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盘扣租赁成交公告

地块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盘扣租赁成交公告

R*******地块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盘扣租赁成交公告
2024-09-19 11:30:51 23
  • 一、项目编号:

  • ******-2024-08-0283

  • 二、项目名称:

  • R*******地块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盘扣租赁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南通晟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西路8号金鹰花苑2栋2室2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R*******地块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盘扣租赁
    服务范围: 本项目盘扣脚手架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镀锌盘扣式脚手架体所需的立杆、水平杆、斜杆、可调底座、可调托座、分体式爬梯、钢跳板及辅助材料(如:扣接头、连接套管、插销等)。
    服务要求: 1.盘扣架体材料进场前租赁单位因按规格尺寸进行分类打包, 整件装车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盘扣架体材料进、退场时,由采购人施工现场内地磅过磅称重数量进行验收。普通钢管扣件架体材料进退场时,由采购人、劳务单位及中标单位三方现场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 3.盘扣钢管及配件需进行热镀锌处理,符合国家相应技术质量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相应技术质量标准。 4.因租赁物为特种设备的,供应商须办理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测检验手续,向采购人提供该设备的《质量技术监督站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采购人应依国家有关标准与地方强制性检验标准自检(包括时效与状态变更后的重新检测)和第三方检测。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进退场需求安排供货退场。
    服务标准: 1.盘扣架体材料进场前租赁单位因按规格尺寸进行分类打包, 整件装车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盘扣架体材料进、退场时,由采购人施工现场内地磅过磅称重数量进行验收。普通钢管扣件架体材料进退场时,由采购人、劳务单位及中标单位三方现场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 3.盘扣钢管及配件需进行热镀锌处理,符合国家相应技术质量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相应技术质量标准。 4.因租赁物为特种设备的,供应商须办理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测检验手续,向采购人提供该设备的《质量技术监督站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采购人应依国家有关标准与地方强制性检验标准自检(包括时效与状态变更后的重新检测)和第三方检测。 四、质量标准或者考核标准 1.租赁时间计算规则:租赁费用计算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即最早退场材料的起租日期为对应重量最早进场材料确认的进场日期。“算头不算尾”原则,租赁物实际进场之日起计算租金,退场当天不计算租金;春节期间停租30天。 2.运输费计取:承租方承担料具进、退场的运费,料具进、退场时必须在承租方工地检尺、过磅计量、验收交接租赁物进场运输工作由出租方负责完成,费用已含在合同运费单价中,包括不限于运距由出租方综合考虑;单价包括所有的单边装卸费(进场装、退场回仓库卸)、运送至指定卸货地点等完成该项工作所有的费用。进场、退场按照实际进退场签单各计取一次费用,其中,超过6个月的租赁期免退场运输费。 3.盘扣架体材料进、退场计量按照过磅、检尺相结合的方式,由采购人指定工长、劳务队授权材料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成员在施工现场内进行地磅过磅(指合格的材料数量,不含打包架体)称重,同时由三方现场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出租方需根据行业规范或企业标准向承租方提供《盘扣式脚手架理论重量表》,承租方有权依据理论重量检查进场材料,复核过磅数据准确性,材料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负偏差应在5%范围内,低于理论重量的95%,视为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出租方无条件退货。由此给承租方产生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合格的材料按照理论重量及实际过磅重量取小值计算,若验收过程中发现出租方有恶意填塞其他物体来增加过磅重量的,每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 4.退场打包不得夹杂报废、坏的盘扣配件,不得夹杂表面不得有明显大块的混凝土块及其它杂物黏裹盘扣配件。盘扣式脚手架配件有阻塞率及表面有大范围砼粘裹的退场处理方法:原则上退场盘扣架料无阻塞,且租赁物不得有大范围砼粘裹,有阻塞的架料及表面有大范围砼粘裹租赁物退场均不过磅计重,此部分的租赁物通过双方复核签字确认的理论重量计量,阻塞架体材料供方与项目方也可自行协调解决。 5.镀锌盘扣式脚手架体:立杆Φ48.3×3.25、Q355B等; 横杆Φ48.3×2.75、Q235B等; 斜杆Φ42.0×1.5、Q195B等; 可调上下托:材质Q235,规格直径38*5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陆剑鑫、张海滨、徐海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参加谈判费用”。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江苏皋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

  • 联系方式:051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

  • 联系方式:158*****498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宗女士

  • 电 话:0513-********

标签: 总承包 盘扣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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