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重新采购)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项目编号:DF24A2LHA0467
一、评审情况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1名:内蒙古一合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0.6%(费率),质量:合格,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2023年、2024年科研项目加计扣除工作)。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2名:武汉致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0.95%(费率),质量:合格,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2023年、2024年科研项目加计扣除工作)。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内蒙古一合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邢树凯,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候选成交供应商(武汉致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金明,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内蒙古一合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武汉致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内蒙古一合科技有限公司)的评审价格:0.6%(费率)。
候选成交供应商(武汉致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评审价格:0.95%(费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注: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1.异议提交方式:
(1)若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异议函。
(2)若异议人为自然人,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134*****905
邮 箱:liuls@dfmbidding.com
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三、其他
1.否决响应文件情况说明:
供应商(襄阳云银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报价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1.关联关系相关信息表未盖章或签字,其形式评审不合格。2.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申报成功证明材料,其资格评审不合格。
2.其他供应商(未被列为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无
四、监督部门
监管单位: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0710-*******
电子邮件:mayuelong@nast.com.cn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智能科技园R栋研发楼
联系人:曾工
电话:131*****569
电子邮件:zengrc@nast.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刘丽莎
电话:134*****905
电子邮件:liuls@dfm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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