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村道C521线公路工程甬莞高速诏安官陂服务区B区连接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诏安县村道C521线公路工程甬莞高速诏安官陂服务区B区连接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诏安县村道C521线公路工程(甬莞高速诏安官陂服务区B区连接线)
中标候选人公示
1、工程名称:诏安县村道C521线公路工程(甬莞高速诏安官陂服务区B区连接线)
2、招 标 人:诏安县官陂镇新径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299
3、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0596-*******
4、工程交易地点: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诏安县官陂镇境内,为规划村道甬莞高速B区连接线,项目起点位于官陂镇所罗村村道交叉口,起点桩号 K0+000,路线沿西北方向布线避让生态红线,最终接入官陂服务区(B区)与收费站出口相衔接,终点桩号 K0+224.387,路线全长 0.224km。本项目总投资为 649.468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534.8581 万元,预算审核价为 ******* 元(含暂列金 ****** 元)。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8、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上午09时00分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信用分使用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九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信用分使用情况:无
资质类别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万零柒仟柒佰肆拾贰元整(含暂列金壹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00元)(含暂列金******.00元)
项目负责人:管光棕 注册证号:闽135*****023*****(未使用信用分)
项目总工:曾静 证书编号:********
工期:3个月
10、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安全目标: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11、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商务评审共 30 份,经审查符合要求 25 份,不符合要求 5 份
12、被否决的投标人及原因:
(1)福建子衿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元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未加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不符合招标文件2.1.1/2.1.3(2)条款,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2)福建省灿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延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和川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3.5.1 条款,资格评审 2.1.2(2)不通过;
13、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0日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监督部门:诏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96-*******
招标人:诏安县官陂镇新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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