③税局登记地址:
④税局登记电话:
⑤开户银行:
⑥银行账户:
_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电子邮箱:
账号:
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
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
(或者盖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供应商公章:



63
10.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
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磋商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
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
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
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64
二、符合证明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符 合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65
1. 符合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
附)。
66
2.磋商报价表
磋 商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磋商报价(元)
备注
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
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
1

磋商报价:人民币(大写)
(¥

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中所列所有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除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
的采购需求与合同主文(即合同文本)明示的另有由采购人另行采购或承担的事宜、另有由第三方提供的事
宜外,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为提供合同范围内服务所需的人力、车辆、器材、器械、设备、劳动器具、装
备、服装、消耗品、耗材、管理、办公、工具、税费、或有风险等全部应有、或有的事项成本,供应商应负
担其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工资、补贴、补助、待遇、奖金、交通、住宿、伙食、用工保障、劳动保护、体
检、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全部应有、或有的用人用工费用以及事项(当然包括服务工具与服务
用品、服务耗材)成本;其他的经由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后的、合同明确的由供应商履行的合同范围内的行
为、义务之对价和成本;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供应商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供应商完成合
同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费用)。以上费用供应商均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否
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7
3.采购需求响应表
采购需求响应表
条款
对照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供应商的详细响应情况
▲一、采购标的、服务要求
2024-2025 年桂林出
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
化保障服务 1 项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二)服务地点
(三)验收标准
(四)付款方式、时
间及条件
(五)磋商报价
(六)签订合同时间
注: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8
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格式
响 应 文 件
其 他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69
1. 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
附)。
70
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方案
一、服务方案
……
二、应急服务方案
……
三、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培训方案
……
四、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方案
……
五、绿化维护管理方案
……
六、卫生保洁管理方案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1
3.服务承诺方案
一、对责任事故处理措施的承诺
……
服务承诺方案
二、对服务质量所达到标准的保障措施的承诺
……
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措施的承诺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2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73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
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4
投诉书(格式)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电话: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
项为:
75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
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6
第六章 合同文本
77
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送达地址):
送达手机:
送达电子邮箱:
乙方(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送达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送达手机:
送达电子邮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
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根据[
]年[
]月[
]日确定的[ 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
障服务 ]项目(编号:[ YZLGL2024-C3-080-ZYZC ],统称“本项目”或“项目”)的政府采购结果,双方订
立本合同。
一、对本合同与本项目的总体概述
1.下列文件(若有)与合同主文(即本合同的正文)共同构成合同(统称“本合同”或“合同”),其
载明事项均属于合同条款、内容、要求、约定:
(1)合同附件。
(2)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成交(中选、中标)通知书;
(3)乙方在本项目政府采购中的响应(投标)文件澄清、响应(投标)文件;
(4)除合同文本外的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补充、政府采购文件;
(5)本项目有关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式样、图纸;
(6)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除合同主文中另有有关文件效力适用(合同条款竞合处理)的其他约定外:
上述文件,若有不清或相冲突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上述文件与合同主文相冲突的以合同主文为准。
上述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上述文件中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
签署的为准(背离经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除外)。
以上有关“合同主文”、“本合同”、“合同”的解释、定义和统称均适用于共同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
2.甲方订立本合同之合同目的包括:通过乙方履行合同的行为,能够合法、安全、有序地享有乙方依照
合同提供的服务,使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得到无负偏离地实现。
3.在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甲方、乙方另行出具或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事项)按如下定义进
行解释:
(1)与对乙方而言的“实施本项目”的相同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包含了提供服务的含义,是对乙方履行
78
其合同全部义务的统称。
(2)对乙方而言的“包工包料”是指:除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与合同主文明示的另有由甲方
另行采购或承担的事宜、另有由第三方提供的事宜外,由乙方包干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力、劳务、机器、
