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安防标志、标牌等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安防标志、标牌等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NLC********)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安防标志、标牌等材料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沈阳龙运标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沈阳鑫超越广告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沈阳市紫罗兰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3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龙运标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白明龙210*****691*******
中标候选人(沈阳鑫超越广告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孟英旭211*****940*******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紫罗兰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蟾210*****70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沈阳龙运标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沈阳鑫超越广告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紫罗兰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龙运标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96.11分;
中标候选人(沈阳鑫超越广告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2.99分;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紫罗兰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77.90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厉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标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1.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疑议,请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招标代理反应。
2.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专家评委:王宏、扈金胜、王宏斌、卜广华、刘占文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朝阳市公路管理处直属公路管理段。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五段50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38*****23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珑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317-13
联系方式:0421-*******
标签: 安防标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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