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喷铝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火焰喷铝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730-**********/01
2024年9月12日下午13点30分,该项目在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8号会议室开标,5家投标人参与了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济南特种结构研究所
招标人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济南市天桥区济齐路19号
项目名称:火焰喷铝系统
第一中标候选人:华德星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2,580,0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 推荐中标候选人:
华德星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技术评议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7.49分,排序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商务技术评议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6.11分,排序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青岛不二喷砂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技术评议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72.70分,排序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 其他投标人排序:
无
3)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沈阳坦择实业有限公司存在1项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对于“投标函签字盖章”要求:“……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该投标人所附授权委托书正文中所提及委托代理人与实际签字授权代表非同一人,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授权委托书无效。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款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沈阳坦择实业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北京联合涂层技术有限公司存在1项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对于“投标函签字盖章”要求:“……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授权委托书……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要覆盖投标有效期,否则否决投标”,该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招标项目中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且无异议之日止”,无法覆盖投标有效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款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北京联合涂层技术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思梦 管子婧
联系电话:010-********、2617
邮箱: aited_beijing@163.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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