仪器、设备、产品、物料(主材与辅料)、技术(包括专利等知识产权)等其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所需的人、
财、物(当然包括服务工具与服务用品、服务耗材)、技。
(3)“服务”指:对包括保安服务、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食堂餐饮服务、实训基
地楼接待服务、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务以及其他服务(即未囊括在以上七个具体
服务种类中,但按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确定系乙方应履行的服务义务、应提供的服务事项)在内的本项目政
府所指之社会化保障服务的统称。
(4)“项目期”或“服务期”或“合同期”均指: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间。
(5)“服务规范依据”指在合同履行中现行有效的包括但不限于在《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9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20 年 7 月 24 日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2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四类(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中,事关服务内容、物业
管理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规范内容。
(6)“不良影响”指在本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或其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食品卫生
管理法规、安全生产法规、环境保护法规或服务规范依据并已造成危害后果(包括已造成任何一方的重大损
失、被行政处罚)的;乙方或其人员涉嫌违反刑事法规的;乙方或其人员引发在甲方单位内的刑事案件、涉
及人身损害的治安案件、火情的;乙方或其人员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受害人系甲方民(辅)警职工的;
乙方或其人员引发(导致)重大变故(重大变故指安全责任事故、执勤执法事故、数据安全事故、任何一方
的人员 3 人及以上轻伤、任何一方的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因乙方或其人员的原因,导致甲方受到来自主管
部门、甲方上级单位、群众、社会面的负面评价的,或引发负面舆情的;因乙方或其人员的原因,导致甲方
的正常学习、会议、办公、生活秩序受到非正常干扰的;除以上外,足以阻却甲方实现订立本合同目的之其
他负面情形。
(7)“整改”指:乙方对有违合同约定的问题进行的纠正(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纠正行为产生的费用和各
方损失)。
(8)“乙方人员”或“服务人员”均指:乙方为履行合同、实施本项目而投入的自然人(含乙方员工和
乙方委托、聘请、同意、邀请、选任参与乙方合同履行的自然人),合同中的乙方“其人员”(“人员”)
指代和含义与此一致。
(9)“数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进行定义和解释。
(10)“智力成果”、“著作权”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定义和解释。
(11)“境外”指:中国港、澳、台地区与外国。
(12)“保密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无论甲方披露、乙方知
晓、接触时是否被以口头、图像或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指在保密期限内(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甲方对外公开披露之日止)的以下标的:按服务规范依据应予保密的信息;已定密或依法依规应定密的
信息;甲方工作秘密;在实施本项目中所采集(传输、形成)的信息、数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文件
和设备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事项、内容、信息、证件、文件、资料、影像等甲方不宜或暂未
对外公布(公开)的信息;有关合同、项目所涉的技术秘密、技术方案、技术报告、设计图纸(含草稿草图)、
79
样品、保密产品、检测情况、文件、资料、影像、人员情况等;甲方内部的信息栏、通知栏、公告栏等仅用
于内部公示公开的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
(13)若合同其他条款无特别说明,“日”等于“天”且均为日历日(自然日);对“日”的计算,不
足一日的不按一日计、不足一日但足半日的可按一日计,前述不足一日的剩余时间不与次日时间合并计算为
一日。
(14)“各方损失”中的“各方”指:甲方、乙方、第三方。
(15)“第三方”指:甲方、乙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损失”指:直接损失(罚款、罚金以及对第三方的赔偿或补偿也视为直接损失)和权利人为实
现权利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评估费、拍卖费、保险保函费、差旅费、调查费、
执行费、符合争议管辖地服务收费规范性文件所定标准幅度范围内的律师代理费等)。
(17)价款的“扣减”指:从合同价款总额中减去合同价款组成款项。
(18)价款的“扣除”指:在甲方应付款(或是在或有的乙方履约担保)中,抵扣乙方应付的违约金、
赔偿款、依合同应承担之责任的对应价款等非合同价款组成部分的款项。
(19)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中若有以下词语的,其含义理解为(即便按以下理解,但本项目政府采购方
式依然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公告中载明的采购方式确定):招标等于采购、招标人等于采购人、投标人等于
供应商(政府采购阶段的供应商)、中标等于成交(中选)、中标人等于成交供应商(服务方、服务提供方)、
招标文件等于政府采购文件,投标等于响应、投标文件等于响应文件,分标等于标段。
(20)“外来活动保障服务”指:甲方以外单位(包括甲方上级单位,统称外单位)在甲方实训基地举
办(包括甲方上级单位指令甲方在其实训基地举办)的公共事务(活动)的保障服务。
4.为实施本项目,乙方系通过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继而签订了本合同,乙方确认:
(1)除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与合同主文明示的另有由甲方另行采购或承担的事宜、另有由第
三方提供的事宜外,凡在合同范围内已明确为乙方义务的内容以及由乙方实施的行为(事项),其对价和成
本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签约价之内(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自身价值;乙方依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的对价和
所需的人力即用人用工、物力、办公、交通、通讯、食宿、技术、税费和利润等全部费用和成本;其他的由
合同、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的已明确由乙方履行的行为、义务之对价;本项目在政府采购时明示或暗示的乙
方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因此,除了在部分条款中作重复性强调使用外,
合同不再为此过多重复写入与“免费”、“无偿”、“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支付”、
“不需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等相同或类似含义的用语。
(2)以合同主文为依据结算的合同价款能够完全涵盖乙方在合同范围内依合同实施的全部行为、履行合
同中全部的乙方义务、实施合同明确约定应由乙方实施的事项所应获得的所有对价及所应支出的所有成本,
不论是否能实际涵盖上述所有对价及所应支出的所有成本,以合同主文为依据结算的合同价款即乙方在合同
范围内为实施本项目、为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应获得的价款总额,若有未能实际涵盖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本项目实施中,合同主文现对另有由甲方另行采购或承担的事宜、另有由第三方提供的事宜明示如
下(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互为补充和解释,若相冲突的,以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为准):
(1)乙方在合同范围内开展服务,在服务地点内正常产生的水、电、气等能源的合理使用费用以及互联
网的通信传输合理使用费用(不包括乙方人员在甲方处住宿而产生的应缴水电费)。
(2)服务地点内公共卫生间配置的纸巾、香薰、洗手液等供个人使用的卫浴耗材用品(不包括服务所需
的服务耗材用品)。
(3)甲方的垃圾清运费用(不包括乙方在履行服务撤场义务中发生的垃圾清运费用)。
80
(4)乙方在合同范围内开展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所需的,除服务工具、肥料与农药等服务耗材用品外的:
新栽种的单价在 2000 元以上(不含 2000 元)的苗木费;工程费。
(5)在乙方于合同范围内开展的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中,为对服务地点内维修标的物进行修理、
更换、新增而所需的物(包括物的本身和构成其的主材和辅料、零配件)。
(6)在乙方于合同范围内开展的食堂餐饮服务中:为利用甲方食堂正常开展食堂餐饮服务所需的食堂(含
厨房)用品(用于食堂含厨房的各类设施设备、硬装、软装、厨具、餐具、桌椅、洗涤清洁工具等确保食堂
作为餐饮烹制场所和就餐场所所需的各类物);食材(为在食堂烹制餐饮所需的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
猪牛羊鸡鸭等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奶制品、干杂类等供人食用、加工后食用的物)。
