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3个标段土地发包项目竞标公告

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3个标段土地发包项目竞标公告

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3个标段土地发包项目

竞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SDS-2024-114

2.项目名称: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3个标段土地发包项目

3.项目基本情况:

3.1本项目为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3个标段土地发包项目,该标的位于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所承包的土地只能用于从事种植业,不得取土、抽沙,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乙方不得耕种生长期超出合同期限的农作物或树木、合同到期之日前乙方需把地上附属物(包含农作物或树木)清理干净,否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3.2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共87.76亩,承包期限为五年,共******.5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捌佰陆拾贰元伍角),详细情况如下:

一标段:王家坨,约33.5亩,四至:东至爽坨四村地界、滦南安狼坨界,西至爽坨四村地界,南至滦南安狼坨地界,北至道、滦南县夏虎头地界;

二标段:小庄南,约31.61亩,四至:东至李宝库生活田,西至道,南至道,北至道;

三标段:骚狗坨,合计约22.65亩,骚狗坨地块约18.33亩,四至:东至滦南地块,西至边界道,南至滦南县地块,北至边界道;骚狗坨西坨地块约4.32亩,东至滦南地界,西至滦南地界,南至道,北至道。

4.竞标最低限价:明细如下(低于此金额的《报价单》按无效处理)

序号

标段

名称

亩数

单价(元/年/亩)

小计(元/年)

合计(元/五年)

1

王家坨

33.5

650.00

*****.00

******.00

2

小庄南

31.61

1000.00

*****.00

******.00

3

骚狗坨

18.33

750.00

*****.50

*****.50

4

骚狗坨西坨

4.32

合 计

87.76

*****.50

******.50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一次性付清所承包土地5年的全部承包费。

6.竞标有效期:30日历天。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竞标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竞标);

3.竞标人必须独立竞标,发包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标;

4.竞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竞标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本公告发布媒介为:采购与招标网、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四、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光明大街金盛底商75号

4.符合上述竞标人资格要求的竞标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现金)进行现场报名,不符合竞标人的资格要求的竞标者不得报名。

5.报名费:每个标段200元(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答疑

竞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竞标人全权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意外和财产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竞标人不参加现场踏勘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

1.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处理。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及方式:对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凭交款凭证,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缴纳承包费用后退还。

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上交《报价单》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当场确认或确认后反悔的。

3.2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格的。

3.3 成交竞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要求缴纳承包费用的。

3.4 签订合同后没有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

3.5 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实的。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光明大街金盛底商75号

八、竞标方法:

1.各竞标人各自独立填写《报价单》(竞标人与竞标人之间,发包人与竞标人之间,均不能就报价相关问题进行协商)。

2.《报价单》填写必须规范、内容必须齐全,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九、评标及中标办法:

1.竞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对竞标人资格和竞标方法的要求,否则按无效处理。

2.评标办法:三个标段兼投兼中,评标顺序:从一标段到三标段的顺序。每标段有效的《报价单》按各竞标人所报单价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

3.开标后竞标人不得反悔。发包人和代理机构当场记录并宣布。

4.中标办法:按标段的顺序报价最高的竞标人为成交人。

4.1同一标段如出现两名或多名竞标人的最高报价相同,则由这几名最高报价相同的竞标人进行再次报价(不得低于上一次报价),直至确定出先后顺序为止(成交价格为最终最高报价)。

5.中标公示期:1个工作日(中标公示媒介同本公告发布媒介)。如无异议,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如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承包费,或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扣留投标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排名在后面的未中标候选人可依次向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竞标代理服务费2500元(其中一标段:800元,二标段:1100元,三标段600元),由中标人承担。

2.由于上级政策变动,发包人有权随时终止本项目,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3.本公告后附《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3个标段土地发包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

十一、对本次竞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

名称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唐山东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金盛花苑光明大街75号

联系人

李顺福

翟颖

联系

电话

152*****561

158*****058


爽坨二王家坨土地承包合同

样稿

甲 方: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村民委员会

乙 方:

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我村王家坨土地约33.5亩,面向社会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乙方以最高价确定为交易人,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定以下条款:

一、座落及四至:王家坨土地约33.5亩(甲方负责指认地界,不再负责丈量,若丈量面积增减,承包金额不变)。四至为:东至爽坨四村地界、滦南安狼坨地界,西至爽坨四村地界,南至滦南安狼坨地界,北至道、滦南夏虎头地界。

二、土地用途:经营农作物种植业。

三、承包期限:约5年,自2024年9月28日至2029年8月30日。

四、交易金额:乙方以元,(大写: 元整)交易成功。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交清,交易成功即一次性交清五年的承包费。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指导监督乙方依法经营项目。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执行市、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保护土地。

5、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营承包农业资源项目。

2、乙方对所包农业资源项目有合理使用权。

3、维护土地用途,不能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以各种形式取土、卖土。

6、承包期内,乙方按照该地块原有规划及地貌特征进行农作物种植;经营项目收获期限不得超越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即收获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对上述地块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赔偿。

7、国家给予此地块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32.07亩。在承包期内,国家给予此地块的农业支持保护资金归乙方。

8、承包期内,如果乙承包方在树阴下种植农作物,影响农作物生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地容地貌,如有必要,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乙方负责。

10、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受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双方约定其它条款:

1、在承包期内,如承包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后,甲乙双方分配安置补助费或占用费办法:合同到此终止,有偿占地费归甲方所有,当年青苗补助费归乙方所有,并退还乙方所差年限的承包费。(如征用部分土地,按所征亩数退还所差年限承包费)。

