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嵩县大坪乡闫屯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道路硬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嵩县大坪乡闫屯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道路硬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TDSX【2024】0909号
2、项目名称:2024年嵩县大坪乡闫屯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道路硬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九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火炬大厦一楼西区1-094号
成交金额:¥******.00元(人民币叁拾万零壹仟元整)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邢高杰(组长)、王新乐、郭英旭(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中代理费支付标准;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补充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嵩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地址:嵩县大坪乡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 话:037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唐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自贸大厦5楼A区5-166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79-********
河南唐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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