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国名家共绘“绿美广东”主题美术创作实践活动二次项目成交公告
广东省全国名家共绘“绿美广东”主题美术创作实践活动二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371-2441GDGH5149
二、项目名称:全国名家共绘“绿美广东”主题美术创作实践活动(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全国名家共绘“绿美广东”主题美术创作实践活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鲁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45号C1303房 1,56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全国名家共绘“绿美广东”主题美术创作实践活动):
服务类(广州鲁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全国名家共绘“绿美广东”主题美术创作实践活动 劳务费 / / / 850,000.00
1-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全国名家共绘“绿美广东”主题美术创作实践活动 差旅费 / / / 119,000.00
1-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全国名家共绘“绿美广东”主题美术创作实践活动 委托业 务费 / / / 6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黎明、任秀清、潘云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的币种相同;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收取;4.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划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40*****907*********;5.如成交供应商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代理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全国名家共绘“绿美广东”主题美术创作实践活动 1.955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全国名家共绘“绿美广东”主题美术创作实践活动):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鲁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6.00 23.00 15.00 94.00 1 1
广东和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67 2.00 14.99 54.66 2 2
广州市宝瀛堂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33 0.00 14.99 48.32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画院
地 址:广州白云区白云新城画院路一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小姐、林先生
电 话:020-********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标签: 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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