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工程火灾报警工程中标公告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工程火灾报警工程中标公告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 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 特许经营工程火灾报警工程

采购结果公告

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受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的委托,就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 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 特许经营工程火灾报警工程(项目编号:LYHB-2024-XJ-SG-2231)项目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谈判、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选人:安徽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自2024-09-18起三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三、采购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四、采购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

接收邮箱:e*******@chnenergy.com.cn

六、异议接收说明:

潜在报价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有效异议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异议提出人应是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是本项目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

3.异议人真实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非国家能源集团注册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明确异议项目的采购单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机构、采购人;

5.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针对恶意异议、投诉,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失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其他恶意异议投诉情形。


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4-09-18


,福州

标签: 热电联产 烟气脱硫 超临界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