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财政局关于开发区辖区内路灯维护项目年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桐庐县财政局关于开发区辖区内路灯维护项目年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桐庐县财政局关于开发区辖区内路灯维护项目(2024-2026年)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SJS2024-TLZFCG006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辖区内路灯维护项目(2024-2026年)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桐庐县企业服务中心 |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洋洲南路199 号 |
四、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开发区辖区内路灯维护项目(2024-2026年)(编号:HZSJS2024-TLZFCG006)于2024年8月20日10:30开标,共有杭州浩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桐庐大通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等8家供应商投标,8月20日发布中标结果,杭州浩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评审条款“投标人自有或租赁1台12米及以上的中型专项作业车的得1分,每增加一台得1分,本项最高为3分。(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作业高度的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以上资料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名称)(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营业执照(如出租方为个人的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车辆作业高度的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以上资料的所有人必须为出租方)”,杭州浩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3辆专项作业车及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符合要求。经审查,杭州浩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3辆专项作业车对应的机动车行驶证中,有2辆专项作业车对应的机动车行使证“车辆类型”一栏记载为“轻型非载货式专项作业”,与评审条款要求“中型专项作业车”不符。按招标文件规定,杭州浩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就前述评审条款的得分(3分)应予调减2分,总得分应予以相应调整。评审报告记载,杭州浩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1.37分,排序第一;桐庐大通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1.32分,排序第二。杭州浩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合格中标候选人,其总得分调减2分后,不再排序第一,本项目采购结果改变,且不具备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
2.处理结果:责令采购人桐庐县企业服务中心废标。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doc (219.4 KB)
标签: 开发区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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