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客车厂25型客车厂修用走行、钩缓、车电等物资框架协议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客车厂25型客车厂修用走行、钩缓、车电等物资框架协议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客车厂25型客车厂修用(走行、钩缓、车电等)物资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客车厂25型客车厂修用(走行、钩缓、车电等)物资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828
本项目A01,A02,A03, A05,A06包评标工作已结束,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结果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 中标(成交)总价 | 推荐顺序 |
1 | A01 | 南京永康铁路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8760.00 | 第一名 |
2 | 南京伟宏铁路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9265.00 | 第二名 | |
3 | 唐山诚润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9308.80 | 第三名 | |
4 | A03 | 南京永康铁路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1055.00 | 第一名 |
5 | 陕西华铁氟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1388.00 | 第二名 | |
6 | 沈阳文恒经贸有限公司 | 1477.39 | 第三名 | |
7 | A05 | 广州鼎汉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00 | 第一名 |
8 | A06 | 滁州市永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5450.00 | 第一名 |
9 | 泊头市鑫隆铁路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5494.00 | 第二名 | |
10 | 安徽美祥实业有限公司 | 5680.00 | 第三名 |
A02包未推荐中标候选人。
公示时间:自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4日 17时止。
所有投标人如对公示的成交结果有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铁总物资[2015]25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及沈铁物资〔2017〕414号《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异议。
异议方法:必须实名异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caigouhechake@126.com,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供应监督科
电话:024-********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电话:024-********
项目咨询问题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见招标(谈判)文件)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2024年09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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