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拟出让收购、租赁土地评估工作结果公告采购包2
2024年度拟出让收购、租赁土地评估工作结果公告采购包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拟出让(收购、租赁)土地评估工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 ||
行政区域 | 蕉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10:1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黄石勇,肖晓翔,林碧玲 | ||
总成交金额 | ¥4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58号创投大厦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合同包2中标人相关附件 |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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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嘉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2号城南总部经济大厦11层 | 450,000.00元 | 94.33 |
采购包2(蕉城区拟出让地块土地评估工作二):
服务类(福建嘉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资产评估服务 | 土地评估服务 | 我公司完全响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含个人划拨转出让)评估、涉及土地收储、收购、有偿收回时地价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 我公司完全响应:(1)由评估机构辅助完成的项目,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2)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评估工作,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3)独立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再委托给其他评估机构;(4)对业务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5)涉及需调查、核实、取证等事项,应向采购单位申请协助办理;(6)按规范及要求编制完整的评估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估人员签字确认;(7)建立健全对评估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及内部管理的廉政监督机制;(8)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单位出具规范的评估报告(结论);(9)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的过程及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10)不得参与以本项目相关的单位宴请等形式的商务活动;★(11)服务时间内出现评估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在审核中出现差错超过采购单位评估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采购单位有权按照委托合同约定进行通报处罚,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评估报告(结论)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终止其评估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12)成交后,评估机构应在采购单位所在地设置临时办事点,应自中标之日起确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13)应自采购单位告知起24小时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开展相关工作;(14)应具备齐全的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15)应具备齐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审核时效工作制度、廉政监督制度等; | 我公司完全响应: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一年。服务期内按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 项 | 我公司完全响应:依据地价评估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土地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对拟估地价项目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 45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黄石勇 |
评审专家: | 肖晓翔 、 林碧玲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文件,按收费标准的80%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后不满3600元的,按3600元收取。均由各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蕉城区拟出让地块土地评估工作二:0.5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包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13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其中1、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视为放弃投标; 2、厦门乾元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磋商与报价阶段,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6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视为退出本次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4、其余10家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58号创投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93-*******
名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
联系方式:0593-*******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3-*******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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