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城南庭院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燃气工程设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城南庭院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燃气工程设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29-********
供应商(乙方):西安市燃气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2号三楼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因我局负责组织实施西安市碑林区2024年庭院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现需进行西安市碑林区2024年城南庭院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燃气工程设计服务 | 1(项) | ¥420,000.00 | ¥420,000.00 |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的设计、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满足要求; (2)根据可研确定的设计方案及参数,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做到既满足使用需要又节约投资; (3)采用先进、成熟、可靠、适用的工艺技术,确保工程安全可靠运行;设备选择做到性能可靠、技术先进、方便运行、便于维护;主要设备及配套设备选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产品;供气方案做到安全、稳定、可靠,同时又要经济合理,减少投资和占地;遵循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原则,从当地能源、资源条件出发,优化能源结构并合理利用,实现高效益低成本,使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4)结合现场实际,根据建筑物、道路、围墙以及其他市政管道、电信电缆位置,统筹兼顾,合理布置管道路由位置; (5)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改造中应合理采用安全、可靠、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避免使用淘汰或落后的技术及产品,努力提升工程的管理效率和环保效益,降低投资,保证与日益发展的现代化城市要求相匹配实现供热管网改造与科技进步相结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超前规划的指导思想,充分考虑高速度发展的特征,为城市发展预留适当的市政容量。 |
合同金额: 4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26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碑林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1月26日
2024年09月13日
合同附件: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4年09月13日
标签: 燃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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