(7)外来活动保障服务价款不在本项目报价(本项目成交后即合同价款签约价)之内,若外来活动保障
服务系由乙方提供的,由乙方自行与包括外单位在内的第三方发生外来活动保障服务价款的结算支付事宜,
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外来活动保障服务成本(包括向第三方支付成本费用)、自行向外单位等第三方收取外
来活动保障服务对价(取费标准参照《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会务、培训等工作费用标准及注意事项》执行)
并应依法纳税(开具合法发票),甲方不参与外来活动保障服务价款的任何往来,在外来活动保障服务关系
中,甲方对乙方和第三方均无收取和支付任何价款(对价、成本)的义务。
(8)除外来活动保障服务外,在公共事务保障服务中所需的会议物品、活动物品。
(9)5 米(含)以上的高空作业。
6.签订合同后,就本项目,乙方需甲方签署(接受)除经本项目政府采购成交时既定的且已由双方书面
知悉的合同文件以外的其他书面材料(当然包括在本合同订立后才具体产生的形成本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这些书面材料中的以下内容应按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解释、执行,否则均无效:免除或者减轻乙方责任(义务)
的内容;限制(排除)甲方权利的内容;加重甲方义务(责任)的内容。
7.有关本项目的法律性质。
(1)本项目不涉及甲方购买(使用)劳务派遣服务、不涉及甲方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不涉及甲方与服
务人员建立劳动(劳务)关系,若因乙方或服务人员行为(原因)致本项目产生劳务派遣用工之争议、或产
生甲方与服务人员间的劳动或劳务关系之争议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2)本项目并非劳务派遣用工项目、更不是甲方与任何自然人建立劳动(劳务)关系的项目。甲方是接
受乙方服务的主体,不是服务人员的用人(用工)单位,对服务人员没有任何给付对价、承担用人(用工)
责任的义务;乙方作为服务人员的用人(用工)单位,必须依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完全、独立、自
主地做好其对服务人员的合法用人(用工)事宜,不能因违法违规用人(用工)、乙方与其服务人员的纠纷
造成对甲方、对服务的不良影响,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8.本项目并非确定了乙方系在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甲方独家供应商,因此,本合同
所涉标的,甲方均有权自第三方获取。
二、有关本项目实施的主要事项(内容)
1.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期等服务的具体事宜均按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确定,现对其中的部
分主要事宜列明如下:
(1)服务期共[
]年(即[
]日),服务期按[
]起算(但乙方实际进场之日晚于通知进场
之日的,从实际进场之日起算)。
(2)服务划分了[ 七 ]个具体服务种类,分别是[ 保安服务、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机动车辆驾驶服务、
食堂餐饮服务、实训基地楼接待服务、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务 ]。
(3)乙方投入服务的服务人员至少为[
]人,其中:保安服务人员[
]人、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人
81
员[
]人、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
]人、食堂餐饮服务人员[
]人、实训基地楼接待服务人员[
]人、
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人员[
]人;公共事务保障服务人员不单独要求投入具体人数,由乙方以上各
类服务人员中自行调配。
(4)乙方服务人员中的项目主管系[
](送达地址[
]、送达手机[
]、送达电子邮箱
[
]),其在履行本合同中的行为之法律责任和后果直接及于乙方,乙方若需更换项目主管的应按合同
事关服务人员更换的条款执行,否则不产生更换的效力。
(5)为确保履行义务质效,乙方设立 24 小时电话热线[
]并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随
时有人接听。
2.乙方应从确保甲方足以实现订立本合同之目的出发,谨慎、勤勉地严格按合同以及经本项目政府采购
确定的事项、要求、时限等,严格依照服务规范依据、行业规范、职业道德,按照乙方项目方案(若有,且
不论其方案的实际文件名称为何),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包工包料
实施本项目、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义务的具体内容依照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确定),其
中:
(1)乙方的主要义务。
①按合同提供服务的义务。
②对服务的自主组织与管理义务。重点是,乙方应从确保服务质量、安全与技术水平入手:对服务的运
作进行建章立制以明确其落实的规范和要求,并确保其人员严格遵守;自主建立完善服务相关的台账(档案),
保证据实记录、如实报告;依法依约自主地组织、指挥、实施服务,不擅自中断(中止、拒绝)服务;建立
健全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好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在上述的服务质量
方面,应杜绝因乙方或其人员原因造成:不良影响;在服务地点的违法乱纪行为;违禁物品(武器、毒品、
爆炸品、易燃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得以非法进入服务地点;食物中毒事件或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空调、消
防设施设备、供电、供水等设备故障情况得不到及时处理而影响甲方正常办公、生活秩序;服务地点因不能
正常供电(水、网络、通信)致使一天内累计断电(水、网络、通信)达 4 小时及以上;值班室、设备间、
电井房等公共区域重点部位脏乱差;食堂、食堂设施设备、食材储存处理区域和设备、餐饮器具不干净、不
整洁、不卫生;使用过期、变质、发霉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规的食材制作餐饮;食材处理、餐饮制作不符合
有关食品卫生、餐饮行业的法规、标准、规范。
③对服务人员的完全、独立、自主的教育、监督、管理义务。根据本项目的法律性质,甲方管事不管人
(甲方不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甲方执行事关服务质量的服务人员更换条款以及事关服务监督、评价、验收
等条款,其性质也并非甲方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为确保服务的安全、高效、优质,乙方应完全、独立、自
主地对服务人员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管控、调配、监督、检查、考核等在内的教育、监督、管理责任。
重点之一是乙方应:督促其项目主管完全落实责任;建立完善服务人员的内部团队架构体系和服务作业
机制;确保经由具体服务人员从事的服务行为符合本合同对乙方服务的要求;自觉做到并督促服务人员做到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报告;确保服务人员依法、依合同提供热情、有礼的服务;督促食堂餐饮服务人员
协助甲方做好食堂食材的验收、留样、接收、清理、分类及入库。
重点之二是乙方应杜绝出现:服务人员擅离、中断或怠于从事服务的情况;服务人员利用从事服务之便
索要、收受他人贿赂、贪污款项、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服务人员无证(无资质)从事服务(处理事宜)、
无法联络、中饱私囊、酒后从事服务、不着统一服装、不佩带明显标识牌、不做服务检查和记录、服务不及
时、服务开小差、打架、酗酒闹事、辱骂他人、殴打他人、违法造成他人伤害、寻衅滋事、盗窃、不交接服
务、私配(窃取)甲方钥匙(门禁)、不及时报告应报告事项的现象;就餐人员对甲方食堂餐饮存在异物、
82
异味、应熟但未熟的投诉(查证不属实的除外);因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不足、餐饮准备不充分等情况造成甲
方食堂就餐人员拥挤排长队的现象;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允许而擅自利用甲方食堂、食材制作餐饮自用或对外
提供的情况;机动车辆驾驶服务人员违法违规驾驶车辆情况。
④诚实守信与守法经营的义务。重点是:乙方不得为了谋求合同价款外的额外利益,从而采取疏于(怠
于、非正常)履行服务义务等任何不当获取可能的由其(或与其串通的第三方)自甲方处获取其他对价(利
益)的举措。
⑤根据合同有关整改条款,按甲方指定时限(合同其他条款另有时限约定的从其约定)完成有效整改的
义务(不因此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⑥配合甲方开展服务验收的义务。
⑦服务照管义务。乙方应对用于合同履行的自有财物、甲方财物,以及对乙方在服务中(因服务)而由
其占有(掌控、使用、管理)的各类财物进行保管,除按合同合理使用前述保管标的物而发生的自然损耗和
正常结果外,前述保管标的物在乙方占有(掌控、使用、管理)期间发生的人为损、毁、灭、失责任及致害
责任由乙方承担。
⑧利益冲突回避义务。乙方或其人员有应当回避的利害关系(利益冲突)的,或依法、按照服务规范依
据、依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应当回避的,均应及时自动回避,应回避而未回避的,甲方可要求其回避,否则,
甲方可采取与此关联的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己方义务(包括甲方可延迟付款)的抗辩措施。
⑨权利合法性保证义务。乙方保证由其提供用于服务的任何物以及智力成果、由其作出的服务行为:不
会侵犯任何权利主体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人格权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存
在被查封以及用于提供担保、用于向第三方出资等权利瑕疵或负担;不存在会导致权属争议和法律纠纷的情
