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0石忠路冷水应急救援基地(一期)房建工程中标公示
G50石忠路冷水应急救援基地(一期)房建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22日)
项 目 名 称 | G50石忠路冷水应急救援基地(一期)房建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7219 | |||||||
招标人 | 重庆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覃家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405.132147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重庆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G50石忠路冷水应急救援基地(一期)房建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渝交管养(2016)22号及渝交管养(2016)55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冷水应急救援基地项目的施工。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建建筑工程、基地环境工程、安装工程,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1)工程地点:冷水服务区。
2)项目规模:冷水应急救援基地项目用地面积为17474.9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781.66M2,工程计划设置应急安置房、宿舍、救助室、医疗室、应急指挥室、监控室、办公室、物品储存室、应急食堂、开水房等。
3)工期:240天(预计开工时间:2016年9月 )
序号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 | 预计工期 |
1 | G50石忠路冷水应急救援基地(一期)房建工程(施工图里面的一期为本次招标范围) | 房屋建筑工程、基地环境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管网等) | 8个月 |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已完成不少于1个高速路服务区或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且单个项目合同总价不少1000万元。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直接递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8月24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4.2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套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否则,代理公司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至2016年9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1301室
联系人:邹小平
电话:***-********
招标代理: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804室
联系人:薛允栋
电话:023-6796037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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