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八水厂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八水厂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中标通知书
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TP*********001002 标段名称 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八水厂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
建设单位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市浩源水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郝鹏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2.******% 102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92.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市浩源水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辽国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郝鹏 洪俊庭 刘雪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2.******% 2.******% 2.******%
工程工期 102日历天 102日历天 102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评审得分 92.6 89.96 86.48
企业业绩
1.黎明二街污水干线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2.辉山明渠拓宽改造工程二期---辉山明渠上游治理工程-工程监理
3.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北三泵站(市政部分)监理
4.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第三批项目(永兴街、永裕街、洪滨路、光荣街项目)监理
5.南污三期进水管道工程监理
6.2021年消防设施新建改造工程监理
7.2019年沈阳市居民小区内网改造工程-工程监理
8.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第四批项目(腾飞二街、腾飞二泵站标段)监理
9.卫工、细河管渠系统清淤工程-工程监理第1标段
10.2021年住宅小区给水配套工程监理
11.2020年消防设施新建改造工程监理
12.2019年消防设施新建工程监理
13.沈阳市首府新区给水配套工程-加压泵站部分(监理)
14.仙女河泵站、崇山西泵站改造工程监理
15.仙女河污水转输项目-南污转输管道工程-监理
16.沈阳水务集团“三供一业”泵站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17.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细河南路、南阳湖街、吉力湖街工程监理
18.沈阳市首府新区给水配套工程-给水管道部分-监理
19.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及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二标段)监理
1.2019年沈阳市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工程道义三街-沈北路排水、沈北路雨水泵站、蒲昌路排水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2.白塔四街(张尔路—创新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3.开发22路(浑河26街-浑河27街)给排水道路工程监理
4.2022年断头路项目大东区新建道路工程(东振路东延长线、东建街)监理
5.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和平区秀岛路等积水点工程监理
6.沈北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3标段监理
7.沈阳市排水防涝二期(二批)项目铁西区北二路(景星街-兴华街)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8.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小浑河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
9.双台子区利民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10.大东区三家子地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三标段监理
11.双台子区商南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12.排水防涝二期(二批)-和平区仙岛北路及和顺街等积水点工程-监理
1.沈本一街(新松巷-全运五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2.临时用水配建工程监理
3.祝科东一街(浑南大道北二路-南堤路)排水工程(二标段)监理
4.监理
5.百翠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6.沈北新区2022市政小型工程监理
7.沈北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包含北苑绿洲等排水改造)监理一标段
8.毡匠一路(高铁一街-高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9.原蒲河新城建设项目-蒲新路等6条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原蒲河新城建设项目-秋月湖街等3条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10.LXB二期凌海市区配套净水厂工程监理项目
11.LXB二期义县-凌海市区至大有管路及配套工程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市浩源水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辽国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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