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物流传输系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物流传输系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东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物流传输系统工程进行招标,并于2024-08-13 08:30:00开标、评标。评标结束后因收到相关单位的异议,本项目于2024-9-13由原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复议,经复议,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更正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DP-GC-********-02-01

2.项目名称: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物流传输系统工程

3.招标控制价:2418.07万元

4.招标人:东平县人民医院

地址:东平县东山路018号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0538-*******

5.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王经理、赵经理

联系方式:0538-*******

6.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其他得分

总分

排名

1

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0.0

0.0

1

2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0.0

0.0

2

3

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

0.0

3

4

重庆信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0.0

0.0

4

5

雪山集团有限公司

0.0

0.0

5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

评审得分

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0.0

评委A 0.0 ; 评委B 0.0 ; 评委C 0.0 ; 评委D 0.0 ; 评委E 0.0 ; 评委F 0.0 ; 评委G 0.0 ; 评委H 0.0 ; 评委I 0.0 ;

2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0.0

评委A 0.0 ; 评委B 0.0 ; 评委C 0.0 ; 评委D 0.0 ; 评委E 0.0 ; 评委F 0.0 ; 评委G 0.0 ; 评委H 0.0 ; 评委I 0.0 ;

3

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

评委A 0.0 ; 评委B 0.0 ; 评委C 0.0 ; 评委D 0.0 ; 评委E 0.0 ; 评委F 0.0 ; 评委G 0.0 ; 评委H 0.0 ; 评委I 0.0 ;

4

重庆信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0.0

评委A 0.0 ; 评委B 0.0 ; 评委C 0.0 ; 评委D 0.0 ; 评委E 0.0 ; 评委F 0.0 ; 评委G 0.0 ; 评委H 0.0 ; 评委I 0.0 ;

5

雪山集团有限公司

0.0

评委A 0.0 ; 评委B 0.0 ; 评委C 0.0 ; 评委D 0.0 ; 评委E 0.0 ; 评委F 0.0 ; 评委G 0.0 ; 评委H 0.0 ; 评委I 0.0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

原因及依据

1

山东爱德净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一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苍龙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第四部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中出现不符合暗标评审要求的内容。

5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揽的业绩中仅有1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山东龙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山东一建建设有限公司

经电脑清标,其中取费检查16项不合格。

9

尚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提供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无效。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

投标金额

排名

1

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9元

1

2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元

2

3

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远境

中标金额:********.39 元

工期:180(日历天)

10.复议日期:2024-09-13 15:00:00

11.公示日期:2024-09-15 至 2024-09-18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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