2、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在特殊情况下重新划分及规划,所占的地亩数按平均价退还剩余年限承包费。

3、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此地块内搞建筑等固定资产投入,不允许栽树。

4、承包到期后,乙方必须保持地容地貌四至不变,足数退还甲方。

5、承包期内,如出现其它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九、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须信守合同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承包总额的10%的违约金,并依照法律、法规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矛盾纠纷,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镇存档一份。

甲  方: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村民委员会(章)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上内容确认后签字年  月  日

爽坨二小庄南土地承包合同

样稿

甲 方: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村民委员会

乙 方:

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我村小庄南土地约31.61亩,面向社会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乙方以最高价确定为交易人,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定以下条款:

一、座落及四至:东至李宝库生活田,西至道,南至道,北至道。面积约31.61亩(甲方负责指认地界,不再负责丈量,若丈量面积增减,承包金额不变)。

二、土地用途:经营农作物种植业。

三、承包期限:约5年,自2024年9月28日至2029年8月30日。

四、交易金额:乙方以元,(大写:元整)交易成功。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交清,交易成功即一次性交清五年的承包费。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指导监督乙方依法经营项目。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执行市、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保护土地。

5、在承包期内,国家给予此地块的农业支持保护资金归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营承包农业资源项目。

2、乙方对所包农业资源项目有合理使用权。

3、维护土地用途,不能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以各种形式取土、卖土。

6、承包期内,乙方按照该地块原有规划及地貌特征进行农作物种植;经营项目收获期限不得超越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即收获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对上述地块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赔偿。

7、承包期内,如果乙方在树阴下种植农作物,影响农作物生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地容地貌,如有必要,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乙方负责。

9、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受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双方约定其它条款:

1、在承包期内,如承包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后,甲乙双方分配安置补助费或占用费办法:合同到此终止,有偿占地费归甲方所有,当年青苗补助费归乙方所有,并退还乙方所差年限的承包费。(如征用部分土地,按所征亩数退还所差年限承包费)。

2、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在特殊情况下重新划分及规划(如宅基地审批建房等),所占的地亩数按平均价退还剩余年限承包费。

3、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此地块内搞建筑等固定资产投入,不允许栽树。

4、承包到期后,乙方必须保持地容地貌四至不变,足数退还甲方。

5、承包期内,如出现其它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九、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须信守合同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承包总额的10%的违约金,并依照法律、法规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矛盾纠纷,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镇存档一份。

甲  方: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村民委员会(章)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上内容确认后签字

                     年  月  日

爽坨二骚狗坨土地承包合同

样稿

甲 方: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村民委员会

乙 方:

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我村骚狗坨土地约22.65亩,面向社会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乙方以最高价确定为交易人,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定以下条款:

一、座落及四至:骚狗坨地块约18.33亩,四至:东至滦南县地界,西至边界道,南至滦南县地界,北至边界道;骚狗坨西坨地块约4.32亩,四至:东至滦南地界,西至滦南地界,南至边界道,北至边界道。合计约22.65亩(甲方负责指认地界,不再负责丈量,若丈量面积增减,承包金额不变)。

二、土地用途:经营农作物种植业。

三、承包期限:约5年,自2024年9月28日至2029年8月30日。

四、交易金额:乙方以元(大写:元整)交易成功。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交清,交易成功即一次性交清五年的承包费。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指导监督乙方依法经营项目。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执行市、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保护土地。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营承包农业资源项目。

2、乙方对所包农业资源项目有合理使用权。

3、维护土地用途,不能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以各种形式取土、卖土。

6、承包期内,乙方按照该地块原有规划及地貌特征进行农作物种植;经营项目收获期限不得超越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即收获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对上述地块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赔偿。

7、在承包期内,国家给予此地块的农业支持保护资金归乙方(此地块的农业支持保护资金补贴合计面积为22.33亩)。

8、承包期内,如果乙方在树阴下种植农作物,影响农作物生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地容地貌,如有必要,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乙方负责。

10、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受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双方约定其它条款:

1、在承包期内,如承包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后,甲乙双方分配安置补助费或占用费办法:合同到此终止,有偿占地费归甲方所有,当年青苗补助费归乙方所有,并退还乙方所差年限的承包费。(如征用部分土地,按所征亩数退还所差年限承包费)。

2、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在特殊情况下重新划分及规划,所占的地亩数按平均价退还剩余年限承包费。

3、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此地块内搞建筑等固定资产投入,不允许栽树。

4、承包到期后,乙方必须保持地容地貌四至不变,足数退还甲方。

5、承包期内,如出现其它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九、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须信守合同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承包总额的10%的违约金,并依照法律、法规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矛盾纠纷,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镇存档一份。

甲  方: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村民委员会(章)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上内容确认后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TSDS-2024-114

项目名称:丰南区大新庄镇爽坨二村3个标段土地发包项目标段

序号

标段

名称

亩数

标底单价

(元/年/亩)

投标报价

(元/年/亩)

合计 (元/五年)

1

王家坨

33.5

650.00

2

小庄南

31.61

1000.00

3

骚狗坨

18.33

750.00

4

骚狗坨西坨

4.32

合 计

87.76

注 1、标书填写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

2、投标报价使用小写数字填写。

3、投标价格大于标底价格为有效,小于等于标底价格无效。

4、字迹要清楚工整,辨认不清无效。

  5、投标价格以元为单位递增。

投标人签名:

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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