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年度采购第二次》项目中标公示
《液化气年度采购第二次》项目中标公示
竞价轮次 | |||
轮次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剩余时间 |
---|---|---|---|
第一轮 | 2024-09-10 14:12:46 | 2024-09-12 14:12:46 | 已经结束 |
第二轮 | 2024-09-12 14:22:46 | 2024-09-12 14:52:46 | 已经结束 |
基本信息 | |||
采购单位: | 眉山韶华锦江宾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胡** | 联系电话: | 187 **** 5443 |
供应商类别: | 经营类设备、材料、库存物资等 | 最低下浮比例: | 0.00 % |
资料费(报名费): | ¥0元 | 保证金: | ¥3,360元 |
项目概况: | 韶华宾馆现所辖区域包含餐饮本部及食堂项目共12个点位,包括:餐饮本部、投资服务中心食堂、CBD二期食堂(筹建中)、规自局食堂、政法委食堂、益川食堂、环天发展食堂、环天水务食堂、眉东新城三中心一基地食堂、青龙渣土办食堂、青龙港投食堂、青龙污水厂食堂,每天保障约2900人次用餐,其中部分食堂由我司承担液化气费用。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
工期要求 |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丙烷销售等相关经营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二)中标单位须主动签订并履行与招标人签署的《阳光合作协议》,严禁向招标人或其亲属以现金、礼品(快递送礼)、礼券等任何形式进行赠与。 注:中选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排序 | 供应商 | 报价轮次 | 金额/下浮比例 | 报价时间 |
---|---|---|---|---|
1 | 四川红立源气体有限公司 | 第1轮 | 3.00% | 2024-09-10 15:04:00 |
2 | 四川省资阳市盛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第1轮 | 1.50% | 2024-09-10 16:06:48 |
3 | 四川恒发气体有限公司 | 第1轮 | 1.00% | 2024-09-10 15:48:43 |
标签: 液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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