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湾城中村整治更新改造工程E-1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邀标公告
孙家湾城中村整治更新改造工程E-1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邀标公告
各投标单位:
黄石城市更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孙家湾城中村整治更新改造工程E-1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在企业平台进行招标,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孙家湾城中村整治更新改造工程E-1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
2.项目地址:黄石市
3.项目内容:详见“七、需求清单及参数要求”全部内容。
4.项目预算:24万元
5.工期:20日历天,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服务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免费质保(含维保)期:不少于2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弱电智能化工程业绩。以合同的落款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效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六、完全接受邀标文件相关条款的承诺书”、“七、保证不更换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人员及相关事项承诺书”、“八、不恶意低价竞争的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投标报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类似业绩和邀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规定: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需打印装订成册。
(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开标会现场,投标文件开封后不得再进行修改(除法律规定的澄清、说明程序之外)。
四、在招标开标时,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者中途撤标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的要求密封完好的;
3.招标开标时投标人授权代表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
4.投标人授权代表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邀标文件要求填写和加盖公章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包括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明显存在恶意低价的;
5.投标报价形式不符合邀标文件要求的(如要求报总价却只报单价,或要求报单价却只报总价的);
6.投标文件中不含报价,或存在两个及以上相互矛盾的报价的;
7.投标文件没有对邀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8.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审委员会书面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超出了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变投标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的。
六、报名方式及招标评审方式: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投标单位于2024年9月22日17点00分前填写报名表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不收取报名费。待招标人确认后回传邀标文件及清单,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邮箱。(报名表模板见官网下载中心-文件下载专栏)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点30分。(该时间既是招标开标时间,也是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黄石城发商管集团2楼会议室(逸趣园路磁湖山庄北侧约175米)。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于开标时间到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邀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投标人代表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有关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开标会结束后,投标人代表离场,招标人组织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开标及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公布中标公告。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黄石城市更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确定中标单位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需求清单及参数要求(要求按清单进行报价)
详见邀标文件。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本项目造价咨询费: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参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的60%执行,不足3000按3000元执行。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造价咨询机构(黄石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
户名:黄石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714*****39101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营业部
九、中标单位确定原则
1.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符合邀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之中,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时投标单位数量须不少于3家;若招标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大于1家),评委一致认定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详细评审。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14-*******
邮箱:**********@qq.com
黄石城市更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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