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区域要求
本次抽检要求覆盖重庆市潼南区内的街道和乡镇,包括生产、流通、餐饮各个环节。
1.生产环节抽检覆盖本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比如酒、火锅底料等。
2.流通环节抽检对辖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和农村市场、食品摊贩、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抽检,以人民群众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包括“五毛”零食、火锅类水发产品、腌腊制品、植物油、白酒、食盐、食用农产品等品种。
3.餐饮环节抽检重点对辖区学校食堂、火锅店、小餐饮店、早餐店等,以问题多发、易发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包括面制品、火锅底料、水发产品、饮料及食用农产品等品种。
二、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
1.具体抽检品种检验项目需在《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中选取。在抽检过程中,为应对抽检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等突发事件,在征得潼南市场监管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抽检的实际情况,对具体的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做适当调整,项目整体抽检调整量不得超过总抽检任务量的30%。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食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原理,掌握检验操作技能、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并应当经过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和考核。抽检人员与检测人员必须分离,抽检人员、抽样信息录入人员、报告书录入人员等必须为投标人职工。
2.需负责抽样单的填写、抽样、封签样品、运输等,并及时将抽样信息、检验报告书录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平台。抽样时应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法及数量抽取、保存和运输等,并自备抽样工具和车辆,并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检验费、样品费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承检期间向抽样单位宣传或推销自身业务。
3.此次所有工作如抽取样品、样品信息录入、样品检验、报告书录入等均不得分包,应由投标人独立完成。
4.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并向采购人出具真实有效、实事求是、符合相关标准、公正客观的《检测报告》、准确无误的《数据汇总表》(含电子版)等相关资料。
5.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令)、《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有关工作要求开展检验,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6.需接受采购人对检测原始数据记录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