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承销商库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承销商库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T-FW-2024-054
招标内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承销商库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25%/年。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止。
企业业绩: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全国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承销累计金额1545.17亿元;
2.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全国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承销累计只数445只;
3.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河北省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承销累计金额83.74亿元;
4.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河北省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承销累计只数21只。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25%/年。
服务期限:自我方中标本项目起至本项目批文下全部债券兑付。
企业业绩: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全国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承销累计金额1722.76亿元;
2.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全国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承销累计只数425只;
3.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河北省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承销累计金额26.54亿元;
4.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河北省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承销累计只数8只。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25%/年。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止。
企业业绩: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全国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承销累计金额1979.69亿元;
2.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全国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承销累计只数558只;
3.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河北省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承销累计金额7.15亿元;
4.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河北省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承销累计只数4只。
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3%/年。
服务期限:本项目成功注册后 2 年有效期内。
企业业绩: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全国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承销累计金额1178.67亿元;
2.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全国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承销累计只数360只;
3.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河北省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承销累计金额202.22亿元;
4.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河北省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承销累计只数40只。
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5%/年。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止。
企业业绩: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全国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承销累计金额952.60亿元;
2.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全国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定向融资工具承销累计只数265只;
3.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河北省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承销累计金额12亿元;
4.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承销河北省范围内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承销累计只数3只。
所有投标单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无。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复,招标人答复后,即认为投标人即已收悉,因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
评标时间: 2024年9月12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9月14日
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9月16日
招 标 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德祥
联 系 人:张光磊、张宁
邮 编:******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标签: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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