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甸镇屈舍村原小学出租公告续租
曹甸镇屈舍村原小学出租公告续租
乡镇(街道) | 曹甸镇 | 村(社区) | 屈舍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8-29 |
是否续租 | 是 | ||
资产类型 | 厂房 | ||
交易面积 | 133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曹甸镇屈舍村原小学出租项目,位于曹甸镇屈舍村村部旁,面积1330平方米,东至东庄组,南至河口,西至村部,北至通达路。该项目承包期限为 5 年(2025年1月2日-2030年1月1日)。承包用途:第二产业。厂房在出租期内归承租人使用收益,但不得中途转让。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交付第一年承包金,第二年的承包金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交清,以后每年交付承包金以此类推。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续租给上一轮承包户,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说明: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抵押等承租的房屋。2、租赁期间内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如上级政策、规划调整,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租赁期租金按实际计算,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完成开票:每年开票入库税金50万元,如承租方当年未足额完成入库税金数字,不足部分入库税金由承租方以现金补齐给屈舍村。4、承租方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屈舍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东庄组,南至河口,西至村部,北至通达路。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告栏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 IMG_0001.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0.jpg |
所有权人 | 宝应县曹甸镇屈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村集体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曹甸镇屈舍村原小学出租项目,位于曹甸镇屈舍村村部旁,面积1330平方米,东至东庄组,南至河口,西至村部,北至通达路。该项目承包期限为 5 年(2025年1月2日-2030年1月1日)。承包用途:第二产业。厂房在出租期内归承租人使用收益,但不得中途转让。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交付第一年承包金,第二年的承包金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交清,以后每年交付承包金以此类推。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续租给上一轮承包户,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说明: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抵押等承租的房屋。2、租赁期间内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如上级政策、规划调整,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租赁期租金按实际计算,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完成开票:每年开票入库税金50万元,如承租方当年未足额完成入库税金数字,不足部分入库税金由承租方以现金补齐给屈舍村。4、承租方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交易面积 | 1330.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00元/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傅国军 | ||
成交日期 | 2024-09-12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标签: 出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