形;不会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其中的各类物,均应是乙方有权用于本项目实施的标的物,均应系
合法正规合格有效的产品,不属于非法产品、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产品。
⑩安全有序地按时进场与撤场的义务。乙方应按时限进场服务,自应撤场(即服务期届满、合同终止或
解除)之日起[ 2 ]日内完成从服务地点的撤场(完成以下事项及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应撤离其人员与自有
财物,清理服务地点使其恢复卫生整洁,将上述事项中产生的垃圾清除出场运送至合法合规场所;将服务涉
及的档案(资料)、未完成事项、由其使用(保管、控制、占有)的甲方财物(文件)移交予甲方,不得私
自藏匿、转移或毁损。
除以上外,在服务规范依据中、在乙方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所作的响应中,乙方应承担的
义务。

(2)乙方的其他义务。
不破坏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甲方允许,不擅自出入与本项目实施无关的甲方场所、不擅自操作与本项
目实施无关的甲方设备、不擅自接触与本项目实施无关的甲方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或未有本合同依据,
不擅自改变甲方所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土地的物理结构,不擅自拆改其建筑物(构筑物)主体和承重结
构,不擅自加大其楼(地)面荷载,不擅自改动其设备、管线等设施;不扰民及污染环境,自行承担因实施
本项目造成的相邻人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在依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依合
同确定的乙方义务中,除上述义务外、除乙方主要义务外的乙方其他义务。
3.出于本项目实施的必要,乙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正常使用甲方允许使用的、依合同提供的甲方资产,但
乙方应倍加珍惜和爱护,不能造成浪费、非正常损耗和人为损坏;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
开展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产实施合同范围外的行为;未有本合同依据或未经甲方
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处置(即转让、置换、报废、报损、更换或新增);若乙方有悖于上
83
述情形之一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各方损失。
4.服务验收(以下约定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为对服务进行验收,甲方要求乙方到场的,乙方应当到场,否则,甲方可暂缓验收,均由乙方自行
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2)依照《服务情况及服务成果评价标准》在每个付款周期进行的定期评价,是服务验收的重要形式之
一即合同价款支付节点验收(对于最后一期合同价款的支付节点验收而言,系对服务的综合验收),其评分
结果不足既定分值的(“既定分值”的具体数值详见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视为该付款周期的
服务验收不合格,若累计占合同价款支付期数[ 25% ]次以上的合同价款支付节点验收不合格的(举例:若合
同价款支付期数有12期的,25%次就是3次),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有权组织第三方人员、机构参与服务验收。
(4)若有明确的验收时限的,甲方没有做出验收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不视为验收合格或甲方对乙方
的服务作出了正面的肯定意见。
(5)在双方无争议的前提下,对在服务验收中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内容,甲方可在委托第三方人员、机构
提供咨询意见后再作出验收意见。
(6)服务验收标准、判定乙方服务质量的标准包括经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的要求、服务规范依据,未尽
事宜按合同其他条款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执行。
5.乙方保证:
(1)乙方不存在不应或不能承接服务的资格(资质、权能)瑕疵。
(2)乙方人员:不是中国港、澳、台地区人士;不是外籍或无国籍人士;系乙方的合法用工(使用)人
员,并具备与其从事的服务行为对应的相关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操作证书、执业证书或上岗证等合法、有
效资质(资格)与技能、能力(合同不一一具体罗列资质,未列明的资质不视为对服务人员资质无要求,服
务人员具体资质除了按合同执行外还应按法规、政策执行),遵纪守法,无不良品行,未因涉嫌违纪或违法
正在被调查或正在被侦查(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处于刑事审判期间或处于缓刑考验期间),无传染性疾病,
没有不宜从事服务的身体缺陷、健康疾病和健康隐患。
(3)乙方将自行投保雇主责任险、为其人员投保工伤保险等法定的社会保险和涉及人身(财产)损失的
足额商业保险并使前述保险在乙方合同义务履行期间保持有效,未具有前述相应有效保险保障的人员不应参
与本合同履行、不应参与本项目实施、不应从事服务行为。
6.乙方投入的服务人员人数应符合经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的乙方所报“至少”人数的要求(该要求系为
了保障合同范围内服务得以实施的最低要求)。为满足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服务所需而客观上需增加服务人员
的,乙方应自觉合理增加(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投入超过其在响应本项目政府采购中所报人数的充足服务人
员),在此情况下,合同价款在合同范围内并不因乙方投入服务人员数量增多而涨幅。若乙方以其在响应本
项目政府采购中所报服务人员人数无法满足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服务为由、或以增加服务人员才能满足提供合
同范围内的服务所需为由而提出需涨幅合同价款、或要求甲方支付以合同主文为依据结算的合同价款以外的
费用的(包括向服务人员支付费用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7.基于本项目的法律性质,服务人员的更换系乙方自身的内部用人用工事务,甲方不予无理干涉,但因
服务人员事涉服务质量,为确保服务质量:
(1)依法在不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情况下,乙方对其已投入服务的服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在不降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乙方若需更换服务人员的,需征求甲方意见方可更换,但应提前[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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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书面通知甲方。
(3)对于以下服务人员,甲方可拒绝接受由其从事服务行为并可建议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建议
之日起(甲方未建议但乙方已知道或应当知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从乙方已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立即
停止在本项目服务中使用该服务人员并于[ 3 ]日内完成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人员;从事服务行为不
符合服务规范依据或可能导致出现不良影响的服务人员;存在不利于服务的严重过错的服务人员;无法胜任
服务要求的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服务人员;有利益冲突应当回避的服务人员;除以上外,对照本项目
政府采购确定的要求,应予更换的服务人员。
(4)对已导致出现不良影响的或已涉嫌犯罪的服务人员,若甲方选择暂不行使其单方合同解除权的,乙
方应在不良影响出现之日立即停止在本项目服务中使用该服务人员并于[ 3 ]日内完成更换。
(5)不论因何更换服务人员的,乙方更换后的接替人员均应符合本合同约定,不因人员的更换而造成服
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降低。
8.甲方有权依照合同、行业规范和惯例对乙方的合同履行行为实施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有权要求
乙方为履行合同范围内义务而投入充足、合格的人、财、物、技,乙方均应予执行,以上监督,其手段包括
甲方依照《服务情况及服务成果评价标准》进行的评价。
9.乙方应按甲方依法或依约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有效整改,同时,乙方也应就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主
动进行有效整改,即纠正其履行行为至符合合同约定为止,这是有效整改的标准,否则,均为无效整改,甲
方可采取与此关联的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己方义务(包括甲方可延迟付款)的抗辩措施,其中:乙方拒不整改、
对同一应整改事项经[ 2 ]次(含)以上整改而无法有效整改的情形单独或合并累计达到[ 10 ]次(含)以上
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0.不论甲方主动提供或乙方要求提供,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与合同履行关联的必要的文件、图纸、资料等
材料(若甲方要求归还的,乙方用后归还),若无法由甲方提供的,应由乙方自行搜集(查明)并自行承担
