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2024年车辆运行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2024年车辆运行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2024年车辆运行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
时间:2024年9月18日 16:40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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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合同的主体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乙方:新疆傻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宗旨及原则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服务地点、基本情况及范围
  一、人民路办公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46号。
  二、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车辆的运行服务保障,需至少保障45辆公务车辆同时运转,其中轿车28辆、越野车3辆、小型客车9辆、大中型客车5辆。做到准时出车、安全行车、规范服务,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办理与责任车辆有关的一切手续事务(即维护、保养、年检、保险、加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按规定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项目实施的要求
  一、乙方需配备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驾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具有车辆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负责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及相关台帐登记工作。
  二、乙方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5年以上驾龄、C1以上驾驶证(包括C1)。
  三、工作内容及服务标准
  1.驾驶员工作要求
  (1)安全行车:每周一次车辆安全检查并做好台账登记,发现车辆故障及时上报维修,不带病车上路;无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严禁将办公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各种交通违章罚款,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无车辆违停被拖车情况发生;平稳驾驶,行车途中不急加速、急刹车、急转弯;按时完成车辆年度审验。
  (2)车辆维护:车辆内外干净整洁;定期进行车辆保养;车辆无外观碰刮、划痕。
  (3)工作时效:保障7*24小时提供驾驶服务,不得出现无故不能出车情况;出车前提前5分钟到位,人不离车;无出车任务时需将车辆按要求停靠在指定车位,并在值班室待命,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选择最佳行车路线,高效出行。
  (4)行为规范:爱护车辆,保管好随车证件,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构造、性能特点;工作期间严禁饮酒;无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含行车途中);工作时间穿着得体大方,不穿奇装异服;文明礼貌用语,不与甲方乘车人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车厢内严禁脱鞋、吸烟、饮食;服务好乘车人,主动提拿行李;不发生被乘车人投诉的情况。
  (5)保密管理:驾驶员需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向他人透露采购人、乘车人的信息及相关机密。
  2.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1)乙方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能吃苦耐劳,勤学好问,能胜任所在职位工作。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礼貌待人,举止文明,衣着得体。
  (2)乙方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服务礼仪培训工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驾驶人员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制定培训管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培训内容、培训成果考核等。
  (3)本项目驾驶的车辆由甲方提供,乙方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负责对车辆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配合做好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事务性工作。乙方应制定车辆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养护、车辆事务办理(如审验)、车辆出入库管理方案等,做好相关资料数据的记录保存。
  (4)甲方日常用车包括早晚班车、执法执勤及外出公务用车、夜间及休息日临时用车及值班车辆备勤工作。在合同服务期内,乙方需提供7*24小时驾驶服务,随时准备接受调度。
  (5)乙方应当制定车辆调度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用车调度方案、夜间及休息日临时车辆调度方案等。
  (6)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紧急用车应急预案、劳动纠纷与工伤事故应急预案等。
  (7)乙方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要求,保守国家秘密、税收工作秘密和乘车人的秘密,乙方应当建立保密制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保密管理方案、签订保密协议、泄密处理条例等。若在服务过程中泄露甲方的工作秘密,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六条: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年度管理计划。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考核评定,发现问题乙方必须限期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办公室、维护配件仓库等。
  3.甲方对相应岗位人员有优先推荐及调整权。
  4.甲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驻现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编制驾驶员培训等年度计划,经双方商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2.必须对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如遇以上情况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3.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对甲方办公楼内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甲方办公楼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建立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录有关变更情况。
  6.定期征询甲方有关后勤服务管理的意见,不断完善本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7.各个岗位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服务过程中不定期进行培训,增强服务意识。
  8.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9.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而导致甲方机关办公楼项目内人员、所指定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权利受损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1.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服务主要从业人员(具体见招标文件)花名册及相关从业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验证原件),对不合格或不符合甲方要求人员乙方应及时调整。经双方确认的主要从业人员名册作为基础资料保存。
  1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工作人员为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工资、福利的发放,负责乙方人员的工伤/亡及其他权利受损情形,如因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权利受损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需保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人员一年五日的正常休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14.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积极整改。
  15.负责处理行车过程中的交通事故处理及责任的承担。
  16.完成其他甲方要求完成的工作。
  第七条:合同价款
  一、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04元(大写:壹佰捌拾陆万伍仟零陆元零肆分)。
  二、该金额包含全部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设施、知识产权等。若遇国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则按照最新调整后的基数重新核算并额外支付相应的社保费用。若甲方因工作需要增加驾驶服务人员,须额外支付驾驶人员费用。
  三、合同服务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人工费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工资,双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社保、意外保险,体检、工资附加费等;
  2.管理费,包括:培训费、员工福利、工装、雇主责任险等;
  3.公共责任商业保险及其他相关保险费用。
  4.招标范围内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5.服务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监管。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付款方式:服务单位根据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在投标文件中制定出详细的绩效考核办法报经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审核通过后,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将对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时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按照市税务局确定的绩效考核办法),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于次月10日内向服务单位支付项目服务费。
  二、月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当月服务费金额按时拨付;月考核综合得分在90-95(含90分)分的,服务费扣除合同约定当月服务费金额的2%;月考核综合得分在85-89分(含85分)的,服务费扣除合同约定当月服务费金额的5%;月考核综合得分在80-84分的(含80分),服务费扣除合同约定当月服务费金额的7%;月考核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服务费扣除合同约定当月服务费金额的10%;连续两个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由市税务局视情节决定是否提前解除合同。附件:(机关服务中心后勤服务管理考核表)
  第九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一、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合同总价的3‰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满后,新合同尚未签订的,可继续使用本合同,后续增加、超出本合同履行期限的部分,参照本合同支付价款。
  三、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甲方服务项目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可以签定补充协议。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第十条:合同解除
  一、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三、因乙方未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人数给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应按照合同要求的数量和标准配备人员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如不能履约,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年服务费金额3‰作为违约金在下月度服务费中予以直接扣除;逾期达30日仍未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的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权利受损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 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三、若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造成每月15日工资发放周期未能及时发放员工工资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3‰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单方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安置,解除等生产的赔偿金、补偿金等)由甲方按照年服务费费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部分服务,或是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等),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约,乙方拒不履约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年服务费金额2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未续签合同而拒不撤出本服务管理区域或拒绝交接设备材料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服务管理区域或进行交接,乙方拒不撤出或拒不交接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年服务费金额3‰作为违约金,直至完全撤出当日停止计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正常运营或正常开展工作的,或因乙方服务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在服务地点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甲方名义进行宣传、在服务点开展范围外的售卖、宣传、利用服务点开展招商等;如出现甲方认为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上述行为,需向乙方书面通知改正,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改正或再次出现超合同范围的行为的,乙方应按照当期服务费的5%支付违约金,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名誉受损、受到第三方诉讼等权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九、本条所述违约金、损失的支付不影响第九条约定的根据考核分数对服务费的扣除。
  十、甲方如因上述情况、或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因乙方连续两个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选择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十二条:保密
  一、保密规定
  乙方应当对管理中涉及甲方的信息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系统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注意事项
  1.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各岗位配置的人员符合甲方要求,持证上岗率100%,设备技术人员持有专业等级证。乙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均须接受保密培训,严守保密纪律。
  3.在服务过程中如遇纠纷或其他事宜应逐级汇报,不得跨级汇报,一经发现将在月考核中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乙方承诺因上述违约责任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选择法律救济措施形成的律师费、诉讼费、司法鉴定费、公证证据保全费等诉讼成本。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时宜的条款,均可以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和补充的建议,该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盖章确认后方有效。
  二、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或是根据甲方通知时的时限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上述期限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权利。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往来文件:下发通知、有效签证及补发附件及本合同有关附件及补充合同等均属合同内容,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项中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新疆傻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4年车辆运行服务管理考核表
  考核时间: 考核得分: 分 考核人:

