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本级水沐怡境非机动车棚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本级水沐怡境非机动车棚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奥思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南湖印象1栋1-19-99号 | 1,638,86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四川奥思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B********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水沐怡境非机动车棚改造项目 | 按合同约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 陈霞 | 注册编号:川251*****014*****,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
李良(采购人代表)、李玉芬、张颐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210*********[2024]*****;预算品目:B********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预算金额:*******.7700元/年,最高限价*******.7700元/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合同金额扣减暂列金后总金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合同金额扣减暂列金后总金额的40%;完成合同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结算金额的97%扣减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一次性无息支付。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 邮编:******。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金马街道锦蓉路98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183*****417
项目联系人:胥怡希
电话:183*****417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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