搜集(查明)的费用,对于上述材料的判断、推论和决策后果(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上述材料中由甲方
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有关的材料:或有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人格权等所有的原始权利归属于原权利人;乙
方不得用于与实施本项目无关的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11.在本项目中,对于乙方或其人员依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必须具备特定资质才可开展(实施)的事项,
在不具备该特定资质的情况下,乙方或其人员不得擅自开展(实施)该事项,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
成的各方损失的赔偿责任,若这些特定资质是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时有所要求,但乙方或其人员事实上不具备
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2.乙方应对服务质量、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问题负完全责任并自行承担由于前述问题产生
的一切费用和各方损失。
13.对经本项目政府采购未能予以明确且本合同也未予以明确履行时限的事项,由甲方合理指定履行时
限,乙方应予执行。
14.合同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涉及的一切合同价款、报价、单价、费用标准、价款、费用均指含税的
合同价款、报价、单价、费用标准、价款、费用。
15.除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本项目实施内容不允许任何变更,否则,由乙方自
行承担因变更引发的对各类事宜进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16.合同主文事关本项目的未尽事宜,详见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
三、合同价款与履约担保
1.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价款是含税的价款,合同价款签约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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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的主要事项包括:
(1)除合同其他条款另有可调整或变动价格的明确约定外,合同价款及组成其的各项单价(费用)均不
因市场价格波动、法规政策调整等任何风险、因素而涨幅。
(2)在合同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增;乙方擅自增加义务履行行为的,合同价款不作调增(由乙方自
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合同价款总额款项在合同价款总结算前是合同价款签约价款项、在合同价款总结算后是合同价款结
算价款项,若乙方完全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无扣减价款情形的)的,合同价款签约价即合同价款结算价。
(4)以下价款应扣减(有计算方法约定的按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价款数额,无计算方法约定但有既定单
价或明确价格可供计算的,按既定单价和明确价格计算确定价款数额,否则,应由双方另行议定价款数额;
未能及时扣减的,不影响其应扣减的实质并仍应扣减):
①无论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解除或提前终止、乙方擅自提前撤场),导致服务在服务期未届
满时就已停止而产生的服务期剩余期间(自服务停止之日起至服务期届满日止)的对应价款,该价款的计算
方式是:先以合同价款签约价除以约定的服务期总天数的四舍五入取整值确定服务日单价,再以服务日单价
乘以服务期剩余期间天数。
②服务人员在服务中缺位的对应价款,该价款的计算方式是:先以上述条款计算的服务日单价除以乙方
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时响应的服务人员至少总人数的四舍五入取整值确定服务人次日单价,再以服务人次日单
价乘以该缺位服务人员在服务中缺位的天数(累计 24 小时计为 1 日,可跨日统计)。
③除以上第①、②情形外,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在实际履行中有所减少的服务事项(包括乙方未依约完成
的服务、提供不符合约定且未能有效整改的服务)的对应价款。
④除以上外,按合同其他条款约定应(可)扣减的价款。
(5)乙方违约金、赔偿款、依合同应承担之责任的对应价款可由甲方事先扣除(在或有的乙方履约担保
中扣除;或在甲方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甲方按扣除后的实际支付数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论
是否实际扣除,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退还或有履约担保或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均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是否依约
履行合同的认可,其中,若应扣除而未扣除的,也不代表甲方免除乙方的承担义务、放弃主张乙方或有的责
任。
(6)依合同扣减(扣除)价款的,并不因此免除乙方或有的其他应承担的责任。
(7)依合同应(可)扣减但甲方已事实支付的价款、依合同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但甲方已承担了责任或进
行了赔偿(支付)的款项,并不因合同价款已结算或已支付等任何原因而免除乙方的返还义务,对于前述价
款和款项,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返还之日起 3 日内返还,若乙方逾期未足额返还的还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或利息:[
]。
【A】以乙方应返还而未返回金额为基数,以每日万分之五为违约金标准,由乙方支付逾期期间违约金(但
以此计算的违约金以乙方应返还而未返回金额的 5%为上限)。
【B】以乙方应返还而未返回金额为基数,以甲方通知所处当月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计息标准,由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利息。
(8)合同价款结算价是否需在委托第三方提供咨询意见后确定:[
]。
【A】否。
【B】是。需由甲方委托第三方人员或机构提供咨询意见,以该第三方人员或机构作出的咨询结果(审价、
审计、评审、审核或审查结果)确定合同价款结算价数额。
(9)合同价款的支付。
86
①本项目无预付款。
②乙方先提供服务,甲方后付款。
③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合同价款[
]支付至合同载明的乙方收款账户,具体是:合同价款以[
]
作为 一 个 付 款 周期( 总 计 分 [ 期 ]) 进行 结算 支 付, 每 一 期 合 同价款 的 应 付 数 额 按以 下 方 法 确 定
[
];在乙方完成一个付款周期服务后(对于最后一期的合同价款,是在乙方完成
该付款周期及服务期剩余天数的服务后)[
]日内,乙方应就该期合同价款进行请款(向甲方送达请款文件
及发票,最后一期合同价款的请款文件应含有对合同价款结算价即合同价款总结算的意见),若不存在甲方
可延迟付款情形的,甲方在[
]后[
]日内支付该期合同价款(按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
的服务综合验收的评分结果运用方式,若对最后一期合同价款应予全额扣减的,甲方不需支付最后一期合同
价款)。
④合同价款的支付无息;乙方未提交请款文件(若有约定)或发票(若无特别说明的发票,均指合法等
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均不触发与此相关的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程序;虽然乙方已就合同价款进行请款,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延迟付款(付款时限顺延):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未予纠正(或未依约承担违约
责任的)的;合同价款支付节点验收不合格且乙方对此未能完成有效整改的;双方存在未决之争议的;甲方
就服务质量问题向乙方送达了书面异议,该异议尚未处理终结的;仅就最后一期合同价款而言,在未发生甲
方不需支付最后一期合同价款的情形下,合同价款未总结算的或乙方不同意甲方对合同价款结算价的审核结
果的;除以上外,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可延迟付款的情形。
(10)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和制度,若合同价款的发生、结算或支付等事宜触及了应办理政府采购审核、
报备、批准手续或应另行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之规定的,在依照前述规定办理完结前,中止合同价款的结算
与支付。
2.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若以下信息与乙方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以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作为乙方
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
]。
3.甲方对公账户(履约保证金接收账户)以及开票信息。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开户行 : [ 中国建 设银 行 股份 有限 公司桂 林分 行 ]; 银行账号: [ 45050163510100000843 ]; 税号:
[ 11450300MB1E32402W ]。
4.有关履约担保的约定是:[
]。
【A】乙方不需提供履约担保。
【B】乙方应提供履约担保。乙方应在[
