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小型水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标结果公告

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小型水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标结果公告

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小型水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9-12

一、项目编号:HC-2024-FW035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小型水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9.8万元

评审总得分:94.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小型水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采购需求:小型水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项目环评批复;项目具备环保验收条件后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并取得验收意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9月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受理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20号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河县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20号

联系人:、

电话:、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五河县

标签: 小型水利 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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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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