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4日拍卖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结果公示-成交宗地
2024年08月14日拍卖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结果公示-成交宗地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镇安镇镇安社区530*****1218GB*****号宗地1.6123公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龙陵建业商贸
有限公司的批复
龙陵建业商贸有限公司:
经报请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对镇安镇镇安社区530*****1218GB*****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电子交易公开拍卖,经拍卖竞价,你公司以最高价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镇安镇镇安社区530*****1218GB*****号宗地,权属来源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龙陵县201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1〕304号)批准范围内的0.4999公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龙陵县2011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1〕461号)批准范围内的0.5836公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龙陵县2016年度第三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6〕273号)批准范围内的0.4905公顷、《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无偿收回镇安镇人民政府1.62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龙政复〔2023〕12号)批准范围内的0.0328公顷以及《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无偿收回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5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龙政复〔2024〕21号)批准范围内的0.0055公顷,共计1.612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经拍卖竞价,同意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管理使用。
二、按相关政策规定,你公司应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合计1428.8203万元。
三、宗地建设中必须严格遵循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按照规划条件建设。宗地不得用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建设。
四、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20%),使用年限为住宅用地柒拾年、商业用地肆拾年,出让时间按实际交付土地之日算起。土地使用者须按规划用途建设使用,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宗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未按规定进行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我局将严格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五、接文后请到县税务部门缴清相关费用并办理用地手续。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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