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平衡新建区01-02地块桩基检测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平衡新建区01-02地块桩基检测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招标编号:CSFZ(GDZX)-CG-24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平衡新建区01-02地块桩基检测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9767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07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天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13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天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示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平衡新建区01-02地块桩基检测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项目编号:CSFZ(GDZX)-CG-24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0日

一、评审情况

标段(包)[001]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平衡新建区01-02地块桩基检测项目: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1名: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报价23.9767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基础验收结束。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2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响应报价26.07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基础验收结束。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3名:天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报价25.13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基础验收结束。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

1、采购人坐落在天津市的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平衡新建区01-02地块桩基检测项目,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于2024年9月18日进行评审,共3家供应商参加。

2、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项目占地面积*****.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2平方米,包含4栋住宅楼、1栋酒店+办公、地库及配建等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平衡新建区01-02地块项目桩基图纸和设计文件中要求的所有的桩基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静载荷试验、低应变桩身完整性检测、成孔检测等,对于施工中遇特殊情况的桩需进行高应变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3、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基础验收结束。

4、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津龙湾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谢莹,电话:022-********,受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街道七纬路106号嘉华大厦805室。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受理单位:天津津龙湾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谢莹,电话:022-********,受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街道七纬路106号嘉华大厦805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津龙湾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街道七纬路106号嘉华大厦805室

联系人:谢莹

电话:022-********

电子邮件:bzfchg@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轨道交通集团大楼1508

联系人:刘冰、冯培

电话:********/********

电子邮件:tjcgz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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