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6湄洲至西昌公路万安县市界至焦源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结果备案-交易结果公示

G356湄洲至西昌公路万安县市界至焦源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结果备案-交易结果公示

万安县涧田乡上陈村至涧田村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万安县涧田乡上陈村至涧田村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万发改交通字【2023】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万安县交通运输局以万交复字【2023】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万安县涧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万安县涧田乡上陈村至涧田村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涧田乡上陈村、涧田村。

2.3 工程规模:

项目计划对万安县涧田乡上陈村至涧田村农村道路按四级公路标准提升改造,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及亮化工程等。

本项目主线起点K0+000(接县道X904芙蓉-梅林K8+385),路线途径上陈、连牙堂、小溪、涧田、坝西等村庄,路线终点(K5+676)位于上陈村接本项目K0+710处;支线起点(K5+676)位于移民桥桥头接主线K5+363左侧,路线沿河至坝西村,支线终点K6+060。路线全长6.06公里,其中主线长5.676公里,路基宽度为7.0米,路面宽度为6.0米,支线0.384公里;路基宽度为5.0米,路面宽度为4.0米,沥青硷路面。设计速度为 20km/h。主要详见设计图纸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6个月,拟于2023年8月7日开工,2024年2月3日

交工。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具体详见招标人提

供的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招标控制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4号)规定,投标人应当将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包括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领取 CA 证书。并于 2023 年7月3日9:00 时至 2023 年7月27日9:00 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7月27日 9:0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者开标截止时间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5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其它说明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委托代理人应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4.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 3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 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 停开标, 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 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

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支持采用银行转账和电子保函方式递交,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万安县涧田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万安县涧田乡圩镇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51*****5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东侧和济春天24栋1-602室

   联系人:黄工

电 话:157*****166

监督部门: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B座

电 话:0796-*******

万安县涧田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日


附录 1 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独立法人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附录 2 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附录 3 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附录 4 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者执照。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附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项目。

项目总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项目。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项目。

附录 6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附表 7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附录 8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原件扫描件;

5)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 C 类证,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单位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及四大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的原件扫描件;

9)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网页截图或扫描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材料无需递交原件,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工程所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另有注明要求的,按其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改建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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