考核项目

检查

方式

考核内容

项目分值

评分标准

应扣分值

扣分说明

备注

项目

负责人

(30分)

定期

每月

检查

一次

不定期日常

抽查

负责车队的日常管理,各类管理办法及预案的制定,车队的安全教育检查。每周及节假日的车辆 安全检查做好台账登记。

10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情节严重扣5分。

车辆安全行驶无事故。

20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5分,情节严重扣10分。

车辆运行服务

(70分)

定期

每月

检查

一次

不定期日常

抽查

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驶和违章驾驶,严禁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

15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情节严重扣10分。

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收车,无正当理由拒绝局内下派任务。应当遵守保密要求,保守国家秘密、税收工作秘密和乘车人的秘密

15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情节严重扣10分。

车辆有故障或异常响声,不及时检查或上报而影响出车的。驾驶员是否丢失随车工具。维修车辆时人员是否在现场。

10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情节严重扣2-10分。

在出车过程中,是否搭载其他无关人员,未经批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的。

10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情节严重扣2-10分。

车辆未停放在指定车位上的,驾驶员出事故后不及时上报。

10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情节严重扣2-10分。

驾驶人员需服务意识强,服务主动热情,行为语言规范,着装干净整齐。车辆外观、内饰整洁干净。

10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情节严重扣2-10分。

100

扣分合计

各岗位考核总分100分

实际得分

服务中心签字确认

(盖章):

乙方签字确认

(盖章):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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