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220千伏变电站、金三角110千伏变电站新建3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发展110千伏变电站952沙家营线切改951大西营线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公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公示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建造师 | 建造师注册编号 | 质量标准 | 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
HG20240204-459 |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220千伏变电站、金三角110千伏变电站新建3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发展110千伏变电站952沙家营线切改951大西营线工程 | 第一 |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1008419.00 | 邸春娇 | NMG2513438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 第二 | 内蒙古超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007355.00 | 张威伟 | NMG2514913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内蒙古众森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06411.00 | 肖永利 | NMG2504428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220千伏变电站、金三角110千伏变电站新建3回10千伏线路
送出工程、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发展110千伏变电站952沙家营线切改951大西营
线工程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HG20240204-459)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 220 千伏变电站、金三角 110 千伏变电站新建 3 回 10 千伏线路送
出工程、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发展 110 千伏变电站 952 沙家营线切改 951 大西营线工程(项
目编号:HG20240204-459)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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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标段名称
成交候选人
公示
排序
成交候选人公
响应报价
建造师注册编
建造师
质量标准
工期
示名称
(元)
号
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的资
评标
格能力条件
情况
情况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
镇 220 千伏变电站、金
三角 110 千伏变电站新
呼和浩特市光源
第一
电力安装有限责
1008419.00
邸春娇
任公司
NMG2513
满足采购
满足采购
满足采购文
综 合 排
438
文件要求
文件要求
件要求
序第一
HG20240204
建 3 回 10 千伏线路送
-459
出工程、呼和浩特市土
第二
内蒙古超众电力
工程有限公司
1007355.00
张威伟
NMG2514913
满足采购
满足采购
满足采购文
综合排
文件要求
文件要求
件要求
序第二
默特左旗发展 110 千伏
变电站 952 沙家营线切
内蒙古众森电力
第三
工程有限责任公
1006411.00
肖永利
NMG2504428
改 951 大西营线工程
司
满足采购
满足采购
满足采购文
综合排
文件要求
文件要求
件要求
序第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
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dnmdl2023@163.com(邮箱接收异议时间:2024
年 09 月 12 日-2024 年 09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异议受理电话:0471-3331955(电话受理异议时间:2024 年 09 月 12 日-2024 年 09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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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
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
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 2 年。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0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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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