]以[
]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
或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并且有效期应至少覆盖至[
]后一个月
的无条件独立保函)提供履约担保,乙方的违约金、赔偿款可由甲方从乙方履约担保中扣除,若发生依照合
同约定的扣除情形的,乙方应在履约担保被扣除之日起[
]日内补足履约担保。[
]后,乙方应向甲方
提交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要求的履约担保退付书面申请,若截止至乙方申请时本项目暂未发现质量问题及双
方无未决之争议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退付申请后[
]日内办理履约担保无息退还手续(若发生依照
合同约定的扣除情形的,已部分扣除又未部分补足的仅对余额办理退还手续、全部扣除又未全部补足的则无
需办理退还手续)。若是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提前终止)、或因甲方依法或依约行使单方合同解
除权的,履约担保由甲方予以全额扣除、不予退还。若甲方无故逾期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按日向乙方支付以
87
应退付而未退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分之一计算的逾期期间违约金,但以此计算的违约金以应退付而未退付履约
保证金的 1%(含)为上限。若乙方系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供履约担保的,甲方退还(退付)履
约担保的形式不包括现金、转账等款项支付形式,而是配合乙方办理保函的解除(注销)手续。
四、其他重点事项
1.对乙方需甲方进行答复(审查、批准、验收、确认)的各类文件(事项),甲方逾期未予答复(审查、
批准、验收、确认)的、拒绝答复(审查、批准、验收、确认)的均不视为甲方对该文件(该事项)的认可
或同意。
2.乙方不得擅自确定应由甲方确定的事项(文件),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已由甲方确定的事项(文件),
否则,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3.与乙方义务内容相关联的证明材料,若甲方通知乙方提交的,乙方应按指定时限向甲方交付复印件(加
盖乙方公章)并提供对应原件以供甲方核对,乙方对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完全责任。
4.若事实有违乙方在本项目政府采购中的响应(承诺)的,视为乙方在政府采购中“提供虚假资料或证
明”并按与之相关的政府采购法规予以处理,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各方损失。
5.除合同其他条款对事关服务验收、合同价款结算价数额在委托第三方人员或机构提供咨询意见方面另
有约定外,双方若对服务质量(乙方履行合同行为)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有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
人员或机构提供咨询意见:若咨询结果显示服务质量(乙方履行合同行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咨询费用由
甲方承担(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由乙方承担约定的从其约定);若咨询结果显示服务质量(乙方履行合同行为)
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咨询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是,若乙方明示或以其行为表明拒绝共同委托咨询的,由甲
方自行委托咨询,咨询结果对乙方具有拘束力,不论咨询结果证实服务质量(乙方履行合同行为)是否符合
本合同约定,咨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依合同应投保相应保险的均应由乙方及时投保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其中,乙方未投保(续保)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或保险不足以赔付或无法赔付相应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各方损失和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赔付责任)。
7.对依照合同约定属于乙方责任的事项,若出于紧急救助、应行政或司法机关要求等任何原因,甲方承
担了责任或进行了赔偿(支付)的,乙方将向甲方返还赔偿(支付)的款项并最终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赔偿由此造成的各方损失。
8.乙方因履行合同行为侵犯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仲裁),乙方与其人员的劳动争议、
用工纠纷、人身(财产)纠纷,乙方或其人员对内对外纠纷,均属于乙方或其人员自行负责的事务,与甲方
无关,因上述事项造成各方损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9.除了合法并有合同依据的(即经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的或甲方书面同意的符合我国政府采购法规规定
的)分包外,乙方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不得将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整体或肢
解转包、分包,不得在本项目中为第三方提供挂靠。不论是否合法并有合同依据,若事实上有转包、分包、
挂靠的,乙方应就其在转包、分包、挂靠关系中的相对人的行为、后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也并不因此免
除乙方或有的违约责任。
10.乙方不得:出质己方合同权利;利用甲方资产设定担保;对甲方动产进行留置。
11.乙方或乙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供应商(服务者)身份或以本项目作为其业绩进行对
外宣传、展示(包括对外提供合同条款等可反映本项目情况的一部分或全部内容),不得擅自利用本项目情
况以各种形式进行广告等商业宣传。
12.乙方履行其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委由第三方处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
88
造成的各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13.安全责任条款(以下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因合同的解除、终止、无效或部分无效而丧失其有效性)。
为履行本合同、实施本项目,乙方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中履行好下列义务,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
成的各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1)乙方及其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涉及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与本合同约定,接受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工作监管与指导,秉持确保安全的标
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任何时候,乙方及其人员都将会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任何治安或
刑事案件、事故。
(2)乙方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在项目实施方案中
列明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并予以实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和人员、设备、设施安全。其中,在燃
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地下空间附近等风险较大的地点进行作业时,乙方将
专门编制含有严密安全防护方案的方案并予以执行。
(3)乙方将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人员的劳动保护,为其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防护装具,并监督、教育其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乙方及其人员将会自行负责查勘项目实施现场
的环境和条件,自行做好包括但不限于确保项目实施现场环境安全、安全条件齐备、人员穿戴配备安全防护
装具等相关安全防护工作后才开展作业,已着手进行作业的,视为乙方及其人员已经做好上述事项;即使不
处于作业中的状态,乙方人员也会时刻注意并确保个人自身安全。
(4)乙方将正确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健康状况、资格资质、技能能力都符合要求的人
员参与乙方的合同履行,不会安排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人员参与。
(5)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其或其人员履行合同行为导致的案件和事故的责任,前述“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由前述案件或事故导致的损失承担(损失赔偿、价款补偿)责任、由乙方自行向保险人依法主张保险赔付的
责任、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依法主张权利的责任,前述“责任”涵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损
