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汇计量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汇计量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汇计量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732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汇计量监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51号3幢华东中药公司综合楼101室

成交金额:柒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汇计量监测

服务范围:根据《安徽省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七个县区,围绕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措施开展碳汇成效监测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安徽省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4)》要求,编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汇监测方案,结合项目区实际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建设类型、优势树种(组)等,设立90个样地开展监测工作,测算六安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储量和碳汇量,通过森林碳汇量动态变化反映项目实施的实际增汇效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在省级验收前须提供监测报告)。

服务标准:通过开展六安市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工作,提交《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金飞、王军、赵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1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28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林业局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路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二轮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林业局
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汇计量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732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汇计量监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51号3幢华东中药公司综合楼101室

成交金额:柒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汇计量监测

服务范围:根据《安徽省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七个县区,围绕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措施开展碳汇成效监测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安徽省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4)》要求,编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汇监测方案,结合项目区实际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建设类型、优势树种(组)等,设立90个样地开展监测工作,测算六安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碳储量和碳汇量,通过森林碳汇量动态变化反映项目实施的实际增汇效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在省级验收前须提供监测报告)。

服务标准:通过开展六安市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工作,提交《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金飞、王军、赵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1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28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林业局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路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二轮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林业局
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标签: 国土绿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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