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资产评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2114001NYZ000184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资产评估: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辽宁德蕴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投标报价:0.95万元,
质量:一,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位宁德蕴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的项目负责人:韩冬一: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辽宁德蕴资产士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本次采购项
目资格条件:
应石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宁德植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的评标情况:一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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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投诉书,采购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在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名
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素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
者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其他
1、服务期:60天。
2、付款条件:在取得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同时以现金(或电汇)方式一次付清
3、服务要求
31,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日的下的价
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3.2.乙方应根据需要指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本次资产评估业务,
3.3.乙方不得向甲方或相关当事人提出与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不相关的要求
3.4.乙方负责指导甲方或者相关当事人进行资产清查和评估申报工作:
3.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完成资产评估工作,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3.6.乙方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4、依据公司《非招标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盛公可纪委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
联系人:王艳君
电话:18042962163
电子邮件:23945071470q4.c0m
气有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140s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