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宜镇渔业村水面经营权流转续租项目谢巧玲

安宜镇渔业村水面经营权流转续租项目谢巧玲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安宜镇 村(社区) 金湖渔业村
组别--登记日期2024-09-03
是否续租
交易面积24.00亩
质量等级--
利用现状--
项目描述1、金湖渔业村养殖组水面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金湖渔业村,标段1:面积:14亩,东至生产河,西至 张都宝塘,南至生产河,北至朱万兵塘。该项目经营期限为5年(从2024年9 月 12 日—2028年12月31日,不足5年按5年算)用途:养殖,该项目为续租,续租价为200元/亩/年,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缴第一年租金,并缴纳年承包金的10%为履约保证金(抵充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缴清。标段2:面积:10亩,东东至生产河,西至 张都宝塘,南至生产河,北至朱万兵塘。该项目经营期限为5年(从2024年 9 月 12日—2028年12月31日,不足5年按5年算)用途:养殖,该项目为续租,续租价为500元/亩/年,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缴第一年租金,并缴纳年承包金的10%为履约保证金(抵充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缴清。其他注意事项:1、承包期间承包人自行交纳农业政策性保险费,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在承包期间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2、承包期间,合同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3、承包期间,生产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4、受让方必须服从金湖渔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与服务。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项目位置扬州市宝应县安宜镇金湖渔业村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坐标拐点--
流转用途--
种养品种--
补充说明--
项目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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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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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宝应县安宜镇金湖渔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营权人--
权属类型集体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交易地点--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5年0月
标段描述1、金湖渔业村养殖组水面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金湖渔业村,标段1:面积:14亩,东至生产河,西至 张都宝塘,南至生产河,北至朱万兵塘。该项目经营期限为5年(从2024年9 月 12 日—2028年12月31日,不足5年按5年算)用途:养殖,该项目为续租,续租价为200元/亩/年,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缴第一年租金,并缴纳年承包金的10%为履约保证金(抵充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缴清。标段2:面积:10亩,东东至生产河,西至 张都宝塘,南至生产河,北至朱万兵塘。该项目经营期限为5年(从2024年 9 月 12日—2028年12月31日,不足5年按5年算)用途:养殖,该项目为续租,续租价为500元/亩/年,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缴第一年租金,并缴纳年承包金的10%为履约保证金(抵充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缴清。其他注意事项:1、承包期间承包人自行交纳农业政策性保险费,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在承包期间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2、承包期间,合同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3、承包期间,生产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4、受让方必须服从金湖渔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与服务。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交易面积14.0000亩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0.00
交易底价200.00元/年/亩
成交缴款方式--
交易方式协商
成交人谢巧玲
成交日期2024-09-11
成交总金额*****.00元
补充说明 --
标段编号:2
流转期限5年0月
标段描述1、金湖渔业村养殖组水面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金湖渔业村,标段1:面积:14亩,东至生产河,西至 张都宝塘,南至生产河,北至朱万兵塘。该项目经营期限为5年(从2024年9 月 12 日—2028年12月31日,不足5年按5年算)用途:养殖,该项目为续租,续租价为200元/亩/年,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缴第一年租金,并缴纳年承包金的10%为履约保证金(抵充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缴清。标段2:面积:10亩,东东至生产河,西至 张都宝塘,南至生产河,北至朱万兵塘。该项目经营期限为5年(从2024年 9 月 12日—2028年12月31日,不足5年按5年算)用途:养殖,该项目为续租,续租价为500元/亩/年,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缴第一年租金,并缴纳年承包金的10%为履约保证金(抵充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缴清。其他注意事项:1、承包期间承包人自行交纳农业政策性保险费,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在承包期间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2、承包期间,合同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3、承包期间,生产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4、受让方必须服从金湖渔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与服务。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交易面积10.0000亩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0.00
交易底价500.00元/年/亩
成交缴款方式--
交易方式协商
成交人谢巧玲
成交日期2024-09-11
成交总金额*****.00元
补充说明 --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宝应县安宜镇金湖渔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刘元志联系电话135*****375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
废标单位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废标理由
暂无数据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面经营权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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