失、罚金、罚款等;甲方民(辅)警职工、乙方人员、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本条款以上对“责任”的
处理约定,适用于对合同其他条款已明确的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之处理。
14.保密责任条款(以下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因合同的解除、终止、无效或部分无效而丧失其有效性)。
乙方清楚,因履行本合同、实施本项目有可能会知悉保密信息,为此,承诺履行好下列义务,否则,乙
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各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1)乙方将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
措施和制度,确保不主动泄密、不被动失密,采取一切措施避免第三方以及乙方关联方、乙方未参与本项目
实施的人员知晓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只能由乙方在必须知悉的前提下且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由必须知悉该保密信
息的乙方人员为实现本合同的目的而掌握;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人员均不得
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第三方。
(3)出于履行本合同目的而必须知晓保密信息的乙方人员及乙方关联方,不仅要严格限于履行本合同目
的之必须的范围,而且应受到与本合同同等严格保密义务的约束;乙方人员及乙方关联方出于实施项目之必
须而知晓保密信息的,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
(4)一旦发生失、泄密情形,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进一步扩大。
(5)除因履行合同行为依法正常留存的合同文件和资料外:无论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解除或本项目
未予实现或未能完成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返还并销毁其所掌握的所有保密信息,不得以任
89
何理由和方式保留。如果该保密信息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立
即删除或者按甲方指定的方式销毁。以上,并不免除乙方及乙方人员、乙方关联方的本合同保密义务,本合
同保密约定有效。
(6)本合同不论是否履行完毕或本项目不论是否完成的,并不免除乙方及其人员、关联方依本合同产生
的保密义务。
(7)乙方及其人员非因履行本合同之必须并经甲方事先书面明示许可,不得对甲方场所、工作场景、人
员、资料进行拍照或录音录像、记录,因履行本合同之必须并经甲方事先书面明示许可的,乙方须严格限于
合同目的使用并控制知悉范围、不得外传。
(8)乙方及其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现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
磁带、磁盘、仪器、信息等不应由乙方可依合同约定而持有的甲方任何财物、物品、装备、信息、资料,应
立即上交或返还甲方。不论是否乙方可依合同约定而持有,对甲方上述财物、物品、装备、信息、资料,乙
方均不得复制、不得外传、不得擅自处理。
(9)除需进行诉讼而向人民法院提供、需进行由双方共同参与的争议调处而向调处组织提供外:乙方及
其人员若接触(知悉)到保密信息的,均不得向外扩散、对第三方披露;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
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有关实施本项目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
文件、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即使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提供的,乙方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
的必须范围。
(10)在实施本项目中若需进行数据处理的,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确保
数据安全、杜绝发生数据安全事故,并严禁经由设在境外的计算机设备与服务器、境外主体(资本)投资(经
营、控制或管理)的主体享有(使用、管理、实控)的计算机设备与服务器流转或存储在实施本项目中采集
(传输、形成)的数据与保密信息。
(11)在实施本项目中若乙方经甲方允许而接触到公安网设备的,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公安网的管理
制度,在实施本项目中严禁发生“一机两用”等违禁事项,严禁经由互联网流转或存储应在公安网流转或储
存的信息、数据。
(12)若甲方明示涉及项目的信息、数据严禁通过互联网流转或存储的,乙方及其人员不得将前述信息、
数据通过互联网流转或存储。
15.权利人行使法定或约定的单方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相对方时起本合同即时
解除。
五、违约责任
除合同已明确不视为(不属于)违约的情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对本合同履行的阻却外,违反本合同
任何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及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
失的应按损失赔偿),但不能以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作为应履行的义务的替代措施。
1.甲方无正当理由导致支付合同价款逾期的,应按日向乙方支付以应实际支付而未付款项[ 万分之三 ]
计算的逾期期间违约金,但以此计算的违约金以应实际支付而未付款项的[ 3% ]为上限。
2.乙方无正当理由导致主要义务履行逾期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签约价[ 万分之三 ]计算的该
逾期行为的逾期期间违约金,但以此计算的该逾期行为的违约金以合同价款签约价的[ 3% ]为上限。(若事
关解除合同的合同其他条款另有违约责任约定的从其约定)
3.除主要义务履行的逾期外,乙方履行主要义务有悖于合同约定但其情形尚不属于应予行政处罚(不属
于应予行政处分、不属于涉嫌犯罪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乙方应按次向甲方支付以合同价款签约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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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分之一 ]计算的违约金。(若事关解除合同的合同其他条款另有违约责任约定的从其约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列违约情形中的“以上”均包含本数),乙方应按次以合同价款签约价的[ 1% ]
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条款有竞合时,若甲方未选择适用具体违约金标准的,违约金标准以该比例为准;
在合同解除时可称为“合同解除违约金”),同时,若合同尚在履行中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具备签订(履行)本合同必须具备的资质(资格)的,或乙方在本合同履行
过程中全部或部分丧失签订(履行)本合同必须具备的资质(资格)的。
(2)乙方无故擅自中止(提前终止)履行合同或擅自提前撤场的,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
目的的。
(3)乙方无故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并经甲方催告后在[ 7 ]日内仍未有效履行的,或乙方拒不承担本合同
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或乙方拒不执行事关乙方承担因其或其人员履行合同行为导致的案件和事故责任之合同
条款的(包括无法承担责任)。
(4)乙方无故导致进场服务时间逾期达约定时限的[ 50% ]以上的。
(5)由于乙方或其人员原因导致出现不良影响的。
(6)乙方或其人员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是应予行政处罚(应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之情形的。
(7)乙方违反权利合法性保证义务条款的,或乙方违反安全责任条款或保密责任条款的,或事实有违除
以上的保证事项外的乙方在合同中的其他保证的。
(8)在合同履行中,乙方违反合同事关服务人员更换条款的情形达[
]次以上的,或在连续[
]日内
出现服务人员在服务中缺位(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人数占乙方中标响应的服务人员至少总人数的[
% ]以
上的,或累计出现服务人员在服务中缺位(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人次已占乙方中标响应的服务人员至少总
人数的[ % ]以上的。
(9)除了合法并有合同依据的(即经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的或甲方书面同意的符合我国政府采购法规规
定的)分包外,乙方转让或变相转让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的,或乙方将其义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整体或
肢解转包、分包的,或乙方在本项目中为第三方提供挂靠的。
(10)乙方出质己方合同权利的,或乙方利用甲方资产设定担保的,或乙方对甲方动产进行留置的。
(11)乙方或乙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甲方供应商(服务者)身份或以本项目作为其业绩进行对
外宣传、展示(包括对外提供合同条款等可反映本项目情况的一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或擅自利用本项目情
