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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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JH23-******-*****-001-01
二、合同名称:污泥处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3-******-*****
四、项目名称: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灯塔市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41*****369
供应商(乙方):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灯塔市铧子镇张海村、灰窑村,后鸡公路南侧
联系方式:186*****6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以下相应要求的设备和技术能力1.按环保要求,对排放污泥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并根据泥质特点采取相应措施使原污泥中有机污染物、病源物、磷、硫重金属等有害成分实施分解或固化,达到国家规定技术要求及环保要求。二、 污泥接收、储存、运输费用的要求1.污泥处置过程中臭气浓度检测指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二级标准。2.气体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2014)。3.最高限价为全年处理污泥费用,最终结算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全年结算总额不超过*******元。4.灯塔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约44吨,不间断接收污泥及不得长时间(3个月以上)堆放,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5.中标企业中标价格含20公里以外的运输费用,从污水处理厂起20公里内运输费用由污水处理厂承担,超出里程运输费用由焚烧企业承担并与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输企业独立核算,运输参考单价载货路程每公里每吨1.5元。6.优先水泥行业,污泥混合水泥生料焚烧,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污泥溯源性管理要求按照环保要求污泥不允许填埋等其他非无害化处置,住建环保部门对污泥出厂、运输、处理实施全程追溯管理。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255.00元
合同金额:4,08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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