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勤执法车辆购置包1,2,3合同公告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勤执法车辆购置包1,2,3合同公告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勤执法车辆购置(包1,2,3)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9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4]******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甲方)
供应商(全称):张家界博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执勤执法车辆购置
2、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4]******
3、项目内容:执勤执法车辆购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张向菱
6、联系电话:074*****90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8月05日,完成日期:2024年08月31日。总日历天数:26天。
2、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验收方式:现场当面交付
验收标准: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8-0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8月02日
合同订立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谷梅山 法定代表人:胡博
委托代理人:张向菱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89*****552 电 话:132*****88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办事处热水坑居委会三组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帐 号:430*****678*********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标签: 执勤执法车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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