况以各种形式进行广告等商业宣传的。
(12)除合同其他条款中事关甲方可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已对应的乙方义务外,乙方履行义务(包括主
要义务与其他义务)行为有悖于合同约定情形累计达[ 20 ]次以上的。
(13)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证明的,或乙方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在本项目政府采购中的中选(成交)
机会的,或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回扣的。
(14)在甲方结清合同价款前,乙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惩戒)或收款账户被查封(冻结)的,
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乙方的应付账款被查封(冻结)的。
(15)除以上约定情形外,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可行使单方合同
解除权)的其他情形(若合同的解除系与乙方的违约行为无关联的,乙方可不需支付合同解除违约金)。
5.对于合同其他条款未明确违约金如何计付的违约行为,按以下方式计付违约金(若以下两种方式发生
竞合的,由相对方自主选择其中之一主张违约金):
(1)有履行时限要求的,应由违约方按日向相对方支付以合同价款签约价[ 万分之零点一 ]计算的该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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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行为的逾期期间违约金,但以此计算的该逾期行为的逾期期间违约金以合同价款签约价的[ 千分之一 ]为
上限;
(2)无履行时限要求的,每出现一次违约行为,应由违约方按次向相对方支付以合同价款签约价[ 万分
之零点二 ]计算的违约金。
6.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包括违约金)有竞合的,可按合同主文中已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的竞合处
理方式执行,也可由甲方选择适用(可突破合同文件优先效力)。
六、通知和送达
1.合同事务的通知可采取当面告知、电话、短信、微信、邮寄(快递)、电子邮件、公告等任一种或多
种方式来进行送达(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的,送达时间以下列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采用当面告知方式通
知的,以当面告知时为送达;采取电话、短信、微信方式通知的,以通知到合同载明的送达手机号码(该手
机号码绑定的微信号)时为送达;采取邮寄(快递)方式通知的,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的方式向合同载明
的送达地址发出邮件(快递)后,签收即送达(送达地址内的任何组织、组织内设机构或自然人签收均属有
效签收),若无人签收、拒绝签收、被退件的,自邮件(快递)发出之日起三日(含)后即为送达;采取电
子邮件方式通知的,以向合同载明的送达电子邮箱成功发送邮件为送达;采取公告方式通知的,系在《桂林
日报》发布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含)后即为送达。
2.一方需变更合同载明的通知送达路径或载体的,需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送达对方,否则不产生变更的
效力。
3.通知送达到乙方项目主管或乙方24小时电话热线(若合同约定有)的,视为向乙方的通知送达。
以上约定,同样适用于在双方因合同争议引起的纠纷诉讼与执行等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
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或仲裁中的法律(仲裁)文书的通知送达。
七、争议解决和其他
1.对合同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
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部分无效的,除无效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适用于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之事由(情形)及其处理,合同若有约定的先按合同约定执行再参照法定执
行(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为准);一方凡因不可抗力事由、情形导致难以履行本合同的,应首先及时采取一
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止损,并在该事由(情形)发生后(若采用合同主文约定的通知方式均无法通知的应在具
备通知条件后)的12小时内向相对方发出通知、14日内向相对方送达不可抗力事由(情形)的权威证明材料;
因不可抗力事由(情形)而必须顺延履行义务的时限应与该不可抗力事由(情形)所影响的期间相当,与此
期间具有客观关联性的履行义务的逾期行为不视为违约行为,在此期间的损失各自承担,但是若一方怠于止
损或通知的,由该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或扩大的各方损失。
4.乙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之合法的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资质,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过必要的
决策程序、授权或审批通过。
5.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了截至签订合同时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合同所有内容),双方对这些构成
合同的所有文件(合同所有内容)均能充分认识与理解,并且,双方均已各自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在
前述内容中可能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以及可能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
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继而,双方在完全自愿并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基础上签订了本合同。
6.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份、送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合同主文)
9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时间:
时间:
(本合同在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签订)
【注:本合同若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附全套授权委托材料作为附件】
93
《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合同》(编号:YZLGL2024-C3-080-ZYZC)
附件 1:
项目实施方案
(注: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结果、响应文件撰写,请包含落款并在落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94
《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合同》(编号:YZLGL2024-C3-080-ZYZC)
附件 2:
(注: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结果、响应文件填写,如本表格要素未满足经本项目政府采购确定的事项,
可由双方在本表格基础上调整,在表格头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人员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公民身份号

既往服务经

持证情况(证
书名称、编
号、有效期)
备注
提供的
具体分
类服务


1
2
3
95
《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编号:YZLGL2024-C3-080-ZYZC)
附件 3,
服务情况及服务成果评价标准
(即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附件《服务情况及服务成果评价标准》,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附
于此处)
96
《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合同》(编号:YZLGL2024-C3-080-ZYZC)
附件 4:
整改通知书
公司:
对照贵我双方签订的《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合同》(简称“合同”),
我们发现贵公司有以下不符合合同条款(内容、要求、约定)的行为(情况),现通知贵公司请于 年 月
日前有效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反馈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年 月 日
不符合合同条款(内容、要求、约定)
的行为(情况)
对应的合同条款(内容、要求、约定)
备注:“合同”的定义见《2024-2025 年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合同》主文;本通知按
合同主文约定的通知送达条款进行通知送达。
9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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